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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東:過度競爭 日本的前車之鑒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02: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袁東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過度競爭與“煉金術”式經濟增長的嚴重后果 日本半個多世紀以來由高速經濟增長到泡沫經濟再到蕭條經濟的過程,告訴了我們一個有關反壟斷效率低下的同時卻存在過度競爭并最終走向“煉金術”的故事。對正興奮于高速經濟增長的中國人來講,其中實在有太值得多個角度經常性玩味的經驗教訓。 帶著當時被凱恩斯主義經濟學思想洗禮的反壟斷理想,以美國為首的盟軍占領者1947年主導制定了日本第一部《反壟斷法》,禁止企業間的任何聯合,并將原有財閥企業解散。 可日本人并不買賬,更不甘心原來財閥式大企業被強行拆散。所以,到了1949年就修改了《反壟斷法》,1953年再次修改,解除了對組織卡特爾的禁止,接著共計通過了30個卡特爾豁免法,以鼓勵被拆散的財閥企業重新組織聯合起來,那些新興企業也相互聯合。哪怕到了高速經濟增長期結束后,壟斷已經引起了公眾的不滿,1976年通過的《反壟斷法》修訂案,還是對大企業保護多限制少。 不過,日本人如此行事,卻并非像凱恩斯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是排斥市場經濟及其競爭精神。恰恰相反,正是出于競爭的要求,只不過,這競爭的領域是國際市場,追求的是國家競爭力。因為日本人很清楚,在其經濟重建與高速增長期,正值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以及國際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時代,并處于同美國不對等貿易狀態———大量出口的同時可以封閉本國市場。固定匯率機制避免了企業對匯兌損失的擔心,而國際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意味著競爭的不斷增強,只有擁有足夠多站得高的大企業,日本的國家競爭力才能培養起來。然而,1961年日本只有4家企業躋身世界150強,而且排名都很靠后;鋼鐵、汽車、電機電器、石化產業在國際市場上呈現出缺乏規模經濟的明顯劣勢。今天全球銷量最多的豐田汽車,當時的銷售額、資產、稅后利潤僅相當于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的2.7%、2.2%與3.2%。如此狀況下,放松反壟斷力度,著力鼓勵企業聯合,形成可以對抗國際競爭的大企業,當然就成了日本政府的理性選擇。 實踐證明,日本的這一做法,在短時間內有效促成了規模經濟的成長,迅速培育并增強了國際競爭力。只是,這一形式促成的競爭力演化成了國際、國內市場上的“過度競爭”。根據美國杜克大學高柏的研究,這種“過度競爭”體現為三個特點:以降價而非提高質量為競爭手段;目標是擴展市場份額而非提高利潤;競爭策略多為模仿而非創新 。 當然,這一對外的過度競爭必須由上述的三個國際條件作為基礎。除此之外,在國內的表現即為,企業為了做大做強,紛紛在設備投資與技術引進或模仿投資方面過度競爭。為了滿足企業這種過度競爭的需求,日本政府陸續設計并固化成一種特定產業金融模式:銀行實行寬松貨幣政策,對各家城市銀行提供信貸支持;通產省負責資源的戰略性分配,確保各主要企業都能獲得資源;大藏省對銀行貸款與企業融資提供“護衛艦”式的保險保障;加之1953年對《反壟斷法》修改后,允許企業相互持股,并很快形成了主銀行制度,從而促成了銀行可以完全不顧自身儲備頭寸而超額過度放貸,企業完全可以不管本身負債率與可能的投資風險而過度借款。至于由此可能形成的通貨膨脹危險,日本政府借助當時固定匯率制度與國際貿易逆差形勢,實施緊縮性財政政策予以應對。 不可否認,恰恰是這套以過度競爭為特征的內外條件與機制,確保并支撐了日本20多年超過9%的高速經濟增長,使其早在1968年就成為資本市主義世界中的第二大經濟體。 問題是,當外部條件發生變化時,由這一過度競爭機制支撐的高速經濟增長也就走到頭了。當西方經濟受到第一次石油危機沖擊,尤其是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固定匯率制度變為浮動匯率體系后,美國再也不可能忍受日本的不對等貿易,強烈要求日本開放國內市場,并迫使日元升值。 在這種強大的國際壓力下,首先是國際貿易下滑,日本企業不能再較快消化吸收過度設備與技術引進重復投資所形成的過多生產能力,這又使日本經濟增長的壓力陡增,與歐美博弈能力不斷降低。 其次是固定匯率制度解體,使日本以信貸為基礎通過價格管制的金融體系再也難以順暢運行,再也無法為經濟高速增長提供有效資本支持。與此同時,日本國際收支由原來的逆差轉為越來越多的順差,日本銀行無法再像從前那樣從容地在調節國際收支平衡的同時刺激經濟增長,不得不窮于應付因外匯占款不斷增加以及日元升值而來的外來壓力。而這兩個壓力最終促成了日本二十多年前金融自由化與日元的大幅度升值。 再次,日本政府總想使當時4%的經濟增長率恢復到原來9%以上,因而實施了更加擴張的貨幣金融政策,然而此時增加的貨幣因為實體經濟吸收消化能力的大幅下降,只能是助長多余貨幣轉向股票市場與房地產市場去“煉金”,并以此來試圖彌補生產利潤的下降。更致命的是,日本政府同時實行了現在看來是絕對錯誤的擴張性財政政策,由政府大規模投資支持的眾多大型城市發展計劃,迅速刺激起了房地產市場與股票市場,從而進一步將私人投資引向了這一“煉金術”領域。 最后,盡管金融自由化為日本企業帶來通過股票市場融資的自由,但由于相互持股的制度已經根深蒂固,股票融資越多,反而致使企業管理層所受的監督約束進一步弱化,法人治理結構變得更加無效。幾乎沒有約束的企業管理層又是在過度競爭機制的引誘下,競相轉向房地產市場與股票市場的大肆投機。 將主要精力與財力置于“煉金術”的必然結果,便是在被稱為“平成蕭條”的這十幾年里,經濟泡沫越“煉”越大。不管日本學者與政府如何撿起“凱恩斯的忠告”,如何在財政政策上擴張,可就是挽救不了低迷的局面。 反觀中國當前高速增長的經濟以及熱鬧的資產市場,想想,面對的國際條件與國內機制壓力中,有多少是跟日本經濟增長過程中有著驚人的類似的?特別是,更甚于日本當年的是,東南亞經濟泡沫因亞洲金融危機破滅后,過多的國際資本轉向了美國IT行業,在促成高科技泡沫并在2001年破滅后,又轉向了美國的房屋市場,在這一市場泡沫由“次按風暴”捅破后,累積得越來越大的投機資本力量正在轉向以中國為首的新興市場。在如此環境中,如何防止中國經濟滑向“煉金術”,從日本教訓中應該可以得到足夠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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