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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結構畸形與收入分配失衡有牽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3:5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附圖:歷年基尼系數與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的變化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05年)計算并繪制□主持人:鄒民生 樂嘉春 賴德勝:北京師范大學勞動力市場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導,中國勞動科學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李長安:經濟學副教授,北京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勞動與就業,收入分配。 消費結構演變與收入差距擴大同時出現 主持人:近日,有研究報告稱,我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在國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持續下降,同時,不同階層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斷加大,這個直接關系老百姓消費、儲蓄、投資等經濟行為的話題,再次成為人們熱議的對象。 這里,我們想換一個角度來探討這個話題,從消費結構的視角來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變動,也許能發現些新的東西。兩位覺得如何?比如我們可否先談談消費結構與收入分配變動的情況? 李長安:從消費結構變化看居民收入變化,這是一個很特別的角度,有意思。 在這里,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過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的消費結構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發生了很大變化。用恩格爾系數來衡量,我國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呈現逐年下降趨勢。2005年與1978年的57.5%相比,我國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36.7%,下降了20.8個百分點;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45.5%,也下降了20個百分點以上。 從資產結構看,改革開放以前,城市居民生活只是溫飽,談不上什么金融資產。1984年,我國城市居民戶均金融資產僅為0.13萬元。到1990年,戶均金融資產達到0.79萬元,比1984年增長4.9倍,平均年遞增34.4%。而2006年以來,隨著股市的火爆,居民購買股票和基金的資金迅速增長。 在人們消費結構發生變化的同時,我國消費能力不平衡的問題也日漸凸顯出來。1978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水平為138元,城鄉消費水平之比是2.9∶1,1990年擴大到3.0∶1,2000年至2005年連續六年保持在3.6∶1左右。從城鄉居民消費構成來看,2000年-2005年,城鎮居民消費比重由60%上升到67.1%,而農民消費比重則由40%下降到32.9%,6年下降了7個百分點。 賴德勝:顯然,消費結構的變化實際上是收入分配格局演變的一種反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差距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向。比如不久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經過數年跟蹤所做出的一份全國性調查報告顯示,近年來,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在不斷拉大,如果把醫療、教育、失業保障等非貨幣因素考慮進去,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世界最高。 而且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實物補貼,比如城鎮居民很多享受公費醫療,而農村居民卻沒有這種待遇。城鎮的中小學能夠獲得國家大量財政補貼,而農村學校得到的補貼非常少,農民還要集資辦學。城鎮居民享受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救濟,這些對于農村居民來說卻可望而不可及。如果把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估計城鄉收入差距可能要達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前面說到了觀察消費狀況的恩格爾系數,我再說一下基尼系數,這是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一個重要指標。基尼系數越大,則收入分配越不平均;基尼系數越小,則收入分配越接近平均;其數值在0與1之間。市場經濟國家一般認為基尼系數在0.3至0.4之間表示收入差距相對合理,0.4以上表示差距偏大。 據測算,我國的基尼系數早在幾年前就已經超過了0.4的國際警戒線。更令人擔憂的是,我國的收入分配差距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學者估計,目前中國城鄉可支配收入差距是3.2:1,未來一段時間,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話,我國城鄉差距將在2020年達到4.9:1。而國外普遍接受的城鄉收入差距在1.5:1,發展中國家的城鄉差距為1.7:1。 又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不久前發布的2007年《社會藍皮書》指出,我國收入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最高20%的人口與最低收入者收入差距已經達到18倍左右,而且這種差距在向縱深發展。 很顯然,消費結構與收入結構之間存在著密切關系。 消費與收入結構變化與社會保障制度密切相關 主持人:你們列舉的研究數據和檢測消費與收入結構的兩個指標之間存在著很有意思的關聯關系。是的,按照經濟學一般原理,消費與收入之間是有聯系的,因為收入是消費的前提。那么,消費的變化對收入分配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賴德勝:我們不妨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看消費結構或者支出結構對收入分配的重要影響。 