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共富新格局:為所有的人創造公平的機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 02:41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馬 娟 李 新 前 言 民患寡亦患不公。 中國經濟經過20余年的快速發展,“蛋糕”已然做大。但短短20年間,中國也從世界上收入最平均的國家之一,躋身收入差距最大國家之列,城鄉居民基尼系數已達0.47。 如何讓更多人更公平地分享發展的成果,又不破壞合理的市場分配規則,正成為民之所愿。 在剛剛落幕的黨的十七次代表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用了兩個段落細致闡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思路。“公平”二字被置于相當顯著的位置。報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 其實,近年來,政府在推動收入分配改革方面動作頻頻:對農民“多予少取”,出臺減免農業稅政策;陸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并不斷擴大城市居民低保范圍;然后,政府將視線又轉向了中低收入階層——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800元大幅提升至1600元;頒布并實施《公務員法》,讓政府公務員人員的工資上漲有法可依。 但是,這離民眾的期待還有一定距離,收入差距擴大趨勢仍未減緩。 顯見,“少數人先富起來”之后,如何讓更多人富裕起來,實現“財富分配的和諧”已經成為中央政府面臨的一項重任,也將是一個系統性、全方位的大變革。 本周,我們誠邀中共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王東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所所長蘇海南與世界銀行中國項目負責人兼高級金融專家王君先生詳解當前收入差距現狀,以及十七大過后收入分配改革走向。 1. 收入分配困局 《21世紀》:在剛剛落幕的黨的十七次代表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近年來,我國經濟保持了8%以上的高速穩定增長,但同時國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漸拉大。來自亞洲開發銀行的信息顯示,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經由1993年的0.407上升到2006年的0.47,屬于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的國家。您如何判斷當前中國的收入分配現狀? 王東京:基尼系數是一個衡量收入均等化程度的指標,并不能衡量社會分配公平與否,而僅可以作為一個參考。 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允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即是為了改變傳統分配體制過于平均化的不公平狀態,收入逐漸拉開是一個正常現象。當然,低收入群體和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差距過大,不利于社會穩定,這是政府需要關注和調節的。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 我們倡導政府關注公平,并不是反對收入差距。差距不是壞事,沒有差距就沒有動力,沒有動力就沒有發展,主要是要掌握好一個度的問題。 目前來看,收入差距過大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隨著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人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觀念在變化,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了,但低收入群體收入增長緩慢,沒有分享到應有的發展成果,在這種情況下低收入人群很容易產生不良情緒,進而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另一方面,我國經濟要保持穩定增長,面臨的一個問題即是如何擴大內需、刺激消費,由過去的投資和出口帶動,轉變為消費、投資、出口協同帶動。高收入者的消費水平是下降的,而低收入者又無力消費,所以,溫總理講,擴大內需關鍵是刺激消費,刺激消費重點是增加農民消費,就是這個道理。要促進低收入者的消費,就必然要提高他們的收入。 王君:從經濟學角度看問題,城市與沿海地區的勞動生產率增長遠遠比農村的快。以2003年為例,城市工業企業的勞動生產率比農村農業的勞動生產率高出數倍。農業對GDP的貢獻不到10%,但是全國人口中有一大半滯留在農村,這是城鄉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即使是在城市里,也分為高收入和低收入群體。我們的目標顯然不應該重新回到集體平等地貧困的狀態,也不應該通過人為地遏制經濟中某些行業、地區和群體的收入增長來縮小收入差距。