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 章紋)記者昨日從省房地產協會獲悉,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房的建設將占今后廣州市住房供應總量的3成,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也正在起草中。
截至1999年10月31日,廣東省已全部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并于2000年元旦開始全面實施住房貨幣分配制度,各大單位按規定也不能再自建住房,因此經濟適用住房將成為廣大中、低收入家庭及公務員、教師解決住房的主要途徑。
經過今年初的調查,廣州市確定了以“普通商品房為主、經濟適用住房為輔、重視廉租住房建設”的整體思路,對未來十年的各類住房供用比例作了明確的規定。按規定,明年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設將占廣州住房供應總量的3成,但具體的建設數量將結合市場的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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