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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生:固執地諱疾忌醫 主流經濟學家在哪里迷失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5日 01:25 第一財經日報

  ——兼談改革、經濟學家與輿論之關系

   文/華生

  近年來提出的“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及“和諧社會建設”,實際上也有助于推動在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后改革的全面和深化。而個別經濟學家則在民眾開始了盡管不夠全
面和難免多少偏激的反思之后,仍然固執地諱疾忌醫。

  正是由于某些“主流”經濟學家實際上持有的是激進私有化主張,所以他們對國企改革不同形式的摸索、對國資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改革等沒有什么真正的興趣,這種情況不是推動而是阻滯了企業改革的深化和可能的突破。

  中央提出的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離的出資人制度,已經觸及國企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其真正難點所在,正是需要集中力量進行理論和實踐突破的地方。但國企改革爭論中的過多感情色彩和極端對立的形式,反而妨礙了對國企、國資改革真正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的探索,使國企、國資改革問題的理論推進基本停滯下來。

  本來,中國改革的成功和進步有目共睹。改革過程中的失誤和偏差也談不上經濟學家有多大責任,因為他們并不是官員,通常對政策的影響也有限。現在說人們把對改革的不滿都發泄到經濟學家頭上,這確實多少顯得有點奇怪。因此,不對經濟學家的角色進行解讀,我們對改革的反思就會不夠完整和深入。經濟學家是替罪羊嗎?

  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幾位被稱為“主流”的經濟學家自己找來的麻煩。因為面對民眾對改革偏差的若干不滿和情緒發泄,這些經濟學家斷然否定改革本身有任何問題,只承認是改革遇到了障礙,而這個障礙似乎包括了“情緒化”的“弱勢群體”。反思改革被認為是出現了反對改革的思潮,使主張市場取向改革的經濟學家受到了很大壓力,繼而用這是改革開放以來堅持和反對改革的第三次大論戰的說法,試圖一舉蓋棺定論。這種武斷的推理當然引起了人們的反感。因為改革的成功并不等于它沒有失誤、偏差和改進的余地。況且改革偉大也不等于經濟學家偉大。中國改革不是按照任何人包括經濟學家預先設計好的藍圖進行的,而是一個不斷“試錯”的摸石頭過河的過程。“主流”經濟學家跳出來護短,似乎有點不合情理。而且僅此恐怕也不至于使他們總是成為大家的靶子。

  于是有經濟學家自己出來給了新的解讀:“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不良現象,大家要找出氣的地方。但能罵誰呢?經濟學家最合適。這個行業引人注目,罵起來又安全。”初聽起來,這個解釋倒是很實惠,但恐怕無論如何不是理性思考。因為罵起來安全而且更引人注目的行業有的是,不至于大家不約而同地挑上幾位“主流”經濟學家。

  更深刻一些的思考是權力結構的約束和意識形態的約束,使人們揀軟柿子捏。“特別是意識形態的約束使得除了經濟學家外其他社會科學的學者難以參與改革的討論,貢獻他們的智慧,無形中把他們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評者的陣營。”這個解釋靠近了一點。市場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使經濟研究比較顯要,空間也更加寬松,因此,如果經濟學家真的就自以為高明,搶盡風頭,不講專業,什么話都敢講,擠占別人的位置,難免遭人嫉恨。

  不過,嚴肅地說,權力結構和意識形態約束確實是中國改革的制約條件。一般而言,權力結構和利益結構的約束是任何國家的經濟社會變革都必須面對的外部約束條件。政治或宗教的意識形態的約束不少國家也有,我們則有一個從傳統的國有制計劃經濟走向改革的特殊情況。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社會也絕不是市場取向改革徹底了,不良現象就可消除的,它還需要行政體制等多方面改革的配套。

