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我沒給顧雛軍抬過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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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8日 10:53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王立偉 日前,香港新鴻基證券經(jīng)紀人宋秦(SungChun)在香港起訴顧雛軍及格林柯爾時,稱其協(xié)助顧雛軍進行內(nèi)幕交易,并向顧雛軍引薦了知名學者郎咸平,后者在《新財富》上發(fā)表了有利于顧雛軍以及格林柯爾的文章。昨日,郎咸平就此事向本報強調(diào),沒有任何人要求自己寫過任何有關格林柯爾的文章,也沒有任何人給過自己有關格林柯爾的資料,“格林柯爾的
在回應被質(zhì)疑的《新財富》2002年6月號上的《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監(jiān)管》一文,郎咸平認為,自己的文章是經(jīng)過媒體和公眾檢驗的。 郎咸平在文章中表示,“但是當我回顧川普的例子,感覺顧雛軍12元的薪酬與川普10美元的午餐費及K-Mart的采購相比,本質(zhì)上沒有什么差別,都是一個善良管理人應該做的事。” 郎咸平認為,現(xiàn)在媒體對此文進行斷章取義的理解,可以說并不客觀,“我在談到顧雛軍的12元年薪前,是痛批科龍高層拿高薪的問題的。對于顧雛軍的12元年薪,我認為沒有什么好奇怪的,也沒什么好贊揚或挖苦的。在我看來,顧雛軍拿12元的年薪,和美國著名地產(chǎn)大王川普10美元的午餐費及K-Mart的采購一樣,是他應該做的事情。我認為,管理者應該受到柔性法條的約束。” 而對于自己此后寫作《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一文的動機,郎咸平回憶說,是因為他在長江商學院的學生提到想寫作這樣一篇文章,經(jīng)過搜集資料、研究后,郎咸平發(fā)現(xiàn),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他強調(diào),前后兩篇文章并沒有什么特別的聯(lián)系。 “我對顧雛軍個人沒有任何褒貶。”郎咸平重申。他認為自己的《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監(jiān)管》和日后的“七板斧”并沒有矛盾。 郎咸平表示,雖然此事對他造成了一些影響,但自己不會訴諸法律,“這件事情背后有什么原因,為什么會牽扯到我,我現(xiàn)在也不清楚。” “假設此事開庭,我將會被要求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屆時,我所說的話和今天我對《東方早報》或者其他媒體說的是一樣的。”郎咸平強調(diào),“我不會對顧雛軍落井下石,也不會袒護我的學生,我說的話是事實,我會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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