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認真對待新聞的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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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7日 09:57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如果新聞不僅僅服務于特定利益群體,如果新聞的主要目的在于維護社會輿論的正當性,那么,就應允許使用多普達手機的消費者們免費鏈接收看中央電視臺的節目 □ 汪丁丁/文 一條消息,如果永遠不為人知,我們說,它保持了“私人”信息的處境。新聞的技術
上述新聞的社會本質,在博弈論的理解框架里,被賦予“行為動機”——誰?為什么?對誰的何種看法加以塑型?對博弈理論家來說,一個人把信息傳遞給其他人,是基于策略性的安排的——至少,其他人會把這個傳遞給他們信息的人的動機,推測為是基于他個人的策略選擇的;而在其他人的如此推測之下,那個傳遞信息的人通常就會把自己的信息傳遞行為看做一種策略選擇。 把私人信息傳遞給其他人,這一行為的策略性的企圖,是要塑造其他人的看法——所謂“塑型”。杜爾(William Duer,1747-1799),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風云人物,1789年被漢密爾頓任命為財政部長助理和聯邦財務委員會秘書。借助于他與漢密爾頓的連襟關系,杜爾操縱了紐約的地產和股市,盡管漢密爾頓自己終身保持著廉潔。終于,杜爾的秘密行為為公眾所知,并被其他投機者模仿。漢密爾頓對此十分震驚,聲稱要找到一種能夠“區分好人與惡棍的界線”。 于是,新聞的處境十分尷尬。一方面,它尋求某種能夠區分好人與惡棍的界線,從而它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社會良心的承當者。另一方面,它自己未能避免成為特殊利益集團操縱輿論的工具,從而當輿論被諸多不同的利益群體塑型時,它是社會博弈參與者們策略選擇的產物。 這樣的尷尬也反映在“央視公眾對多普達”案例的報道中。一方面,央視公眾是一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內容提供商,它對多普達以手機鏈接方式侵犯它獨家壟斷的“內容”產權的行為提起訴訟,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中央電視臺的產權明明白白地是“全民所有的”,這引發了兩個有待回答的問題:(1)全民所有的內容提供,其行為動機應當是怎樣的?(2)當全民所有的內容被轉讓給一家以利潤最大化為動機的內容提供商時,后者的行為應當受到怎樣的限制? 對上列第(1)的回答,如前述,涉及新聞的尷尬處境。對上列第(2)的回答,涉及“反壟斷法”的制定與實施。最后,一個社會以及它的政府,它們對上列第(2)問題的回答,依賴于它們對上列第(1)問題的回答。如果新聞已經淪為某一特定利益群體的“喉舌”,那么她的內容就可能被允許由某一內容提供商壟斷,因為反正都是為那一特定群體牟取利益。 但是,如果新聞不僅僅服務于特定利益群體,如果新聞的主要目的在于維護社會輿論的正當性,那么,允許使用多普達手機的消費者們免費鏈接收看中央電視臺的節目,就可能比讓他們向內容壟斷者繳納一筆鏈接許可費更為正當。- 作者為本刊學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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