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啟發:四大外貿戰略內容應予以調整和補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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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9日 15:59 國際商報 | |||||||||
嚴啟發 外貿發展戰略是關系一國對外貿易發展全局和長遠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措施的總和,對經濟發展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具有直接和重要影響。“八五”至“十五”期間,我國先后提出了四大外貿發展戰略,即 “市場多元化”戰略、“以質取勝”戰略、“大經貿”戰略和“科技興貿”戰略。
四大戰略提出和實施以來,我國對外貿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創造了發展中國家貿易增長的奇跡,為我國貿易大國地位的取得奠定了堅實基礎。但在“十一五”及今后較長時期,要想進一步拓展我國對外貿易,實現貿易強國夢想,保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勢頭,就有必要在回顧和總結的基礎上,與時俱進,積極探索,制定和實施新的外貿發展戰略。 外貿發展戰略的理論依據 美國產業競爭力委員會成員、經濟學家Michael Porter(1980、1985、1990)提出,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之所以能夠不斷提高,甚至發展成為超級大國,主要是因為這個國家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優勢。這種競爭優勢來源于生產要素、國內需求、支柱產業、企業效率、重大機遇和政府作用等六個方面。其中,政府制定和實施正確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可以促進一國形成和積聚競爭優勢,提高國際競爭力。同樣,政府制定外貿發展戰略,也會有利于提高一國外貿和經濟的國際競爭力。 進口替代理論是許多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制定外貿發展戰略的重要依據。這一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可以利用關稅、匯率、配額等手段實現資源配置,以此保護國內市場,促進國內生產,培育支柱產業,減少和替代進口品,為本國經濟發展和趕超爭取時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曾對41個發展中國家的進口替代政策進行評估,認為這一政策對經濟發展有利有弊,實施效果總體不佳。 出口導向理論是對進口替代政策總結和反思的結果。出口導向理論的核心觀點是:一國可以通過擴大制成品出口來帶動經濟發展,實現工業化。出口導向政策需要貿易自由化的密切配合。亞洲“四小龍”主要通過大力實施出口導向政策,在較短時期實現了經濟騰飛,給予了這一理論生動的注腳。 一些學者認為,出口導向理論和政策只適用于地域狹小的國家,對大國經濟不適用。但也有學者認為,出口導向政策對所有國家都適用。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是1980年代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貿易政策理論,該理論以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為前提,強調政府的適度干預對貿易、產業和企業發展的重要性。該理論認為,在寡頭競爭的國際市場上,存在著因產品價格高于邊際成本而形成的租金和超額壟斷利潤。一國政府可以通過對出口或進口進行干預,影響本國或外國競爭者的行為,達到增進本國福利、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 從對我國貿易戰略和政策的實踐分析看,我國實行的貿易政策,1990年代以前大致屬于進口替代政策,1990年代以后大致屬于出口導向政策、戰略貿易政策以及自由貿易政策的綜合,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適合當時中國國情的貿易政策。 四大戰略提出的時代背景、內容及主要成果 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變化。 從國際來看,這一時期,世界格局中單極和多極的斗爭錯綜復雜:蘇東發生劇變,多極化進程遭遇曲折;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世界經濟結構加快調整,國際貿易和全球跨國直接投資大幅增長,跨國公司的作用不斷增強;以經濟、貿易、科技競爭為主要內容的綜合國力競爭愈發激烈;國際貿易在各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不斷提高,各國都在致力于擴大出口,加快發展經濟;我國周邊的“四小龍”迅速崛起,一些發展中大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對我形成激烈競爭態勢。形勢逼人,不進則退,如果我國不能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積極擴大出口,加快經濟發展,就會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失敗,失去重要戰略機遇。因此,國際形勢要求我國必須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和經驗,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外貿發展戰略。 