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
外資入股中國銀行業,不論是“賤賣論”還是“威脅論”,值得肯定的一點,在于對民族金融體系的關注,對本土金融市場發展的期望。實際上,在對外資大規模開放的同時,中國同樣應當推進對內資開放銀行市場,在開放的過程中保護民族金融業的利益。這是這種爭論值得肯定的地方。
到目前為止,內資進入銀行市場還往往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障礙,值得進一步改革。一些海外的戰略投資者所表現出來的短期投機行為,也促使我們應當關注這些以優惠的條件獲得中國銀行業股權的戰略投資者是否真正發揮了戰略投資者應當發揮的積極作用,或者說,應當經常對這些戰略投資者所可能發揮的作用進行及時動態的評估。
在入股逐漸成為外資進入中國銀行業主要路徑的環境下,外資銀行在中國金融市場中由裝點式的角色升級為市場的參與者、競爭者,真正有價值的問題是如何對外資持續、有效地進行監管。對監管當局來說,應當學會在開放的條件下如何運用市場化的手段既保護民族金融業,同時又能夠吸引先進的外資銀行的經營管理經驗。參照國際經驗,許多國家對外資持股國內銀行比例都有上限規定,值得我們借鑒。
同時,監管機構也需要考慮如何重點保護中國本土的銀行業零售業務市場。零售業務具有增長迅速、收益穩定的特點,市場空間巨大,目前已經成為不少銀行的主要利潤增長點質疑,也是目前外資銀行最愿意投資拓展的領域之一。但是從開放程度比較,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銀行業的零售市場的開放程度甚至高于許多發達國家。國外許多監管當局對本國的零售市場都有所保護,如美國要求,外國銀行的分支機構如果要在美國經營零售業務,需要參加美國的存款保險;但是,美國的存款保險機構則規定,分支機構不能參加美國的存款保險。這就把許多外資銀行隔離在美國的零售市場之外,同時就迫使外資銀行只能通過購買美國的銀行才能開展此業務。
對外資銀行來說,加強對中國金融市場的研究更為重要。從已有的外資入股中國銀行業的情況看,部分國外投資者在中國銀行業過早的投資行動現在成了束縛。這些先行者早先已參股其他小銀行,并與之簽訂排他性條款,待新的商業銀行開始引資時,可能就會受到限制。另外,一些國際的商業銀行本身在中國已有多家分行,如果繼續大規模參股新的銀行,不符合監管機構“競爭回避”的引資原則。事實上,從目前的引資結果不難看出,凡是在中國有大量分支機構或參股小銀行的國際大銀行往往都未能參股大銀行,參股中行的蘇格蘭皇家銀行、淡馬錫,參股建行的美洲銀行都是在中國網點極少、業務發展不多的銀行。
值得指出的是,在外資銀行準備大舉進入中國市場之前,應加強對中國政策和市場的研究,特別要注重提供中國市場所需所欠缺但是又急需的金融服務、金融產品等的研究。外資銀行需清楚符合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策略的外資金融機構在市場準入等方面才會在未來得到扶持。特別是對于目前中資銀行沒有從事或者是沒有能力從事但市場又迫切需要的銀行產品和服務領域,如各類避險金融衍生產品,包括期權、期貨和各類外匯遠期產品,保理和金融產品定價服務等領域,中國金融監管當局非常希望一些有資質的外資銀行企業進來填補空白;同時,在一些中國政府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中重點扶持的地區,外資銀行也會有很多商業機會。在這方面,東亞銀行首先在西安設立分行就是一個非常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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