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作為交易規則的經濟價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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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6日 18:37 第一財經日報 | ||||||||
誰沒有排隊等候過的經歷呢?在火爆的重慶火鍋店或者洋快餐店門口,在超市的結賬口,在經濟適用房發售前夜安營扎寨排隊,在銀行營業廳,在公交車站……人們之所以要排隊,是因為排隊是一種交易規則,只有排隊才能夠在和平條件下界定排隊的買者所付出的等候成本。 說到排隊買東西,首先想到的應是在我國計劃經濟時代,人們憑糧票等票證排隊購物
但是,即使在沒有價格控制的市場上,買者往往也要支付貨幣價格與時間價格才能得到所需的商品或服務。比如,在就餐的高峰時段到生意火爆的餐館用餐,就不得不付出一定的等候時間。對賣者來說,長時、穩定的排隊現象提供了更旺盛的需求信號,賣者有動力通過擴大供給、降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或者提高價格來適應需求。歌舞廳等娛樂服務行業區分不同時段定價,就反映了供需關系的相應消長。但是,單一店鋪擴大供給的空間有限,如果有足夠的需求,賣者會在適當地點開設新店。而且,在競爭激烈的市場條件下,提高價格不一定是普遍可行的商業戰略,在高朋滿座、應接不暇之下,輕率地降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往往導致經營失敗。 對買者來說,商品或服務的實際價格包括現金價格、時間價格以及支付的其他成本,這里只討論排隊所產生的等候成本。等候就是機會成本的付出,等候越長,機會成本越大,商品或服務的實際價格就越高,當然,同樣的等候時間對不同人來說意味著不同的機會成本。如果對某人來說等候5分鐘的機會成本為10元錢,那么其等候5分鐘后消費50元,他為此支出的實際價格是60元。 因此,時間確實就是金錢,排隊應成為買者間的交易規則。仍以就餐為例,排隊規則對交易產生的影響有:買者如果能夠嚴格按照排隊形成的順序等候交易,每個人所付出的等候時間就能實現其價值。如果有完全同等的消費機會而花費較少的等候時間,理性的買者就會選擇等候時間較少的餐館。如果賣者搭售特定商品或服務而使買者可以不必等候,只要索價在其正常價格與等候的價格之間,買者就會傾向于購買該商品或服務以節省等候成本。套用經濟學家張五常提出的“上河定律”,買者等候的時間越長,不但已付出的等候計入本次交易的成本,預期的長時間等候也會成為下次交易的預期成本,因此,索性多點兩個菜,多聊一會兒天;由此導致后來者的等候時間延長,并刺激產生相同的消費心理。 等候成本是落入公共領域的價值,在有人能夠花費資源對其進行界定從而獲得這些價值之前,其本身實際上沒有價值。也就是說,對于無意或者不能對其進行界定的賣者來說,買者所付出的等候價值沒有意義。因而,插隊者侵奪的只是排隊者的利益,而不顯著地直接影響賣者的利益。但是買者可能因為面臨等候成本損失的風險而放棄交易,失序因此可能導致顧客流失,所以,是否按照排隊的順序提供商品或服務最終仍會影響賣者的利益。維持排隊秩序因而對賣者也具有積極意義。 接下來,隊列中的特定位置所代表的利益可否用于交易?一個不愿意花費價值10元的5分鐘等候時間的買者,愿意以10元以下的出價向機會成本比其低的人購買相應的位置,賣方既可能是真正的消費者,也可能是職業排隊者。這在生活中不乏實例。交易雙方各取所需,后位排隊者也沒有遭受額外的不利,因而這種交易符合帕累托效率標準,應當獲得法律的支持。 等候的經濟價值應當得到尊重,并提供了對排隊進行法律調整的契機。當然,這不意味著鼓勵人們因為排隊糾紛對簿公堂。(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研究人員)插圖/蘇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