本報訊 北京的老百姓應該可以踏踏實實地租房了。京城16家中介公司目前承諾,如果消費者與這些中介在交易中發生糾紛和投訴,一經認定是中介的責任,就可以從其繳納的5萬元保證金中先得到賠償,免去消費者在投訴中來往各部門的奔波之苦。
此次向全市房地產中介企業發出的“放心中介”的倡議,對市民來說,最實在的就是建立了信譽保證金制度。放心中介活動在市消協的參與下擬定了活動章程,成立了組委會辦
公室,負責受理消費者投訴、調查核實、作出理賠決定。信譽保證金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繳納并由“放心中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管理。所有參加這項活動的企業都將自愿地為企業服務行為提供信譽保證。一般性投訴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從而使消費者在與這些經紀機構交往時不用再擔心上當受騙。
放心中介活動的其它承諾還有:按政府規定及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不成交不收中介服務費。違反政府規定或合同約定多收費的,雙倍退賠多收費用;因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中介服務的,每逾期一日退還2%的中介服務費。
(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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