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是誘人的、房源是不定的、房主是不存在的、交了錢是不退的
一位曾在租房中介公司做過業務員的讀者,日前來到本報,稱他要揭露租房中介是如何騙人“黑錢”的。
本報記者楊永輝報道他是位20多歲的河北小伙子。他在北京一家租房中介只工作了20
天,每天都看到租房中介騙人,而受騙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受騙的。他實在干不下去了,他想通過本報提醒大家別再上租房中介的當。
他告訴記者,租房中介先是發布低房價廣告吸引客戶(要租房的人),如市區原本1000多元租金的房子廣告中僅說500元,這類中介公司還喜歡在賓館、寫字樓等高檔場所租房辦公,為的是更容易取得客戶的信任。待客戶打電話咨詢就算上鉤了,之后騙術便開始施展。
方法一:先由中介公司自己租下一套房子,行話叫“押”。客戶如果要看房,必須先交一個月的房租,并說假如對房子不滿意,一個月內保證找到房,找不到一個月內退錢。如此客戶必信不疑。
然后,業務員帶客戶前去看房。到達地點(不是具體地點,只是某一地區)后,業務員要首先給“房主”(即中介公司的人)打手機電話(一定不是固定電話),這時“房主”就會以各種理由拒絕,如沒時間、有急事等。此時業務員就會把電話交給客戶,讓客戶直接與“房主”通話,“房主”就會讓客戶留下聯系方式,第二天會與客戶聯系。當然,第二天“房主”絕不會與客戶聯系。客戶肯定會找到中介,此時中介就會非常“生氣”地責怪客戶:“你直接和房主聯系是不是要跳開我們?”當客戶提出退錢時,要么說經理不在,要么說財務不在,要么業務員不干了,因為當時說好,退錢必須由經理、財務、業務員三方簽字才行。
方法二:根本沒有客戶要的房源。業務員告訴客戶,先交錢,再看房,不滿意回來就退錢。客戶交錢后,業務員帶客戶去“看房”,并假裝給“房主”打電話,“房主”也是借種種理由推托。回來后,想退錢,沒門!理由又是誰誰不在等。至此騙局完成。
方法三:收信息費。提供“信息”之前定好,信息費不退,業務員當客戶面給“房主”打電話,“房主”滿口答應客戶一切條件,而“房主”可能就在隔壁。當客戶到達所說的地區給“房主”打電話時,房主就會編出所有理由,如房價提高了,不租了等讓客戶放棄租房。
這位小伙子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在20多天時間里,共接待30多個客戶,平均一個客戶收費按800元算,他就給老板手上放了25000元左右,而他們業務員只有真正做成一筆(指客戶租到房子了),才按10%提成。他干20多天,只做成6000元,掙了600元,也就是說,老板在他身上獲得的25000元中,只有6000元是真正為客戶服務得到的,除此之外80%的業務掙的都是黑心錢。
這位小伙子說,奉勸那些急于找房子的人,最好到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去租房比較保險。如果到中介租房絕對不要先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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