  就市場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而言,客觀地說,經濟學家不應成為改革問題存在的替罪羊,同樣,權力結構和意識形態約束也不是經濟學家過錯的擋箭牌。經濟學家本來就是要在給定的約束條件下去探索和設計適合當時條件和多數人認識水平的改革方案。經濟學家的理性不是脫離大眾的自傲,而是理論的前瞻性。有一句名言說,理論只要徹底,就能掌握群眾。可見理性與直覺可能有距離,但并不是對立的。理性往往引導直覺,但有時直覺也可能反映了人們一時不能歸納的更高理性。如果精英和大眾持續的不能相互理解,要檢討的顯然不是后者。

  更進一步說,經濟學家是因為走得太前而被人詬病嗎?恐怕恰恰相反。這次好像是政治家走到了前面。因為正是順應發展階段的變化,近年來提出的“

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及“
和諧社會
建設”,實際上也有助于推動在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后改革的全面和深化。而個別經濟學家則在民眾開始了盡管不夠全面和難免多少偏激的反思之后,仍然固執地諱疾忌醫。埋怨權力結構妨礙了他們理性思考的經濟學家落到了政治家后面一大截還不自知,這難免有點諷刺意味。

  實際上,“主流”經濟學家自己也很明白,作為經濟研究來說,現在“政治約束越來越小”,他們真正惱火的是“另一種壓力,即公眾輿論的壓力”,認為“當前一些大眾傳媒對學術的摧殘,對科學思想的藐視,對學者人格的侮辱,是我們這個社會不可饒恕的罪惡”。如果聽任這種現象蔓延,“將是一個民族的悲哀”。顯然,精英和大眾的對立比我們想象的還要嚴重得多。為了搭建一個理解的平臺,看來我們必須首先進入某些“主流”經濟學家這些年來長期壟斷的改革理論和學術領域。

      “主流”經濟學家的理論缺陷冰棍理論是否必然

  公平地說,“主流”經濟學家的許多觀點包括對改革的理性思考,并不無道理。有些觀點也是有深度的。那么為什么總是使人感到是強詞奪理或避重就輕的辯解,不能為公眾理解和接受?除了他們站位的差異(例如同一個股改,公眾認為流通股股東是弱勢,他們認為非流通股的大股東是弱勢,反對政策對流通股股東傾斜;公眾認為對價只是對利益受害者的多少保護,以免在全流通時進一步受損,他們認為是對流通股股東這個新既得利益者的承認和贖買),恐怕還源于這些經濟學家(其實他們在經濟學界也只是代表了一個偏向的少數人)關于改革理論的若干核心思想與大眾的利益和直覺產生了沖突。限于篇幅,我們這里僅討論大家集中關注的國企改革和市場化的問題。

  一、國企改革。它實際上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是實際問題,一個是理論問題。

  首先的一個問題是,不算個別特殊領域,國企在現階段的中國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冰棍理論是否必然。

  “主流”經濟學家認為,“國有企業改革是意識形態制約中國改革的典型例子”。他們認為,國有企業是搞不好的,國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也是馬背上劃道道,成不了斑馬。個人產權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國有資產就是一個怎樣分或賣個好價錢的問題。所謂國有企業改革最多也就是把國有股權統統轉成債權。他們埋怨,只是由于意識形態制約,他們才不便公開拿出國企全盤私有化的方案。但這樣能干不能說,反而造成了不規范。

  應當承認,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對國企弊病的分析和批判是入木三分的。但是,他們的解決方案即全面私有化主張,看起來很激進,其實并不深刻。國家不持股權,如果主要賣給外資,國家的經濟安全肯定談不上了,而且無論中國的老百姓還是社會各界精英,恐怕絕大多數人都不贊同。如果像俄羅斯那樣,分給老百姓,賣給私營企業,財產自然很快會在少數人手里集中,石油、電力、電信、航空、鐵路、銀行、保險都被少數寡頭及其家族控制,我們這個時代的中國人愿意嗎?能夠接受嗎?中國社會還能安定得了嗎?因此,在表面上完全是意識形態制約的背后,其實有著更深刻的社會利益和文化傳統的原因。

