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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立巖:應利用外投公司收益加快發展國內經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11:25 當代金融家雜志
由《當代金融家》雜志舉辦的“五道口議事廳”第5期話題是:國家外匯投資公司解。下面是議事專家的觀點: 韓立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 首先,應該清楚國際投資公司生命周期和歷史使命,為國家投資公司(SIC)定位。現在比較熱點的說法是“主權財富基金”,但如果看一下當前世界各國的主權財富基金,發展較好的是新加坡和挪威的。這兩國是富裕的發達國家,人口相對較少,沒有像中國這么大的發展問題。科威特和阿聯酋是富裕的產油國,人口也很少,同樣不存在突出的發展問題。因此要進行國際比較,也要考慮中國國情。 現在的國家投資公司其性質是契約式基金,還是公司式基金?現在還不清楚。但肯定不應將其搞成一個超級投資機器,給其他國家一個“經濟帝國主義”印象,因為這會給國家安全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其次,組合投資問題。如果國家投資公司是個基金,就是一個金融投資公司,顯然從事直接產業投資不妥。例如,中石化可以直接去收購其競爭對手,效果可能更好,因為它畢竟是專業化公司,有直接的商業動機。 但即使完全做證券投資,也要把長期和短期分開。短期應該是一年以內的,特別要注意對沖問題。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任務首要在于保值,然后試圖增值,這叫做“安全第一”。這個公司有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保障償付短期和長期債務,不能讓中國的國家信用在國際上出任何問題。 至于長期投資,應該對資產類別作出規定,比如投資于國際藍籌股,否則過多投資中小企業股,波動性太大。還可以投資債券,美國市政債券基金收益非常好,而且信用風險非常低,50年信用風險低于1%,違約率只有千分之幾。其他產品,比如按揭貸款證券化產品,是否能做,可以論證,關鍵看風險性與收益性的平衡。 做投資時,一定要有一個準則。在投資組合準則我們用的最多的是“現代投資組合理論”,例如“均值-方差準則”,即把均值固定在一個收益水平,然后方差達到最小。但是在養老金、社保基金等的資產管理外包實踐中,投資人的要求并不是簡單的“均值-方差準則”可以表示的,其原因在于,此類投資要求安全第一。這點應該明確,否則即便方差最小,但仍然有波動,有時可能會有較大損失。此外,還有流動性問題。除非很好地將短期和長期不斷滾動調整,否則,在某一年如果出現債務償還高潮就會很被動。 第三,如果我們加快開放資本市場,但本土資本市場的容量有限,如果對沖基金聯合起來沖擊,我們很難抵御。因此,國家外匯投資公司能否起到中國股市平準基金的作用? 應該有一個機制,恰當利用國家投資公司的收益加快發展國內經濟。國內要做的事情非常多,二元經濟特征明顯,教育和社保投入不足,還有數量相當大的弱勢群體,因此,我認為外匯儲備應該拿出一部分,投資于社保,尤其是投資于教育,按照新增長理論,這種投資肯定會長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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