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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分稅制出現問題 有必要進行新一輪稅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2:40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劉黃 北京報道

  分稅制改革出現政府財政權力和公共事務責任不對稱及公共事業過度市場化等問題

  近日,林毅夫提出,從1994年進行分稅制改革以來已經走過了12年,目前有必要根據分稅制改革的實踐結果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來進行新一輪的稅制改革。

  林毅夫說,1994年進行的分稅制改革,有效地提高了中央財政進行轉移支付的力量。不過,伴隨著分稅制改革的成功,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林毅夫認為,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各級政府財政權力和公共事務責任不對稱。林毅夫說,在中央把各省的一部分稅收權力上收到中央來的同時,各省也依樣畫葫蘆把地市政府的財政稅收上

  收到省里,而地市一級則把縣鄉財政稅收上收到地市,其結果是,大大削弱了縣鄉一級的財政力量。同時,隨著改革的進程,中央把一部分社會發展責任放給省里,省里則往地市放,地市又往縣鄉放,但是責任從上往下放的同時,并沒有伴隨著足夠的財政轉移支付,因此形成各級政府財政權力和公共事務的責任不對稱,中央財政的日子非常好過,省級過得不錯,地市也還可以,而多數縣鄉一級政府卻僅能維持吃飯財政和赤字財政。

  第二、公共事業過度市場化。1994年實行分稅制的同時,政府明確了我國改革的總體方向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這個思想的指導下,許多原來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社會事業也開始進行了市場化改革,但是其中一些本來屬于公共財政范圍之內的責任也被拋給了社會,出現了過度市場化的情形,突出的問題包括義務教育、醫療、公共衛生等。

  第三、中央集中相當大財政力量,進行轉移支付以支持社會事業的發展和縮小地區差距,但是,中央轉移支付的規則不明確,政策制定主觀性強,個人決策權力大,于是出現所謂“跑部錢進”的現象,地方政府要花費很多時間和資源和有關部委拉好關系來獲取轉移支付。

  綜上所述,林毅夫認為,目前有必要根據實踐的結果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來進行新一輪的稅制改革,以及設計新的分稅體制。在以上基礎上,他對第二輪分稅制改革提出的設計原則中,除了第一輪分稅制改革時的“中央要保有足夠的轉移支付的能力”和“地方不容易收的稅應該由中央來收”這兩條基本原則外,他建議還應考慮以下四條新的分稅體制設計原則:

  第一,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根據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分析哪些責任屬于市場、哪些責任屬于政府,有些市場化不夠的領域要繼續市場化,過頭的則應該由政府重新負起責任。

    第二,分清各級政府的財權和事權。屬于政府該辦的事,例如,義務教育、衛生和環保等公共事務,應該按照其性質劃清由哪級政府來負責,如果某項公共事務的責任屬于上級,而實際執行在下級政府,上級政府應該給予下級政府足夠的轉移支付來執行這項任務。

    第三,轉移支付的規則應透明化、制度化以杜絕尋租行為,提高效率,避免浪費。

    第四,賦予地方政府部分稅收自主權。上級政府不可能完全了解下一級地方的實際情形和需要,下一級政府也不可能完全依賴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來運轉。尤其是縣,作為一級政府也應該保留一定稅項,以支持當地需要的公共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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