如何增加那些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才是當務之急。 《21世紀》:近些年,政府已經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上日程,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對農村的“三減免、三補貼”,對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改革等,但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局勢并未改變,您認為,當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難點在哪里? 蘇海南:導致分配差距擴大的深層次原因主要是我國現在的二元經濟體制。目前,我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打破,而新的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轉換中出現的體制及其管理空白,根本決定了分配方式、分配制度必然存在缺陷。而政府機構職能轉換不到位,人事用工等制度配套改革不力,也制約著分配制度的改進完善。同時,我國尚未完全打破的城鄉分割二元經濟和農村生產力低下,戶籍制度對農民進城實行“農轉非”的限制,土地制度改革不到位等根本制約了農民收入的提高。市場不健全,某些供、產、銷環節斷裂,資金流轉不暢,生產建筑任務層層轉包,以及某些領域壟斷行為嚴重,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稅負不一等,都進一步加劇了分配領域問題的嚴重程度。而我國普通勞動力供過于求,能力素質不高者所占比重大,在勞動力市場上處于弱勢地位,也不利于低收入群體收入的提高。 此外,自然地理條件方面的客觀差異,包括人的稟賦差異,這也都導致了收入差距的擴大。比如我國西部地區在交通運輸、經濟環境、自然地理條件等方面受到不少限制,其生產成本就遠高過東部地區,就很難與東部地區處于同一競爭起跑線上。由于城鄉居民沒有受同等教育的機會,一些邊遠貧窮地區的孩子受教育的機會很低,教育的質量也比較差,這些使原來不應該那么明顯的稟賦差距進一步拉大了,這也是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深層次原因。 王東京:中央提出來城鄉統籌,這對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是有作用的。但農民收入提高是一個逐步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現在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確減輕了部分農民負擔,比如過去農村修路都是由農村自己集資,現在是財政負責;另外免征農業稅和糧食生產直補,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但是,要縮小城鎮和農村居民收入差距,僅靠這個是不夠的。關鍵問題是要通過城鄉統籌發展,以工促農,以城帶鄉。也就是說,解決農民收入問題不能在農村做文章,要在城鎮化、工業化上做文章,現在只能是土地規模化經營,減少農業戶,向城市、向工業轉移。 現在的問題在于,城市勞動力報酬水平很低,國家雖然有最低工資制度,但這不是一個根本措施。因為中國目前處于人口紅利期,農民工肯定處于競爭不力的一方,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提高,那么雇主完全可以用同樣的價錢雇傭大專生,從而導致身無一技之長的農民工難于找到工作。所以,目前政府需要做的是對農民工提供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以適應整個產業轉移的需要。 政府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不能只增發工資,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社保也需要政府承擔起來。比如現在是“政府出一點,企業出一點,個人出一點”的社保模式,如果對于低收入者區別對待,改為全部由政府與企業承擔,也等于變相增加了他們的收入。另外,在子女上學等、公共產品提供方面要均等化。 王君:平等的機會,也包括獲得融資的機會。具體來看,這需要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合同的執行,征信體系的完善,以及金融機構的適度競爭,使它們有動力提供符合各類群體需要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尤其是像縣域以下的農村。這些其實都有助于從根本上減少收入差距過大的現象,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個通過福利制度,通過各種各樣的補貼制度,補貼項目,這些既不可持續,而且也容易讓目標群體得不到,反而讓別人得到,會進一步造成差距的擴大。 2. 初次分配將提高勞動所得? 《21世紀》:胡錦濤總書記指出,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您認為,對于這幾項生產要素而言,怎樣的分配制度才算合適? 蘇海南:從各國的歷史經驗和中國的實際來看,很難提出亙古不變的分配比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觀念的變化,各種生產要素的分配比例也會相應變化。