  應當指出,正是由于某些“主流”經濟學家實際上持有的是激進私有化主張,所以他們對國企改革不同形式的摸索、對國資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改革等,就沒有什么真正的興趣,這樣當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建樹。理論界的這種情況客觀上不是推動而是阻滯了中國企業改革的深化和可能的突破。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合一的矛盾

  第二個問題是更為本質的:現代企業理論是否證明了“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相對應的私有制邏輯”?兩權合一的MBO是否是企業改革的方向?如果是,那么中國多數人現在不愿接受它就是時代的局限,或集體的落后和悲哀,如果不是,企業改革就還有探索和推進的空間。

  個別“主流”經濟學家以不容置疑的權威身份告訴我們,現代企業理論的核心就是“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即所有權或委托權)盡可能一致的私有制邏輯,”并給我們“嚴格”推導出幾個相關結論:

  1、只有那些愿意當企業家而同時又擁有足夠個人財產的人才能被信賴為合格的企業家。因為富人搞砸了自己要承擔后果,而窮人不必。所以“窮人比富人更有積極性謊報自己的經營才能”,“如果通向企業家的途徑不受個人財富的限制,大量一無所有的笨蛋就會冒充企業家。這一論點為‘資本雇傭勞動’提供了理論依據。”個人財產制度極端重要,在于它是判別有經營才能的人的一種機制。

  2、“保證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盡可能對應的最理想狀態是,企業家自己又是一個資本家。這就是古典企業中企業家與資本家合二為一的原因。”“也就是說,經營者最好是‘內部股東’,非股東的經營者索取剩余充其量是一種次優選擇。”即MBO老板同時又是經理或兩權合一的情況最優,資本所有者選擇經營者是次優。總之,資本所有者應當擁有成為企業家的優先權或選擇經營者的權威。

  3、國企股份制改造不可能成功的關鍵在于國有股權的持有人還是經理人員,本身不是企業的剩余索取者。他們的投票權是“廉價的投票權”,不可能選出真正好的經營者。因此,“設想通過現代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來達到‘政企分開’是不現實的”。

  上述企業理論對中國企業改革和后來席卷各地的MBO改制產生了重要影響。不過我們必須指出,由于存在幾個重大的內在缺陷,上述理論恐怕并不能自圓其說。

  首先,資本雇傭勞動,是資本主義產生以來的歷史現象。對此,幾百年來有無數人作過解讀。只是有辯護、批判和作為歷史或科學來研究的不同角度。馬克思的解讀是說,資本家之所以成為工業的司令官,因為他是資本所有者,而不是相反。這個解釋今天看起來,恐怕也不錯。我們的“主流”經濟學家要提供對這一古老命題的新解釋,也未嘗不可,只是這個個人財產具有識別經營能力功能的新發現并無依據。

  因為上述理論的核心假定是:企業家才能是私人信息而不是社會信息,即這一才能只有自己知道而外人不知道。但是,這一貌似合理的經濟學假定在這里恰好不成立。因為一個人在沒有干甚或沒有成功之前,是否具有企業家才能往往社會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企業家才能是一個“learning by doing ”即干中學和通過實干才知道的過程。當一個人的經營才能通過干的過程特別是干的結果顯露出來之后,他才真正知道自己是否具有企業家才能,不過與此同時社會也知道了。因此,擁有財富確實給了一個人開辦企業、過一把企業家癮的權力,但絲毫也不能擔保他有經營能力和會成功。個人財富的來源很多,它本身并不攜帶關于它主人經營才能的任何信息。這是所有企業在招聘經理人員時,并不把應聘者的個人財富狀況和愿否抵押作為判別其能力的主要或重要標準的原因。可見,這種生造出來的論點當然不可能為資本雇傭勞動提供任何新的理論根據。這樣看來,我們的某些“主流”經濟學家雖然也經常給企業家講課,但還并不真正了解企業家才能的來源和識別方法。

  其次,所謂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盡可能對應、兩權合一最優、使用經營者次優的理論其實也包含了兩個內在矛盾。其一,如果企業家與資本家合一是最優,為什么兩權合一的古典資本主義讓位于“次優的”現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資本主義呢?其二,如果企業家才能是干即實踐了才知道,是社會信息,那么,誰來選擇關系就不那么大;如果企業家才能不是社會信息,那么,資本所有者縱然有選擇經營者的權威,又靠什么來保證他能選對呢?我們的經濟學家真的坐在家里就相信企業是按照個人窮富來挑選經營者的嗎?

