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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大國富強之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9:55 21世紀經濟報道
吳敬璉 大國富強的內在動力 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的開頭寫下了一句頗富哲理的話:“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痹诟鲊呦蚍睒s昌盛的途程中有一些共同的因素起著關鍵性的作用,而對這些共同因素的偏離,不論這種偏離朝向哪個方向,總會招致逆轉和挫折。通觀500年來世界各主要國家的發展歷程,這些共同的要素大致包括以下五個要素。 自由市場經濟制度 正如D.諾斯所說,“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在西歐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边@里所講的“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就是市場經濟,或者更準確地說:自由市場經濟。在目前的中國,相信計劃經濟(命令經濟)較之市場經濟更具優勢的人已經很少了,容易發生的誤解,是忽視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在于決策的自主性和交易的自愿性,把它和16-18世紀一些西歐國家實行的重商主義(mercantilism)混為一談。 在重商主義的條件下,雖然市場和商業都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它具有兩個和市場經濟很不相同的特點:一是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強力干預和全面控制,二是把盡量多地積累貨幣財富作為國家目標。 西歐國家的發展歷史表明,不改變重商主義的體制和政策,確立自由市場經濟制度,一個國家就難以實現持久的繁榮,而只會“崛而不起”或者“起而復衰”。 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1776年出版《國富論》,可以說是對重商主義最后的致命一擊!秶徽摗泛霌P“看不見的手”(即市場)在資源有效配置中的作用,同時指出:“一個國家的經濟只有在最自由和寬松的狀態下才能得到最好的發展,一切國家干預都有可能對經濟造成破壞! 二戰后某些東亞國家和地區建立的“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以及它們所實行的“出口導向”政策,也帶有某些重商主義色彩,因此又被稱為“新重商主義”。 從這些國家(如日本)和地區(如臺灣)的經歷可以看到,這種體制和政策安排在發展初期是有效的,但是到了更高的發展階段上,就必須及時進行制度改革和政策調整,減少政府干預,實行進一步市場化,否則會引來種種惡果。 法治 實行法治,即符合公認正義的法律(“善法”)的統治,是發達市場經濟共有的特征。而法治不但具有值得追求的普世價值,而且是非人格化交換占統治地位的發達市場經濟所必需的制度支撐,因而實行法治乃是實現政治穩定和經濟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法治的問題上,第一,要分清“法治”(rule of law)與“法制”(rule by law)兩個不同的概念。鄧小平在粉碎“四人幫”以后最先提出以法治取代人治。1997年的十五大正式提出“建設法治國家”的口號。但是我國法治國家建設推進還需要解決很多問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對法治的性質和內容缺乏明晰的認識,而且實行法治必然要求約束政府和官員的權力,以致在正式文件里也經常用“法制”來代換“法治”,把法降到了政府管理人民的手段的地位。 第二,法治與民主的實施順序。在有些國家的歷史上,法治和民主二者的實施是有先有后的。以英國為例,1216年的《大憲章》可以說是法治的濫觴,1688年“光榮革命”才是民主制度的開端?梢姸叩臉嫿ㄊ强梢杂邢扔泻蟮。但是歷史經驗也表明,法治歸根結底要以民主制度為基礎,要靠民主制度來保證。 憲政民主的普世價值 民主具有普世價值,是文明國家的基本特征之一,這在“五四”運動提出要請進“德先生”以來,似乎沒有太多爭議。但也有幾個問題需要加以研究。 第一,可否以“威權主義政治”作為通向民主制的過渡。根據新加坡近年來的經驗,我認為至少可以認定,在知識經濟時代,按照“三綱六紀”、“尊尊親親”等原則實行威權主義政治,由于它會壓抑創新精神,不利于人們創造力的發揮,已經與時代要求不相適應。 