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企業改制三點反思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5:4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譚浩俊 到去年底,全國很多地方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已經接近尾聲。該改的、可改的,都已經改掉。未改的,要么是地方確定的重點國有企業,要么是改制難度太大、成本太高、改不下去的企業。 從幾年來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際情況來看,總體上講,是成功的,改制的效果也是好的,許多企業通過改制,煥發了新的生機,對市場的適應能力強了,管理規范了,效益提高了,再投入的積極性也高了。但是,也有少數企業沒有能夠達到預期的目的,企業仍然處于不穩定狀態,各種矛盾也在不斷暴露。因此,對前一階段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值得回顧與反思。 首先,“一企一策”的改制弊端已在顯現。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從摸索到普及,從試點到推廣,經歷了多個階段。其中,“一企一策”是最早的改制方式。在國家和地方都沒有出臺統一政策之前,為了推進改制,一些地方提出了“一企一策”的改制方式,即根據不同的企業,實行不同的政策。在當時,曾經作為經驗,被全國很多地方學習借鑒。這條經驗,也確實為企業改制工作打下了積極的思想基礎。但是,隨著改制工作大規模地進行,“一企一策”的政策,顯然是不符合有關政策法規的,是不符合我國國情的。如果改制企業運行正常,則一切還好,如果企業運行不正常,圍繞職工補償、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等方面的矛盾就暴露了。 第二,職工權益維護缺乏剛性手段。改制的目的就是讓企業有更好的發展,職工有更多的實惠。但是,從改制以來幾年的情況看,這一目的并沒有完全達到。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職工收入沒有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一些企業改制以后,雖然效益很好,但是,這些企業的經營者,不想通過發展獲取更多利益,而是指望通過克扣工人利益謀取私人利益。因此,職工收入沒有同步增長;二是改制不成功企業的職工權益不能保證。一些企業雖然名義上改了制,但仍然困難重重。于是,這些企業以困難為由,克扣職工工資、強制要求職工回家待崗等,有的甚至把矛盾交給政府,引發職工不滿;三是職工經濟補償金被懸空。很多地方在改制過程中,職工的經濟補償金都留在了企業。這些補償金就一直由企業占用。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一旦出現破產等問題,那么,原量化到職工頭上的經濟補償金也就落空,就必須由政府來買單。四是“逼迫”職工離開企業。雖然地方在改制時,都把全部接收職工寫在了協議中。但是,改制以后,一些經營者以將“異己分子”安排到差崗位、艱苦崗位等方式,強迫職工離開企業。而按照改制時的規定,職工“主動”離開企業,拿到的經濟補償也少得多。對這些問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明顯的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手段。因此,改制以后如何來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讓職工享受改制成果,也是必須認真研究和反思的問題。 第三,經營者的“道德風險”難以避免。一個值得深入反思的問題是,為了推進改制,盡快創造“政績”,很多地方在改制過程中,都出現了這樣兩種現象:一是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讓國有資產受讓者獲得了相當多的優惠;二是絕大多數企業都轉讓給了原企業經營者。從當時來看,似乎是積極的,加快了改制步伐。但是,回過頭來看看,這些操作也留下了一些“后遺癥”。因為,改制時對受讓人提出的許多“要求”,都僅僅停留于“道德范疇”,沒有能夠上升到“法律范疇”。經營者能不能按照當初的承諾履行,完全看經營者的道德素質。改制幾年以后,一些經營者就打起了歪主意,以《公司法》的名義,要求轉讓企業,試圖從中牟利。因此,如何避免經營者的道德風險,保持企業穩定,維護職工利益也是必須認真研究與反思的問題。否則,這會讓一些投機者牟取高額利益,而使國家和職工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