改革開放至今,我國對于收入分配問題的討論,出現過兩次高潮。一次是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另一次就是進入21世紀后的最近幾年。雖然這兩次關注的都是收入分配問題,但其背景和視角都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次討論高潮出現在改革開放進行了10年左右的時期。那個時候,中國剛剛從平均主義嚴重的計劃經濟時代走出來,對于收入分配領域里面出現的差距拉大、官倒盛行等現象,普通居民產生了較為強烈的不滿情緒。這個時期收入分配的差距和現在相比,至少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同: 一是產生背景不同。改革開放前,我國的工資制度幾乎是一成不變,工資凍結的結果就是平均主義盛行。1985年以后,我國工資制度開始松動,出現了一批“萬元戶”。但同時也有不少人憑借特權,大肆尋租,引起人們不滿。 第二次討論高潮則出現在改革開放已經進行了近30年的今天。相對于上世紀80年代,如今人們的收入水平更高了,收入分配制度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人們對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擴大的現實依然感到憤慨和無奈。 二是消費支出結構的不同。這是我要強調的重點問題。在上世紀80年代,人們由于收入水平比較低,消費物品的品種和質量相較今天要低得多。更為關鍵的是,隨著傳統的社會保障體制的瓦解,在新的社會保障體制還很不健全的情況下,人們的支出負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在上世紀80年代,傳統的“大鍋飯”式的社會保障體制為不少居民特別是城鎮職工幾乎提供了“從搖籃到墳墓”的一系列保障,諸如醫療、養老、住房、生育、子女入學等等。在這種福利體制下,居民幾乎沒有什么大額開支。換句話說,居民的支出負擔要比現在輕得多。 但現如今的情況卻大不相同。傳統的福利體制打破后,原來幾乎不需要支出的項目現在卻成了廣大居民沉重的負擔,尤其是在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據有關部門調查數據顯示,2005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于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支出達1098元,比上年增長6.3%,占居民消費總支出的比重達到13.8%;在住房方面,據統計,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消費占總支出的比重由1993年的6.6%提高到10.2%,住房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由5.43%提高到7.71%;在醫療方面,調查顯示,1993年至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醫療自費支出從56.89元增加到600.9元,增長了9.6倍。醫療保健支出占居民消費支出的比例由2.7%上升到7.6%,年均提高0.41個百分點。 由此可見,當前消費支出結構的差異是導致普通居民對收入分配現狀不滿的主要原因。除了上面我提到的兩點外,還有一點就是現在的信息傳播方式和范圍大大超越了上世紀80年代,使得收入分配領域內的不公平現象更容易傳播和擴散。這也說明,在信息化社會時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有更為靈活和有力的措施來解決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李長安:確如賴教授所說的,當前我國的收入分配差距問題與二十多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消費支出結構的變化加重了人們對于收入分配不公的擔心,也事實上加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這是因為對于中低收入者來說,高額的開支必然減少他們的實際消費能力。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殘缺的情況下,這些大額開支就容易對其他消費需求形成擠壓。這也是我國當前消費需求不足的根源之一。 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1978年,我國最終消費率為62.1%,“六五”期間平均為66.2%,“七五”期間為63.4%,“八五”期間為58.7%,“九五”期間為59.4%。2000年至2005年我國最終消費率分別為61.1%、59.8%、58.6%、55.5%、53%和52.1%,2005年比2000年降低了9個百分點。在2006年前三季度141477億元的GDP中,投資貢獻了49.9個百分點,而消費所占比率僅為35.7%。 由此可見,我國最終消費率呈現出明顯的逐年降低趨勢,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不斷降低。這個數值不僅低于大多數的發達國家,也低于不少發展中國家,比如美國消費對其GDP的貢獻率約在80%左右,即使是在日、韓等國家,消費對GDP的貢獻率也比中國要高出許多。 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對消費結構也會產生重要的影響。當大多數的普通消費者不得不因為社會保障缺失而被迫捂緊口袋的時候,少數富裕者卻在奢侈品上一擲千金。消費不均衡現象導致了“有錢花不了”與“沒有錢可花”問題的并存,并在事實上制約了總需求的擴大。據商務部提供的調查顯示,占全國人口10%的最高收入群體消費傾向只有0.66,10%的最低收入群體消費傾向高達0.99。顯然,消費的畸形也折射出收入分配的畸形。 化解消費結構變動對收入分配的壓力 主持人:從你們的研究看,消費結構的變動對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有明顯影響。那么,依你們所見,現在如何來協調消費結構與收入分配之間的關系,化解兩者之間的矛盾呢? 賴德勝:我認為,要解決當前的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和消費不足的問題,首要的是必須盡快完善社會保障體制。這是因為社會保障體制不僅能給低收入者帶來一定的安全感,還能夠改變普通居民的消費和收入預期。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則有賴于公共財政職能的有效發揮。 當前我國公共財政最大的問題,就是既存在著“缺位”的情況,也存在著“越位”的情況。近幾年,我國的稅收有了大幅度增長,這為公共財政發揮作用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我們應該抓住這個有利時機,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填補社會保障的巨大缺口。