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趙振華:我國收入分配核心是規范分配秩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7:44 中國改革報
趙振華 我國收入分配問題長期以來一直受到政府、學術界和廣大民眾的高度關注,其表現是收入差距的過分擴大,但核心的問題則是收入分配秩序混亂,規范分配秩序是當務之急。 收入分配秩序混亂的表現 目前我國的分配秩序用一個字來概括就是“亂”,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分配依據“亂”,既不是按勞分配也不是按生產要素分配。因為按勞分配的前提條件已經不存在。馬克思在對未來社會設想時提出的按勞分配是隱含有條件的:一是社會條件,即生產資料公有制;二是經濟條件,即商品經濟消失,全社會實行計劃經濟;三是技術條件,所有的勞動都可以用同一的標準即勞動時間來衡量,并精確地計算每個人的勞動成果;四是勞動以外的其他生產要素可以無償使用。而當前這些條件是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的,因此按勞分配是難以實現的。不是按勞分配,是不是就是按生產要素分配呢?也不完全是。因為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前提是具有充分、公平競爭的生產要素市場,只有完善的生產要素市場才能形成合理的生產要素價格,扭曲的市場只能產生扭曲的價格。目前我國的生產要素市場還不完善,具體表現為:一般的勞動力市場競爭過度,勞動力的使用者與勞動力處于不對等的談判地位上,導致普通勞動力價格過低;企業家市場還未形成,定價機制不合理;土地市場不規范,內部交易仍然存在導致土地價格不合理;資本市場殘缺不全,資本利息率實質上處于雙軌制,一方面國有銀行基本實行的是同一利率,另一方面,地下融資規模龐大,利率差別極大?傊,按勞分配的條件未達到,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基本前提不完全具備,結果導致我國目前的分配依據缺乏。 二是政府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亂”。一方面,從全國來看,不同地區同一級別的公務員收入差別過大。如同是處級干部,在東部地區一年可以收入10多萬元,在西部地區只能收入1萬多元。從同一地區內部來看,不同部門的公務員收入差距也非常大,一些所謂的有“油水”的部門比清水衙門收入要高得多。另一方面,工資外收入不規范。最近公務員工資實行改革以后,總體上看,公務員的收入規范化程度提高了,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些地區獎金津貼名目繁多如季度獎、年終獎、業績獎以及各種過節費仍然保留,有的地區實行了車改,有的地區沒有實行;有的地區以經濟適用房的形式解決公務員的住房,有的地區以貨幣形式給予補貼,差別很大。 三是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秩序亂。我國事業單位千差萬別,收入分配狀況更是五花八門,有的是財政全額撥款,有的是差額撥款,有的是自收自支。有些單位既享受全額撥款,又利用自身條件搞創收,為職工濫發獎金福利;一手拿政府補貼,一手得市場好處。其結果是不同事業單位職工收入大相徑庭。 四是國有企業內部分配秩序混亂。同為國有企業,競爭性越充分,則收入越低,壟斷程度越高往往收入越高,職工收入與貢獻相關性小而與其所在行業是否具有競爭性相關性大;同為國有企業經營者,資產規模、企業利潤等大體相同,但收入差別巨大,有的年薪數百萬元,有的年薪幾十萬元,還有的年薪只有十幾萬元,特別是一些國有企業經營者職務消費不規范,沒有約束,同為國有企業的員工,付出同樣的勞動,如果是合同工,則工資高,福利待遇好,享受 收入分配秩序混亂的原因 我國收入分配秩序混亂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 第一,經濟體制轉軌導致的秩序混亂。20世紀80年代之后,我國進入了體制轉軌期,傳統的計劃經濟時期完全由政府控制的分配機制不再起作用了,傳統的完全憑借勞動獲得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模式被打破了,傳統的分配手段失靈了,而新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分配機制、分配模式、調節手段還沒有建立起來。從分配機制來看,有的領域市場機制發揮的作用比較充分,有的領域則缺乏市場機制;從分配模式來看,生產要素雖然參與分配,但不同的部門、不同的企業乃至不同的個人掌握的生產要素是完全不一樣的,生產要素市場本身不完善,生產要素價格扭曲;從調控手段來看,還難以對不完善的市場加以有效調控。 第二,政府調控不到位導致的秩序混亂。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客觀上要求加強和改善政府對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雖然我國政府采取了一些手段,但存在調控錯位和不到位的問題。如公務員、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之所以混亂是因為各自為政,缺乏一個統一的收入分配調控尺度和標準。哪個部門、哪個地區有錢就可以多發獎金和津貼,企業經營者自己給自己定分配標準。再比如目前調節收入差距的手段還比較單一,主要是通過 第三,缺乏完善的個人收入信息系統和有效懲戒機制。在現代經濟條件下,要防止偷逃稅的行為,就需要政府掌握每個人的收入狀況,由于個人收入系統不完善,政府難以全面掌握個人收入信息特別是高收入者的收入信息,偷逃稅的行為在所難免。