現在的情況是,很多人僅僅靠勞動取得收入,這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不相適應,也不利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充分調動各種要素的積極性、創造力,使社會財富源泉充分涌流,形成更好的物質基礎,促進和實現共同富裕。 現在的問題是,在各種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過程中,勞動要素的應得回報有些壓低,這一壓低與勞動力市場結構有很大的關系。現在中國的勞動力市場是資強勞弱,因為勞動力供應數量過大,供過于求,勞動力在市場上處于弱勢低位,資本很容易壓低他們的價格獲得更多的利潤。 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途徑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工資協商機制,讓勞動者群體組織起來,跟用人單位通過集體協商來確定工資水平,形成勞資博弈的格局,這樣就能夠逐步合理提高勞動要素所應得的回報。與此同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促進企業提高低層勞動者的工資水平;發布工資指導線引導企業提高工資水平;政府有關執法部門、勞動監察部門加大對克扣拖欠工資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切實保證勞動者應得勞動報酬的權益,使他們能夠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等等。通過以上多種手段和措施,這樣就能使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漸提高,趨向合理。 王東京:在初次分配里,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幾個生產要素是按照貢獻分配的,不是政府定的,而是企業定的。勞動貢獻大,勞動分配就要提高;技術貢獻大,技術分配就加大。中央明確說按貢獻分配,但每個企業的情況不一樣,所以哪個多哪個少就沒有一個整齊劃一的標準。 過去認為按資本分配,按技術分配都是剝削,所以,“按生產要素分配”寫進十六大報告是一個重大的突破,對傳統分配體制改革非常有意義,現在十七大重申了這點。 《21世紀》:十七大強調“初次分配跟再次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跟公平的關系”,效率與公平怎樣在初次分配中體現呢? 蘇海南:以往講初次分配注重效率,這和改革開放起始階段的現實情況相吻合,那時強調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辛勤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是非常必要的。但今天,我們的人均GDP已經達到了2000多美元了,小平同志曾提到人均GDP 1000美元左右就應該強調共同富裕。黨中央根據我們國家情況的變化,同時也借鑒國際上市場經濟國家發展的經驗,這次明確提出兩次分配領域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是對以往提法的發展完善,特別切合當前實際。 在初次分配里面,公平首先要講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我們現在收入分配秩序比較混亂,部分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資的現象,確定勞動者工資水平隨意性較大,是分配起點不公平,過程不公平的表現,在這種情況下,收入分配的結果當然也就不公平。因此,要在初次分配中強調公平。 與此同時,初次分配還要強調效率,因為只有講效率才可以加快發展,才能夠提高勞動生產力,才可以使我們的物質財富更快的充分涌流,為貫徹公平原則提供物質基礎。所以,我們要認識效率與公平是相輔相成的,是辯證的統一。 王東京:初次分配肯定是應該體現效率的,這個效率不僅體現在按勞分配,而且應該體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效率。“初次分配也要體現公平”的意思,就是要各得其所,每個人拿到他該拿到的那一份,即按貢獻分配。什么叫公平?如果勞動貢獻小、資本貢獻大,結果資本少得,勞動多得,這不叫公平;如果勞動貢獻大、資本貢獻小,結果勞動拿少了,資本拿多了,這也不公平。在整個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狀態下,如果有些企業克扣勞動者的工資,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延長勞動時間等,這些肯定是不公平的。要體現公平,我的理解是,并不是要把資本的收入切一部分來擴大勞動收入,而是對資方侵占勞動者正當勞動收入等不公平現象的遏制。至于工資標準怎么定,是多是少,那應該由市場決定。 另外,對于壟斷性行業,員工取得超出其勞動貢獻的報酬也是不公平的,政府也應該干預。 3. 國民收入應向居民傾斜 《21世紀》:稅收是大多數國家調節貧富差距的一項常規手段,但是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國,稅收很難實現對收入差距擴大趨勢的有效調控,有時甚至起相反的作用。您如何看待這一現象?