從國內來看,自1980年代起,國內經濟改革進一步深化,對外開放穩步擴大。國家相繼設立了深圳等4個經濟特區,開放了大連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開發和開放上海浦東新區,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新格局,開放型經濟發展取得巨大成功。1980年代末期,我國發生嚴重的政治風波,西方國家對我國進行經濟制裁,我國改革開放經受嚴峻考驗。打破國際制裁,減少政治和經濟風險,增強應變能力,在客觀上也要求制定我國的外貿發展戰略,積極擴大出口,大力發展與世界各國和各地區的經貿合作。在這一時期,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對外貿易規模持續擴大,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顯示出來,制定外貿發展戰略的時機和條件當時逐步成熟。 1990至1999年,四大戰略被先后提出。盡管四大戰略的出發點各不相同,但總體目的都是要順應國內外形勢變化,提高我國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提高我國外貿出口的國際競爭力,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結構升級。 1990年,市場多元化戰略被提出。 該戰略主要目的是解決我國對外貿易過于集中在主要發達國家市場的問題,減少政治、經濟風險,爭取更大的回旋余地; 在繼續鞏固和擴大發達國家市場的同時,重視開拓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周邊國家和地區市場。 戰略的的政策措施主要是: 制定和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為各類企業開拓新興市場提供政策引導和服務; 在非洲、拉美等有條件的地區組建貿易中心和商品分撥中心; 搞好各種形式的國外參展、辦展,擴大貿易,開拓新市場; 根據不同市場的特點,進行分類指導,采取相應措施。 1991年以質取勝戰略被提出。 該戰略主要目的是提高我國出口商品質量,增強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利益和外貿信譽; 在外經貿工作中處理好質量和數量、效益和速度的關系;推動我國外貿增長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轉變。 戰略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四個: 普遍推行ISO9000系列國際質量體系和認證; 采取政策措施,提高機電產品、成套設備的出口比重; 培育在國際市場上的名牌商品和知名企業; 增強質量意識,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打擊假冒偽劣。 1994年,大經貿戰略被提出。 該戰略的主要目的是打破外貿領域的壟斷,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和合作,實現外經貿經營主體多元化; 促進對外貿易、吸引外資、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投資等各項外經貿業務的相互滲透與融合。 戰略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四個: 轉變政府職能和實行觀念,從微觀管理、直接干預向宏觀管理、間接調控轉變; 加強部門、行業和企業的協作與配合,形成發展出口合力; 加快賦予生產型企業、外貿企業和科研院所的進出口經營權; 加強各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各個方面擴大出口的積極性。 1999年,科技興貿戰略被提出。 該戰略主要基于三個目的: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增強出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 推進科技進步,加快調整結構,促進外貿出口和國民經濟發展。 戰略的政策措施主要是: 制定《科技興貿行動計劃》,明確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 加強技術創新,在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等領域,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企業; 從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給予支持; 鼓勵高新技術出口企業增加研發投入,保護知識產權。 四大外貿發展戰略的相繼出臺,最直接和最最要的成果,就是有效提高了我國進出口的規模。在我國首次提出外貿發展戰略的1990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僅1154.4億美元;2004年我國進出口總額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達到11547.4億美元,14年間增長了整10倍。在1980年代的10年中,我國對外貿易出現7年逆差。實施外貿發展戰略后,情況發生了根本性變化。1990年代的10年中,我國對外貿易實現了8年順差。1990年代以來,我國進出口總額每增加1000億美元所需的時間越來越短,1991年之前用了13年時間,2004年僅用了4個月。 由于進出口規模快速增長,我國對外貿易在世界的排序,由1990年的第15位,躍升為2004年的第3位。我國貿易依存度已從1990年的30%,提高到2004年的69.3%。