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具有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自利傾向和動機,有的市場主體能夠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而有些則違法經營,偷稅漏稅。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懲戒系統,而目前我國的懲戒系統缺失,違法者的違法成本過低,不僅難以起到震懾作用,而且助長了違法。 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政策選擇 第一,建立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是規范分配秩序的基礎。現代市場體系的基本特征主要是統一、開放、競爭、有序,所謂統一就是有統一的市場規則,不能因人因事設立不同的規則;所謂開放就是生產要素在不同區域乃至與世界市場之間能夠自由流動;所謂競爭就是單個供給者的供給量或需求者需求量的增加或減少都不會影響到價格水平,所謂有序就是市場主體能夠嚴格遵守市場規則。目前我國的市場體系還不盡完善,主要表現為生產要素市場殘缺不全,特別是土地市場、技術市場、企業家市場等還處于起步階段;市場經濟秩序比較混亂,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市場失信問題嚴重;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地區封鎖等問題也時有發生;政府與市場邊界不清,過度干預或放任市場同時存在。正是由于市場體系不完善,生產要素價格扭曲,進一步形成了分配秩序的混亂,生產要素無法按照貢獻參與收益分配。要建立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首要的任務是制定市場規則,所有的生產要素主體都能夠依據規則進入市場;同時要降低市場門檻,鼓勵各種所有制形式的市場主體參與競爭;要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制度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二,進一步改革公務員收入分配體制。公務員收入分配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在全社會形成示范效應。從目前全國的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基本上是規范的,不同地區、同一地區的不同部門之間相同級別的公務員基本工資是相等的,問題出在工資外收入差距過大。未來的目標是不同地區和同一地區不同部門相同職務級別的公務員除了有地區價格差異之外,工資外收入應該是相同的。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狀況,如果把發達地區公務員的工資外收入完全統一到不發達地區是不現實的,因為這樣做的結果發達地區公務員的收入就會遠遠低于當地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嚴重影響發達地區公務員的積極性。因此只能將不發達地區公務員的工資外收入統一到發達地區公務員收入水平上。那么是否會因此加重財政負擔,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單純從公務員的收入水平來看,欠發達地區公務員收入水平提高肯定需要增加財政支出,但因為收入規范之后,相反可以節約財政。規范公務員的工資外收入,一是要嚴格核定發達地區公務員工資外收入項目和水平,取消不合理的獎金和津貼,制定全國統一的獎金津貼標準;二是要確定全國不同地區物價水平,設立綜合物價系數,根據物價系數給予物價補貼;三是要規范職務消費。職務消費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但不能是無限制的,要解決這一問題,其基本前提是職務消費要公開透明,因為職務消費用的是納稅人的錢,需要接受納稅人的監督。每年因規范職務消費可能因此而節約數千億元,完全可以彌補中西部地區公務員收入提高而增加的支出。 第三,規范事業單位職工收入。由于我國事業單位極其復雜,要解決其收入問題,必須先改革事業單位,重新界定事業單位的屬性。對于執行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要重新劃歸政府機構,按照公務員來進行管理;對于完全按市場化運作,不履行政府職能的要徹底與政府脫鉤,讓其成為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對于有一定能力創收又具有公益性質的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職工的收入按照公務員管理。 第四,規范壟斷行業的收入。一是對于不關系國家安全的行業要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鼓勵民營經濟和外資進入國家法律和法規未禁入的行業,消除壟斷利潤;二是即使需要保留國家壟斷的行業,政府也應制定收入分配指導線。 最后,規范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首先要形成國有企業經營者的市場選擇機制,解決市場選人的問題;同時要形成市場選擇經營者收入的機制,也就是說經營者的收入不是由經營者自己決定而是由市場決定,要考慮長期收入與短期收入等各種因素。 (作者系中央黨校經濟學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