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今日報道(記者毛序國)北京商品房銷售“取消毛坯房”的征求意見文件最近下發。初步擬定的《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裝修管理的若干規定》在第二章第六條中明確:“提倡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住宅時,將家居裝修連同住宅主體結構一體設計,施工到位后銷售,滿足購房人直接入住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可以在預售中,向購房人提供裝修菜單及樣板間展示服務,按購房人意愿進行家居裝修設計,連同住宅主體結構一體施工到位后交用。”
這一管理規定在第三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中規定:“購房人應于家居裝修三日前,以公告方式將家居裝修的時間、地點、裝飾裝修企業等情況告知相鄰住戶。家居裝修施工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者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相鄰居民正常住用所造成的影響。每日12時至14時和18時至次日8時,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家居裝修活動。
據了解,由市建委起草的這一文件在廣泛征求意見后,經修改將正式頒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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