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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與新農村運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1:31 《董事會》
通觀上世紀90年代回國投身中國經濟改革的海歸派經濟學者,能成功推動中國政府高層決策者轟轟烈烈地進行一場政治經濟運動的,林毅夫至今可以堪稱是第一人 文/羽良 7月初,從全國人大傳出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草案。這份幫助農民組織突破目前法人主體資格瓶頸的法案,被各界寄予了廣泛的期望。然而,目前審議的草案出于金融監管部門防范金融風險的顧慮,對農合組織的低層次融資功能不主張做相關規定,從而錯過了借農合組織立法一并解決困擾中國農業經濟許久的農民融資問題的機會。 這樣的立法結果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但這樣的遺憾卻讓我們將目光更加集中到了另一條農業融資出路。早在今年3月“兩會”期間,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經濟學家林毅夫就提出了一份針對解決農村金融融資問題的議案,建議通過“公司加基地加擔保公司加農戶的模式”,以銀行和鄉鎮企業為主體,繞開農民組織在法律上的限制,并以這種“四位一體”的模式解決農民日常農業生產的融資問題。現在看來,在短期內放開對農民經濟合作組織融資功能限制的可能性不大,農合組織立法之后,林毅夫為新農村運動量身訂做的“四位一體”模式可能仍是解決農民融資問題的唯一可行方案。 其實,海內外觀察家們早就注意到,2006年伊始中國高調推開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運動”,并沒有改變政府牽頭、以行政命令自上而下推行的國家主義本色。雖然2004年時,浙江省就通過了第一部地方農民合作社組織條例,明確規定了合作社法人性質,鼓勵農民合作社的發展,但中央政府對于農民組織在政治和金融上的“溢出效應”始終有所忌憚。尤其是近幾年因非法強制征地導致日漸頻繁的農民群體性事件,以及去年世貿組織香港會議場外韓國農民有組織的反抗全球化那震撼人心的場面,讓包括中國在內的東亞各國政府重新認識到農民組織所蘊含的強大集體行動能力。有鑒于此,中央政府對農民組織立法的謹慎可想而知。 為新農村運動鋪路 2006年2月21日,新華社播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全文。這份2006年中央的“一號文件”立刻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主流媒體將焦點大多對準了中央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決心和手段。但實際上,去年政府宣布免除“農業稅”,這本身就為“一號文件”的出臺做足了鋪墊。在一些觀察家和分析人士眼中,“一號文件”的出臺,最引人注目的其實是從文件名稱到具體的政策內容,幾乎大多脫胎于1999年林毅夫在理論界提出的“新農村運動”中的建議。 當初,林毅夫之所以提出要搞一場全國性的“新農村運動”,其政策性建議的前提是他認定當時中國面臨著嚴重的“產能過剩”以及可能由此引發的通貨緊縮。林毅夫在分析了可能導致通貨緊縮的需求面和供給面之后,認為導致1997年后通貨緊縮局面的原因不在于貨幣政策對內需的影響,而在于供給面嚴重的相對過剩。通過對當時固定資產投資超前系數、固定資產凈值形成超前系數和部分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的數據研究,林毅夫提出的建議是,“我國的經濟能否在較短的時間內擺脫當前的困境,取決于經濟中是否存在有因為結構原因而未能實現的大的社會需求的存在,以及我國政府的政策是否能夠給這種蓄勢待發的需求創造實現需求的條件。” 緊接著,林毅夫在其研究中將主流經濟學理論熟練地運用到了關于中國問題的分析和判斷上。林毅夫在否定了貨幣政策所能起到的作用之后,又迅速否定了簡單建議政府加大財政支出的“廉價凱恩斯主義”。在1999年7月林毅夫撰寫的一篇工作論文中,他認為,“像我國當前全社會的各個生產部門的生產能力普遍出現30%甚至更多的過剩時,一般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出口刺激政策和收入增長政策都會失去刺激消費和投資需求的作用。” 既然已有的內部城鎮市場和外部國際市場都不大可能化解產能過剩的問題,那么開辟幾乎落后于城鎮市場20年,規模卻遠較城鎮市場為大的農村市場以帶動疲軟的內需,就變得順理成章起來。隨著2001年末,林毅夫在中南海懷仁堂向中央政府官員作了“當前農民收入問題和未來農村發展思路”的報告,“新農村運動”的完整論述也終告成形。 農村——內需的第二戰場? 其實,并不是沒有人對林氏的“新農村運動”提出過質疑。就在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公開披露前半個月,同濟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景北撰文萬余字,痛批“新農村運動缺乏清楚的含義”,且回避了戶口歧視、土地產權等“制度變革”。同時,胡景北將林毅夫的主張解讀為“讓農民消費來化解通貨緊縮危機”,運動的主體本末倒置。這一看法得到了為數不少的經濟學家的贊同。看上去,林毅夫的“新農村運動”在理論上漏洞百出。 但從后來的政策走勢上看,林毅夫的“新農村運動”并沒有打算忽略農村的“制度變革”,其“刺激農村消費是化解通貨緊縮的手段”也可以換個角度,將之視為內生化解決農村“制度變革”的方法。按照林毅夫的思路,通過以中央財政為主大搞農村公共設施建設,拉動農村消費,一方面可以消化國內結構性因素導致的“產能過剩”,另一方面其實是從人居和生活質量上縮小城鄉差距,以求先在經濟上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為從法律和政治制度上徹底消除對農民身份的歧視做好準備。 換句話說,胡景北等學者對于農村“制度變革”的看法,與林毅夫“新農村運動”構想的真正差別在于,前者主張先行名義上去除“身份歧視”,后者強調先在經濟狀況上抹平城鄉之間的鴻溝。聯想到今年年初,公安部相關人士放出消息,有望進行徹底的戶籍制度改革,然而此事不足一月便不了了之。這也或多或少說明了,城鄉二元結構所形成的“身份歧視”若不先從最實際的經濟方面著手解決,其“制度變革”之路可能會更加坎坷難行。 作為經濟學家的林毅夫,他的研究哲學是實用的,更是現實的。26年前,當時還是臺灣當局駐金門部隊連長的他,靠著兩個籃球渡過海峽投奔祖國大陸。從那時到現在,沒人能說得清被國民黨當局極為看好的“優秀青年”為什么會突然不辭而別游向對岸。當年林毅夫在部隊的直屬上司侯金生后來曾表示,若是有機會再見林毅夫,最想問的就是他當時出于什么想法做出的行動。這也許是林毅夫帶給世人的第一個意想不到。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林毅夫在投奔祖國大陸之后,不僅“棄武從文”得如此徹底,而且是如此成功。師從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農業經濟學家舒爾茨的林毅夫,回國之后沒有食洋不化,而是為中國改革孜孜不倦地做著預測和建議,并將理論學者和政策專家之間的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依此通觀上世紀90年代回國投身中國經濟改革的海歸派經濟學者,能成功推動中國政府高層決策者轟轟烈烈地進行一場政治經濟運動的,林毅夫至今可以堪稱是第一人。 至于之后,林毅夫還將創造什么中國政策奇跡,可能沒有人能夠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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