世貿組織不久前發表的報告指出,中國進出口的增長速度,對一個擁有如此貿易規模的國家而言,是“史無前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近發表的《世界經濟展望》,也積極評價中國的對外貿易。報告認為,中國對外貿易的快速發展,促進了地區間貿易,為亞洲和世界經濟增長提供了重要支撐。 從四大戰略實施的具體情況看,各戰略都部分或全部達到了預期目標,取得了較好成效,分別在不同方面為我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提供了持續動力。 市場多元化戰略實施以來,我國出口市場的分布出現了一些可喜的變化。在整個1990年代,我國對美、日、歐盟、香港等四大傳統市場的出口絕對額大幅上升,但這四大市場占我國出口總額的比重卻下降了6.6個百分點;我國對東盟、韓國、臺灣等三個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出口絕對額增長了近四倍,占比上升了3.5個百分點;我國對原蘇東、中東、拉丁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的國家和地區、上述國家和地區的出口分別增長了186%、397%、810%、404%和501%,對中東、拉美、非洲、大洋洲的出口占比分別提高了0.9、1.8、0.6和0.7個百分點,合計提高4個百分點。這說明我國在深度開拓傳統市場的同時,與新興市場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得到明顯加強。 為了實施以質取勝戰略,國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促進提高出口商品質量的政策法規;在全國大面積采用和推廣ISO9000系列標準,保證出口產品在開發設計、生產、安裝和服務等各階段都符合相關規定;進一步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促進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的出口制成品快速增長,促使我國工業制成品出口占出口總額的比重大幅提高,使彩電、洗衣機、電冰箱、DVD等產量躍居世界前列,計算機、數字通信設備、衛星通信設備、汽車等產業和重大裝備的設計制造能力空前提高;積極培育名牌企業,在家用電器、電子、服裝、機械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國際名牌商品和國際知名企業,出口的經濟效益得到顯著提高。 實施大經貿戰略最重要的成果,是外經貿經營主體的數量極大增加,形成了千軍萬馬參與國際經貿競爭與合作的嶄新格局。 國家逐步放寬了取得外經貿經營權的資格標準,實現了由審批制向登記制的轉變,指定公司經營的商品范圍逐步放開。1980年代末期,全國只有不到100家專業外貿公司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外商投資企業數量極少。而截至2003年底,共有11萬家內資企業獲得進出口經營權,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3萬余家,各方面發展進出口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 從1999年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以來,我國引進技術的速度明顯加快,1999至2003年的5年間,我國引進國外技術總額752億美元,占改革開放以來引進技術總額的42%。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迅速增加,2004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達到1655億美元左右,是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前1998年的8倍半,年均增長40%以上。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重,已從1998年的11%躍升至目前的27%,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拉動整個外貿出口的新格局已經初步形成。國家還先后形成了年度性的深圳高交會、北京科博會、上海工博會等高科技展會,成為高新技術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橋梁。 四大戰略的缺陷日益明顯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不斷深入,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進出口總額突破1萬億美元之后,我國外貿發展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外貿發展戰略已明顯滯后于形勢的發展變化,需要與時俱進,不斷補充、發展和完善。 第一,個別戰略已完成其歷史使命,這主要體現于“大經貿”戰略。 國家1994年提出和實施“大經貿”戰略,意圖十分明顯,針對性很強:一是為了打破當時進出口由少數外貿公司壟斷的局面,實現外貿經營主體多元化;二是為了跳出部門和行業的框框,從國民經濟全局的高度認識和促進對外貿易,形成擴大出口的合力。隨著新《外貿法》的頒布實施,所有法人或自然人均可依法獲得進出口經營權,外貿經營主體多元化的目標已經實現。當前,對外經濟貿易已不再是個別部門和少數行業的事情,已成為國民經濟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大經貿戰略的主要目標已經實現,如果不進行大的改造,就難以繼續作為外貿發展戰略繼續存在。 第二,部分戰略需要充實新的內涵,這主要體現于市場多元化戰略和以質取勝戰略。 受當時國際經濟形勢和我國外貿發展水平的限制,最初提出市場多元化戰略的意圖比較狹窄,主要是為了降低出口市場集中度,減少國際市場風險。提出以質取勝戰略,是針對當時一些出口企業不講信譽,出口商品質量不高的情況,強調要重合同、守信用,提高出口商品的質量和附加值。 