  其實,我們的“主流”經濟學家忽略的是,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盡可能對應,僅僅是企業優化的一個條件。如果其他條件不變,當然可能是兩權越合一越好,但問題恰恰在于其他條件不是不變的,這樣簡單和極端化的最優理論就不能成立。例如,當有錢人沒有興趣或沒有能力當企業家時,兩權合一就比兩權分離的“次優”差很多。這個以及許多我們在這里不可能一一展開的其他因素,是“次優的”現代兩權分離取代古典資本主義“最優”的兩權合一的基本原因。

  最后,說國有或其他公有股權的持有人或管理人還是經理人員,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即剩余索取人,因此公有股權改革肯定沒有出路,這個論斷又過于匆促了。即便在今天的美國,多數大企業的股權都不是個人或家族控制,而是由各類投資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持有,投票權包括選擇經營者的權力都落在他們手中。但所有這些基金的最終受益者也是千千萬萬的民眾,投票、決策的則是這些分散的剩余索取人的代理人,即管理這些基金的經理們。這些拿工資和獎金的經理的投票權為什么就可以不廉價,或者盡管也時有侵害股東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為,但仍然是西方市場經濟中有效率而且占主導地位的財產管理形式?可見,正如所有權和經營權可以分離一樣,選擇經營者也并不必然是最終所有者不能分離的職責。現代市場經濟委托—代理關系和金融創新的發展,已經產生了一系列復雜的利益刺激和約束傳導機制,超越了一些人自以為權威的企業理論的狹隘眼光和武斷結論。

  應當指出,中國企業改革目前確有一系列重要問題需要探索和突破,只是它并不是一些“主流”經濟學家給我們提供的非此即彼的簡單結論。在一段時間以來,我國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的改制存在著不公開、不透明和不公正的現象,相當一部分經營不善、管理無方的經營者反而成為改制的受益者。而在大中型企業中,政企分開、政資分離的基本問題并未解決,相反在一定領域和一定范圍內還有強化的趨勢。2年之前,朗咸平教授對國企改革的抨擊,不論其立論和方式如何偏頗和夸張,在中國特定的歷史條件和輿論環境下,客觀上引起了社會各方面對MBO改制中國有資產流失的關注。但是我們一部分“主流”經濟學家,不是抓住這個社會和政府關注的契機,反思MBO改革中的問題,推進對國企國資改革的理論認識,論證改革的可行途徑,相反簡單地抓住對方言辭中的破綻和問題,上綱上線,進行從學術到人品的全面否定,把學術問題擴大到政治問題,把個人的偏激和行事風格問題擴大到新興媒體和弱勢民眾的反改革傾向問題,使爭論形式化和兩極化。

  本來,中央提出的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離的出資人制度,已經觸及國企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其真正難點所在,正是需要集中力量進行理論和實踐突破的地方。但國企改革爭論中的過多感情色彩和極端對立的形式,反而妨礙了對國企、國資改革真正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的探索,使國企、國資改革問題的理論推進基本停滯下來。由于缺乏理論突破和指導,近年來的國企、國資改革實際上由于缺乏方向而徘徊不前。這是十分令人惋惜的。我國經濟學界本身缺乏學術研究的規范、平等對話的平臺、公正開放的學術氛圍,結果使討論陷入少數掌握話語權的“主流”經濟學家按自己意愿解說、而其他人并不認同的僵局。這恐怕是這些年來幾次所謂的“理論大爭論”往往無果而終的主要原因。(作者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燕京華僑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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