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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日輝:治理行政性壟斷需要兩只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3:40 中國財經報
3月28日,國家發改委透露重要政策信息,電信、鐵路和民航要放寬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這意味著壟斷行業的大門正要漸漸打開—— 歐陽日輝 當前,改革行政性壟斷行為,對創造公平的市場經濟環境,轉換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促進國內消費,發展第三產業,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最近,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公布的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壟斷行業改革進程在這次調查中得了最低的評價,66.28%的被調查者認為該項改革沒有進展,反壟斷的呼聲日益高漲,特別是反我國特有的行政性壟斷成為改革攻堅的重要任務。 轉軌時期中國的壟斷主要是行政性壟斷 近年來,國有重點企業利潤越來越集中到少數的壟斷性行業領域。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國有企業累計實現利潤1.1萬億元,同比增長19.7%。全國國有企業的利潤構成當中,壟斷行業占據絕對比例,僅中石油一家企業,2006年就實現利潤總額1856億元,占全國國有企業實現總利潤的16.87%。國資委數據顯示,2006年前5個月,石油石化、電信、電力等8個行業實現利潤2848.1億元,占國資委名下的451戶國有重點企業實現利潤的85.9%。 一般認為,壟斷可以分為市場壟斷、自然壟斷和行政性壟斷。轉軌時期中國的壟斷主要是行政性壟斷。行政性壟斷是政府運用各種行政手段構筑進入壁壘,維護本系統、本行業、本地區企業的壟斷地位,甚至用某些法規將其合法化。 我國行業壟斷背后普遍是強大的行政性壟斷在支撐,即便是一些表面上看起來屬于市場壟斷和自然壟斷的現象,實質也是行政力量介入或操縱的結果。國家發改委最近公布的“2006年中國居民收入分配年度報告”指出:壟斷行業中的企業憑借對關鍵資源的獨自擁有或政府賦予的排他性地生產某種產品的權利,可以不用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借助自身的壟斷優勢獲得高額壟斷利潤。 行政性壟斷的成因和危害 行政性壟斷產生的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大大落后于經濟體制改革,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政事不分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據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調查表明,2006年年初被定為改革攻堅之首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尚未破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滯后強化了權力直接管理經濟的狀況,導致權力與經濟密切結合,從而使得行政性壟斷廣泛存在。 行政性壟斷主要表現為地區性行業壟斷、行業性行政壟斷、政企不分形成的行政性公司、強制交易。具體表現為,政府部門設立市場壁壘,實行市場準入限制,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歧視性對待,政府部門出面實行卡特爾定價,對公共資源實行壟斷等。與其他壟斷形式相比,行政性壟斷的一個最為顯著的特征就是政府部門以規章制度、行政命令的形式維持著這些行業的壟斷地位。我國大多數經濟立法是由行政主管部門起草,同時又由它們負責法律的解釋和具體實施,于是便出現了某些部門利用立法手段為本部門謀求利益的局面。 行政性壟斷作為我國經濟轉軌時期的伴生產物,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危害日甚,甚至使我國的改革步伐舉步維艱。在政治上,一定程度地影響了我國政府或其授權部門的名聲,不利于政企分開和轉變政府職能,還導致行政權力濫用,為腐敗提供了滋生的溫床,甚至抵制中央的改革政策。在經濟上,破壞了初步培育起來的市場機制和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使社會資源不能合理和優化的配置,不利于提高我國產業和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不利于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的健康發展。在社會上,它們采取官商勾結行為在推動價格上漲方面有恃無恐,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對暴利行為和投機行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出路在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反壟斷的重點一直放在行業壟斷改革方面。目前,反行政性壟斷是我國反壟斷和建立市場競爭秩序的關鍵和重點,是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的攻堅任務。2006年6月末,列入立法規劃達12年之久、數易其稿的《反壟斷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行政性壟斷既然是我國經濟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就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采取經濟、政治、法律等手段并用,對行政壟斷進行綜合治理。加快制定出臺《反壟斷法》,為治理行政性壟斷提供法律依據;推進行政改革,消除產生行政性壟斷的制度根源;設立統一、獨立、權威、專業的反壟斷機構,保證反行政性壟斷的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執行;促進市場發育,盡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治理行政性壟斷必將是與行政體制改革相始終的。行政性壟斷歸根底是一種濫用行政權力的行為,應主要通過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來解決。反行政性壟斷絕不是一種簡單的反對,而是既要有效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又要防止政府干預經濟造成行政性壟斷,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在反行政性壟斷中都同樣重要。因此,國家要厘清經濟發展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對政府職能有一個清晰的定位,合理界定壟斷范圍,減少行政審批和公共權力對資源配置的主導,高度重視反行政性壟斷的制度建設,推進改革決策的民主化、公開化和制度化。 治理行政性壟斷的目標是建立轉軌經濟中的有效競爭市場結構模型。反行政性壟斷不是目的,其目的是創造一種激勵機制,促進經濟體制轉軌和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促進競爭,也不是展開完全的、無限制的競爭。在我國進行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我們要鼓勵競爭,引入競爭機制,制定有效促進競爭的政策,但要將競爭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內,是一種將競爭的基本優勢和壟斷的有限優勢有機結合,壟斷和競爭各以其獨特的機制和方式在資源優化配置方面發揮著互補作用。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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