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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安:建造所謂中華文化標志城不合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16:19 新浪財經
黃少安(經濟學教授,長江學者) 最近山東省委省政府正在大張旗鼓地宣傳要在山東濟寧建設所謂的“中華文化標志城”,要投資300億元,還向海內外征集創意方案。還說是落實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的批示。一些單位和個人躍躍欲試,要獻計獻策。現在的山東省委、省政府很積極,他們也征求意見,但是主要是要大家建議如何做,而不是、或者不愿意聽大家的反對意見。有反對意見也不能如實、及時得到反映,意見被一些中間層篩選了,一些反對意見被認為是情緒化的。 對于這樣一件事發表意見,不是要表達和彰顯自己的觀點,而是要立足于社會責任,個人有什么觀點一點都不重要。我根本不會反對弘揚民族文化,也不會反對以合適的方式、在合適的時候、付出合適的成本,去建造一些真正能夠體現文化、有助于人們理解和接受文化的建筑。但是,什么時候、用什么方式弘揚民族文化,要理性、科學,即使是合適的方式,如果時間不合適,實際上也就不合適了。尤其是建設文化工程,要興土木、要花錢,就要量力而行,要統籌社會各方面的發展。我具體有以下幾點意見: 1,我們現在最應該建的不是這一類工程。如果花幾百億元把文化標志城建好,單獨看,可能是一個不錯的建筑或建筑群。但是,我國現在還是處在不發達階段,還有許多老百姓基本生活有困難,醫療保障等都還沒有很好落實,還有好多孩子上不起學,還有許多關系人民基本生活和國民素質提高的重要基礎設施有待建設,等等。與這些比較起來,現在建造所謂文化標志城,就顯得不合時宜。很可能招致人民群眾的不滿、甚至憤怒。可能不僅沒有弘揚民族文化,反而影響政府與群眾的關系,影響社會和諧。當然不會出現孟姜女哭倒長城的事,但是,應該主動考慮我們的國家、民族、廣大群眾現在最需要什么。這是我們黨的執政理念問題,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問題。 2,沒有預算約束,沒有法律程序。這么大的工程,幾百億元,花誰的錢呢?現在的說法是:中央領導下的山東省政府的“文化三峽工程”。如果是商業化運作,不花財政的錢,只要政府管好土地和環保,應該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花財政的錢或者變相花國家的錢,就有一個預算約束問題,得有嚴格的程序,得讓人大批準才行。可是現在這些程序都沒有,就是地方領導的決策。花如此多錢大興土木,人大也不應該批準這種預算。 3,最好通過教育把民族優秀文化融入人們的腦海。弘揚民族文化的最有效方式,是通過教育,把優秀民族文化融入一代又一代人的腦海里,而不是構筑所謂的文化城。所以,在錢有限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優先把錢花在教育上好。 4,要考慮全國人民的認可度。雖然齊魯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在山東的濟寧建“中華”文化標志城,未必能獲得中國其它地區人民的認可。 5,不要人為地構造文化工程。多數人為的所謂文化建筑工程,實際上都是人造的旅游景點,經不起時間考驗,淪為文化垃圾。即使有作用,也與付出的代價不相稱。 6,歷史未必會贊頌決策者。我們的一些地方領導,總想搞點形象工程,為自己留下一點痕跡。其實這些領導也沒有完全弄清楚:即使后來真的成了經典的文化工程,例如,萬里長城,后世贊頌的不是秦始皇,而是長城的設計者和建造者。秦始皇因為修長城等土木工程而受到人民的記恨和歷史的鞭撻。 7,學者的支持不一定是理性的。一些文化學者的支持可能因為專業偏好卻缺乏理性,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只要打上文化旗號,他們就單純地認為必定是好事。一些院士也支持,主要是讓山東的領導及其代表“忽悠”起來的。一說是弘揚文化,就好心支持吧。 可以基本認定:所謂中華文化標志城,是地方政府官員打著弘揚民族文化旗號的形象工程,既沒有科學論證、也沒有法律程序。全國類似的工程不少,說穿了,是拿老百姓的血汗錢搞形象工程,應該強化約束機制,對此加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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