經過14年的發展,市場多元化已經取得重大進展,已成為廣大外經貿企業的共識;質量意識已成為廣大外經貿企業的重要理念,成為企業競爭力的重要內容。這樣來看,市場多元化戰略和以質取勝戰略的傳統內涵,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形勢,如果沒有新的政策措施出臺,就有變為空洞口號的趨勢。因此應重新審視這兩大戰略,根據形勢發展賦予其新的內涵,研究制定與新內涵相適應的政策措施,使之能夠更加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繼續成為指導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重要方針。 第三,戰略僅限于出口,對進口基本忽略,對行業考慮不夠。四大戰略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一問題。 1980年代末至1990 年代初,我國外匯相對短缺,外貿發展戰略著眼于擴大出口是完全正確的。但近年來我國外匯儲備迅速增加,截至2004年12月底,我國外匯儲備已達6099.32億美元,外匯短缺已成為歷史。當前我國與多數貿易伙伴均存在順差,而且貿易摩擦趨于增加,適當擴大進口的條件已經具備。特別是近年來,進口對國民經濟的作用日益重要,能源、資源、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的進口,越來越關系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因此新時期的外貿發展戰略,應同時涵蓋出口和進口;應對石油、金屬礦產等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以及主要行業的進出口,予以充分考慮。 第四,戰略僅限于商品貿易,對服務貿易和貿易方式等缺乏考慮。 現行外貿發展戰略的出發點是促進我國商品出口,而且促進商品出口時缺乏針對性。除科技興貿戰略外,其他戰略的政策力度對各類商品是相同和近似的。近年來,世界服務貿易飛速發展,出現了一系列新情況,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也增長較快,貿易方式不斷創新,電子商務、跨國采購等新的貿易方式不斷發展。如何使我國外貿發展戰略適應新形勢,在更大范圍和領域進一步推動我國對外貿易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一個重要和緊迫課題。 調整四大戰略的初步思路 第一,借鑒美國的做法,制定我國的“國家出口戰略”。 為了擴大出口,振興美國經濟,美國政府從1993年開始制定和實施美國“國家出口戰略”。其內容包括:改善美國商品和服務出口環境(如市場準入、知識產權保護);開拓新興市場;擴大貿易融資;提供信息服務;扶持中小企業出口;多雙邊貿易合作、強化出口管理和服務部門的責任及財政預算等。 美國“國家出口戰略”每年公開發表,由總統或商務部長作序,內容和側重點每年都根據形勢變化有所調整,是美國政府促進出口的一攬子戰略、政策和措施的集合,對促進美國經濟和就業發揮了重大作用。我國完全可以借鑒、消化和吸收美國的做法,逐步形成更加具有中國特色、針對性和指導性強、推動力大的出口發展戰略。 第二,在現有外貿發展戰略基礎上進行完善。 制定我國的“國家出口戰略”工程量較大,需要一定時間。近期應爭取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發展,可考慮以下幾點: ——改造“大經貿”戰略,擴大其內涵和外延,除對外貿易之外,將其延伸到吸引外資、對外投資、國內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等各方面,使之向“大商務”方向發展; ——保留“市場多元化”戰略,重新研究戰略目標,制定開拓新興市場的新政策措施,深度拓展發展中國家和周邊國家市場,使之更加符合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保留“以質取勝”戰略,在這一戰略框架下,重點培育出口品牌,通過政策引導,完善技術標準,促進出口商品附加值和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 ——進一步完善“科技興貿”戰略,在其內涵中增加高新技術產品進口、發展服務貿易、培育新型貿易方式、支持外貿企業開展研發活動等內容。 第三,新的外貿發展戰略應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確定優先支持的重點行業和領域。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種類繁多,不同出口商品的重要性和產業關聯度差異很大。如果外貿發展戰略、政策措施、財政資金等對各類出口商品平均使用力氣,就會出現“撒胡椒面”現象,使政策效應大打折扣。因此新的外貿發展戰略,應優先支持產業關聯度大、吸收就業多的部門和行業。目前可優先扶持能源、信息產品、汽車、環境、服務貿易等行業和領域。對石油、木材、金屬礦產、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應有專項的貿易發展戰略。 第四,新的外貿發展戰略應對貿易促進體系予以充分考慮。 目前多數國家在世貿組織框架內,在出口促進政策方面已竭盡所能。我國近期在促進出口方面也難以出臺突破性政策。因此制定新的外貿發展戰略,應十分注重完善貿易促進體系,應按照國際慣例和新《外貿法》的要求,在改善貿易環境、制定貿易標準、發揮促進出口的金融機構作用、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加強貿易信息服務、擴大國內外中介組織合作、推廣電子商務等方面挖掘潛力,積極推進,爭取在調整外貿發展戰略的同時,逐步形成完整、規范、適合我國國情的貿易促進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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