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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劍閣評中外金融監管的三個不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 12:50 《財經》雜志網絡版
【《財經》網絡版 海南博鰲快訊】 4月22日上午,在博鰲亞洲論壇2007年年會“銀行業的創新和全球增長”分論壇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劍閣就金融監管問題談了他的幾點看法。 李劍閣說,十多年來,中國金融領域一直在爭論是先規范還是先發展,是在規范中發展,還是在發展中規劃。應該說,這幾年在監管方面已經有很大的進步,特別是2003年后,把金融領域的三個監管機構都建立起來,有了很大的進步。于是,大家認為,中國的監管好像已經做得相當不錯了。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或者說法制國家,也不斷地爆發出一些金融丑聞,于是,人們就有些沾沾自喜,就說其實這些事外國也有,我們也有,因為永遠也不可能做到沒有,就覺得中國監管好像也差不多。 最近討論到這個問題,人家經常說,中外監管實際上有三個不同點,有兩個可能是人們經常說的。第一, 雖然金融丑聞在中國也有,在國外也有,但國外發生的概率會低一些;第二,國外的法律比較嚴,被逮到后,懲罰較重,而中國懲罰較輕,有人甚至對比美國安然公司和中國德隆集團,認為中國的懲罰力度與美國有差距。 而李劍閣強調,還有第三個差距,“尤其是最近,我越來越感覺到第三個差距特別明顯”。他解釋說,在國外,可能有人有內幕操作,有做莊,但做莊這個概念有區別。種種違規的事情,國外可能是有人做,最法制的國家也有人殺人,也有人販毒,什么壞事都可能發生,只不過這些人最后都會被抓起來。 “我覺得,中國金融監管最不成熟的表現,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個人、機構,他對于自己的違規事情可以沾沾自喜地到處炫耀而不受譴責、不被懲罰、不被調查。這個恐怕是我們現在監管最不成熟的一個突出表現。”李劍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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