第二,以何種方式爭取民主。在中國的民主主義革命運動中,先進人們的政治理念深受盧梭式的理想主義和激進觀念的影響,鄙薄經驗主義的點滴改良。他們沒有意識到以激進的理想主義為基礎的制度安排常常蛻變為少數人的專制。 第三,在確定實行民主政治的條件下,還需要進一步追問,實行什么樣的民主制度才是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和民主的真正實現。 從世界各國的歷史看,民主政治制度大體上有兩種類型:一類是1789年法國大革命后雅各賓專政時期(1792-1794)實行的“主權在民”(實際上是“一切權力歸于國民公會”)和“直接民主”體制;另一類則是英國在1688年“光榮革命”之后逐漸建立起來的憲政民主。 前一種體制由于對最高權力缺乏制約,往往使作為社會主人的“人民”徒具空名,淪為少數人專政的犧牲品。雅各賓專政后法國陷于社會動亂之中將近一個世紀。當它在19世紀70年代重新建立憲政秩序時,英國已經開始了第二次產業革命,其經濟實力和國際地位都遙遙領先于法國。后一種體制不承認任何至高無上、不受約束的權力,而是用一整套制衡機制保證公共權力不會被濫用和確保個人自由和憲法權利不受侵犯。 在顧準之后,我國有一大批學者對盧梭理論的演變以及雅各賓專政時期的直接民主為何必然演變為“多數人的暴虐”和“具有個人魅力的領袖(charisma)專制”作出了深刻的批判性分析。在以史為鑒、尋求富強之道的時候,這些政治思想史的重要研究成果,都必須納入我們的視野之中。 思想自由和學術獨立 目前我們正在努力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把中國建設成為創新型國家。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人們往往過分關注國家對科學研究和教育機構撥款的多少,領導機關組織的“攻關”活動進度的快慢,而忽視了西歐國家17世紀以后教育普及和科學迅猛進步的思想和制度的基礎。近年來大量經濟史、技術史的研究成果清楚地告訴我們,西歐先行工業化國家從早期增長模式到現代經濟增長的最重要的途徑,在于與基礎科學進展密切聯系的技術的廣泛運用,而科學和教育之所以能夠在17-18世紀以后獲得長足的進步,首先是由于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為科學和文化的繁榮準備了良好的社會條件。歷史經驗證明,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所倡導的思想自由和學術獨立,乃是繁榮科學與文化的必由之路。 “橄欖形”社會結構的形成和中等階層的壯大 市場經濟以前的傳統社會是一個“啞鈴形”的社會,它的一極是少數權貴,另一極則是廣大的貧苦農民。當時也存在一個主要由從事商業活動的市民組成的中等階層(middle class,或譯“中產階級”、“中等收入階層”)。不過他們在封建莊園制農業的汪洋大海中人數少、力量弱、地位低,左右不了社會的大局。 等到先行工業化國家在19世紀后期全面轉向由技術進步和效率提高驅動的現代經濟增長模式,情況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中等階層的興起使傳統兩頭大、中間小的“啞鈴形社會”轉化為現代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形社會”!皢♀徯紊鐣蓖ǔJ遣环定的、充滿了動亂,而“橄欖形社會”則趨于穩定。 正在高速實現現代化的中國目前正處于社會結構迅速變化的時期。一個新中等階層正在成長。中共十六大提出了要“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乃是一種基于正確社會分析作出的明智決策。然而在前一時期關于改革方向的大爭論中,有些論者把對分析傳統社會結構時使用的二分法套用到我們當今的社會,把社會人群簡單地劃分為“精英”和“草根”、“權貴”和“弱勢群體”、“富人”和“窮人”兩類。我認為,采用這種非此即彼的二分法把原應屬于新中等階層的職業經理人、技術專家、醫生、教授劃入與大眾敵對的社會集團中去的做法,不但搞亂了自己的陣線,而且實際上起到了轉移目標,為包括中等階層在內的廣大民眾的共同敵人,即極少數貪官污吏、紅頂商人提供掩護的作用。近期以來,社會上發生了一連串在仇富反智思想指導下劫殺大學教授、打罵醫務人員、恣意破壞房屋轎車等私人財產的惡性案件。對于這種與建設和諧社會背道而馳的社會現象,我深感憂慮。 (本文為作者在“中國經濟50人論壇”舉辦的“大國發展中面臨的挑戰討論會”上的發言整理,經作者同意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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