尤其是在教育、醫療、住房等涉及居民基本保障方面,要反思這些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盲目追求“市場化”所帶來的不良后果。 在政府的公共政策方面,應盡快采取完善個人所得稅法制體系、加大對低收入者轉移支付等多種措施,盡快縮小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刺激消費和減少收入分配差距的雙重作用。 李長安:協調消費結構和收入分配之間的關系,關鍵還在于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和公平化。消費支出結構的變動,歸根結底還要取決于居民的收入水平。多年來,我國的居民收入增長率一直低于GDP的增長率,這也是國民經濟增長過程中不正常的一種表現。 當前我國消費結構過多地集中在教育、醫療和住房上面,出現了消費的“重型化”問題,還是必須從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角度入手,以完善社會保障體制為基礎,把絕大多數的消費者從“重型化”的壓力下解放出來。 從目前的形勢來看,刺激消費和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已經成為宏觀經濟政策重中之重,國家在這方面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從效果來看還是比較明顯的。比如2006年的消費增長預計將超過13%,這說明我國的消費增長還是比較強勁的。另外,去年實施的消費稅改革,也將對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消費結構的調整以及抑制奢侈品消費起到積極而且深遠的影響。 收入分配不合理是消費需求不足的根源 消費需求不足與收入分配不公平是當前中國面臨的兩大難題。其實,這兩個問題只是一個錢幣的兩個面:這主要是因為收入分配的狀況決定了消費需求與消費結構,而消費需求與消費結構又是收入分配狀況的最好反映。因此,要解決消費需求不足和消費結構不合理的問題,首先必須解決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問題。 應該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但與此同時,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現象也日益突出。這主要表現在: 一方面,居民收入的增長幅度趕不上經濟增長的速度,這表明大多數居民未能完全充分享受到改革開放帶來的巨大成果。統計資料表明,在1997年之前,個人可支配收入增長率雖然波動較大,但整體還是以較高速度在增長,但1997年以后,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長率就開始低于GDP的增長率。比如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493元,實際增長9.6%;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255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比上年實際增長6.2%。但全年的經濟增長率卻為9.9%。到2006年前三季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10.0%,低于當年的經濟增長率10.7%。雖然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實際增長11.4%,但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只是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一部分,再加上上年的低增長,農民的收入增長難以樂觀。 收入水平的相對滯后直接制約了消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升級的速度。國際上中等以上發達國家最終消費占國民經濟的比重(即消費率)一般維持在75%左右。2002年德國的消費率為78%,美國為85%,印度為78%。而我國2005年的居民消費率只有38%,連發達國家的一半都達不到。消費升級的速度也受制于居民低下的收入水平。在消費商品的種類方面,中國也劣勢明顯,據統計,目前世界商品市場上有140萬至150萬種商品,而國內市場中商品種類僅約有40萬種。再以服務性消費為例,目前我國的服務性消費比例還不到30%,比發達國家要低20-30個百分點。中國社會科學院不久前推出的“2007社會藍皮書”指出,受到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的制約,與世界上人均收入和中國相近的國家相比,中國的服務業發展水平仍然偏低。目前中國服務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落后于第二產業,中國服務業發展并沒有像預計或期盼的那樣進入高速或跨越式發展時期。 另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斷擴大則是影響消費水平提高和消費結構合理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從經濟理論的角度來講,高收入者的邊際消費傾向要低于低收入者。據測算,目前我國城市的邊際消費傾向大概在0.72%,農村是0.85%。換句話說,每增加一塊錢,城市人花掉0.72元,農村人花掉0.85元。而目前我國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大約只有城市居民的1/3,這就使得全國居民的平均邊際消費傾向難以得到提高。現在有一種普遍的說法,我們目前80%的財富掌握在20%的人的手中,這必然加劇了全部國民消費不足的問題,而且還容易導致奢侈品消費的畸形發展。 因此,要想真正啟動消費,必須在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消除收入分配差距上多下功夫。近段時間以來,我國在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方面也出臺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比如提出了要大力培養中等收入階層,提高公務員工資和中低收入者的保障水平,加大力度清欠農民工拖欠工資等。在消除收入分配差距方面,改革了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出臺了新消費稅政策等。值得注意的是,居民工資的提高也意味著生產成本的增加,這無疑給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中國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廉價勞動力生產模式帶來了深刻的沖擊。而生產模式的轉變,實際上也給消費模式的轉變和收入分配體制的再造帶來了重大的機遇。(李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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