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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通貨膨脹的特征與趨勢(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13:50 《中國金融》
我國通貨膨脹的特征 需要指出,上面是以GDP緊縮系數來衡量我國通貨膨脹的真實情況的,但由于統計數據的滯后,在進行即期經濟形勢的分析時,較多時候還是采用CPI指標來衡量通貨膨脹。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CPI數據可以看到,2007年CPI數據與GDP緊縮系數之間存在差異,這是否說明由CPI指標反映通貨膨脹程度,在一定意義上存在失真呢? 其實,問題不在CPI指標本身,而在于我國CPI指標的計算有著嚴重的設計缺陷。與國外相比,我國的CPI統計中,不僅食品價格比重過大,居住、醫療、教育的比重過小,而且在居住類指標中我們只考慮了租房價格,而不是商品房銷售價格。在美國,CPI體系中居住類的權重在42%以上,中國則只有13%。由于中國住房類在整個CPI指數中的比重過低,這不僅沒有反映中國居民實際消費模式的變化,也使得國內房價的快速上升不能夠在CPI中得到反映。也正因為這種CPI統計體系的缺陷,使得中國CPI不能真實地反映國內居民消費與服務價格以及消費模式的變化,從而使得中國居民對通貨膨脹的實際感受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存在不小的差異。也就是說,如果合理衡量了房價等因素,CPI應該遠遠不只是現在上漲4.8%的水平。 可觀測到的通貨膨脹,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某種重要商品,如石油或糧食,處于生產鏈條的前端,由于某種原因,出現大幅度減產、價格上漲,導致了一系列產品的成本上升、供給減少,因此出現物價普遍上漲。這就是宏觀意義上所說的貨幣流通量沒變,但商品數量減少的情況。典型的例子,如1973年石油危機導致了歐美國家的通貨膨脹。另一種情況,是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數量沒變或變化不大,但貨幣大量增加,過多的貨幣追逐較少的商品,結果也是物價上漲。歷史上,由于政府濫發鈔票導致通貨膨脹的案例,都屬于這一類。 通貨膨脹按照其嚴重程度,可分為三類:第一,爬行的通貨膨脹,又稱溫和的通貨膨脹,其特點是通貨膨脹率低而且比較穩定(一般在10%以下)。第二,加速的通貨膨脹,又稱嚴重的或者奔跑的通貨膨脹,其特點是通貨膨脹率較高(一般在兩位數以上),而且還在加劇。第三,超速通貨膨脹,又稱惡性通貨膨脹,其特點是通貨膨脹率非常高(標準是每月通貨膨脹率在50%以上)而且完全失去了控制。 另外還有一種受抑制的通貨膨脹,又稱隱蔽的通貨膨脹。這種通貨膨脹是指經濟中存在著通貨膨脹的壓力,但由于政府實施了嚴格的價格管制與配給制,通貨膨脹并沒有那么明顯。一旦解除價格管制并取消配給制,就會發生嚴重的通貨膨脹。 事實上,通貨膨脹的表象是物價上漲,但其根子是貨幣問題。如果政府僅僅是通過管制某些商品價格的方法來治理通貨膨脹,那么其結果可能南轅北轍,達不到治理效果。 我國通貨膨脹的發展趨勢 按傳統經濟理論,通貨膨脹成因有很多類型,包括需求拉動型、成本推動型、結構型和貨幣型通貨膨脹等等。 其實,無論成因如何,通貨膨脹問題都與貨幣供應有關。我國目前發生的通貨膨脹也是如此,盡管可以從不同角度去尋求原因,但其根本原因仍然是經濟中貨幣流通量過多,即所謂的流動性過剩。不過,這種局面不是政府濫發鈔票造成的,而是匯率體制與機制欠靈活所致。 眾所周知,近年來,我國貿易順差持續擴大,國外資本大量涌入,再加上我國實行銀行結匯制,以及以穩定匯率為目標,使得中央銀行不得不被動大量收購外匯作為國家外匯儲備。外匯占款的增加直接導致了基礎貨幣的投放,而且隨著國外凈資產占貨幣供應量的比重以及外匯占款占中央銀行基礎貨幣比重的上升,國外凈資產的增長對基礎貨幣增長已經具有了支配性作用。 因此,從我國通貨膨脹的形成邏輯來看,盡管我國目前爬行式通貨膨脹仍將可能持續一兩年的時間,但最多形成較嚴重的通貨膨脹,發展成加速的通貨膨脹的可能性很小。由于我國的貨幣擴張主要是由貿易順差和外資流入引起的,因此如果人民幣匯率升值進一步加快,將能有效減輕基礎貨幣被動投入壓力,緩解流動性過剩格局,從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通貨膨脹。換句話說,也就是盡管目前我國貨幣供應量的高速增長使得未來我國面臨較高的通貨膨脹壓力,但我國的貨幣擴張主要是由貿易順差和外資流入引起的,因而是可控的。 事實上,我國自2005年7月放寬人民幣匯率調整幅度,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便開始緩慢爬升。2005年6月到2007年12月,我國外匯儲備由7110億美元增加至1.53萬億美元,增加114%,與之相對應,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也由8.2765∶1上升至7.3046∶1,升值8.83%。按此計算,由于人民幣升值使得我國基礎貨幣投放至少減少了7942億元,約相當于此間基礎貨幣投放的30%。可見人民幣匯率升值沖減流動性的能力是非常強大的。隨著我國流動性過剩局面的進一步惡化,我們有理由預期人民幣匯率升值會進一步加快,而人民幣匯率升值將有效地抑制我國基礎貨幣被動投放的格局,最終減輕物價上漲壓力。 2007年8月1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文取消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境內機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與此同時,200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宣布今后上調的人民幣存款準備金必須用外匯支付,對象包括所有的全國性商業銀行。這一舉措實質上起到了“一石二鳥”的功效,即在回籠人民幣流動性的同時,也減少了外匯儲備的壓力,從而也緩解了通貨膨脹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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