如果說,混亂、非規范化的財富分配制度是導致常規調控手段失效的原因,那么,對當下而言,能采取怎樣手段調節收入分配? 王東京:稅收調節收入差距,理論上是肯定沒問題的,世界各國也證明這是很有效的辦法。現在中國的情況是,財產申報,銀行存款實名制等稅收調節的一些基礎性工作我們做得不到位。有些收入漏報或灰色收入,目前稅務部門難以監控。所以現在關鍵是如何完善征管,防止偷漏稅,這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把個人收入納入到稅務系統監管的話,稅收對收入差距的調節作用一定是可以體現的。 蘇海南:中央講得很好,兩次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益與公平的關系,要使收入分配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與此同時收入分配領域的基礎管理工作要加強,財務會計管理工作這幾年也在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在大大加強。稅收制度由原來分項所得稅制和綜合所得稅制相結合,今后逐步發展到綜合所得稅制,一年全部收入是多少,就按年終總賬來結算,收入多的就大力調節征收個人所得稅,收入少的就少收個人所得稅。 比如,按個人全年獲得的收入征稅,你可能年收入是300萬,假如按40%、50%征稅,其收入中的120萬—150萬交稅了;年收入是10萬,按20%征稅,張三年收入是三萬塊錢,李四全年甚至只有一萬塊錢,按10%多征稅。這樣的稅收調節,就能很好調節收入差距,縮小收入差距就指日可待。 王君:一提到收入差距問題,很多人自然想到如何通過稅收等手段,從高收入群體向低收入群體轉移財富。這是一種值得警惕的傾向。當然通過必要的稅收等手段,可以實現起碼的收入轉移,包括向貧困地區的財政轉移,以及建立起碼的社會保障體系、免費義務教育,公共基礎設施等等,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更為重要的是為所有的人創造公平的機會,使他們能夠從事增加收入的經濟活動。這種平等的機會,比通過收入政策轉移財富,更為重要,更為公平,也更為持久。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收入差距問題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制度上,包括對人口流動的限制(例如戶口制度)、就業的歧視、教育的歧視(例如不同地區的考生錄取分數線差異)、性別歧視等等。 通過放松管制,通過增加生產要素的流動性,包括人口的流動性,使人們,無論是農村人還是城市的人、無論是低收入群體還是高收入群體有更平等的機會,是遏制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的根本途徑。 《21世紀》:目前,政府并未建立起覆蓋全面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有人認為是財力不足。但吳敬璉認為,以目前中國的財力,建立全民低保是完全能夠達到的。您的看法如何?建立一個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需要多大財政投入?政府在調節收入差距方面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 王東京:現在中國的財政收入已經達到4萬億,所以,我覺得現在的問題不是政府有沒有能力建立城鎮保障體系,而是政府想不想辦的問題。 當然,現在政府面臨很多的事情要解決,需要統籌兼顧。比如城市低保,比如農民醫療、教育等等很多問題都需要解決的時候,就需要在預算里平衡,總有一個輕重緩急。我們應該看到,全民社保是要逐步完善起來的,不能說因為現在沒能力就不做。 在調節收入差距方面,政府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公共財政和公共服務方面。公共財政應該主要花在公共服務上面。而對于那些競爭性的產業,可以交給民間企業做的,政府應該收縮,否則就沒有錢提供公共服務。 蘇海南:我贊成吳敬璉的觀點,現在我國基本具備了這個條件,首先中央已經有這樣一個決心,要全面實現小康、共同富裕,構建和諧社會。其次,財政支持能力比前幾年大了很多,現在財政收入達到4萬多個億,數量上已經足夠大了。第三,全面建立低保制度,這是社會主義制度性質決定的,因為社會主義國家不允許有一部分人、有一批人甩在社會保障制度之外,這從社會公平的角度是說不過去的。第四,全面建立低保制度,所謂負擔得起、負擔不起主要看標準如何定,如果標準定得恰如其分,符合國情,那肯定負擔得起。 《21世紀》:在公共財政方面,現在最迫切的問題是什么? 王東京:最迫切的問題就是在公共財政預算透明化、監督機制方面缺乏制度安排。老百姓需要知道國家每年財政的錢是怎么花的。 《21世紀》:最近幾年,政府占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仍保持擴大之勢,而居民實際收入增速持續多年低于GDP增速,國民收入分配向政府傾斜的現象并沒有改變。參照國際上通常的發展經驗,國民收入分配在政府方向的比例應該是逐步縮小才對,但在我國則恰恰相反,不是縮小而是呈進一步向政府傾斜的趨勢。您如何看待這一現象?有何建議? 王東京:我認為,今年老百姓對物價指數反應這么強烈,其實不是因為物價很高。判斷物價指數高不高有一個指標,就是相對GDP,如果收入增長超過了物價增長,老百姓就沒有意見了。現在我們的GDP上半年增長11%,通脹指數是4.3%,只要通脹不超過GDP增長,我們就不認為是嚴重通貨膨脹。為什么人們反應那么明顯?根本原因是老百姓的收入漲幅沒有達到4.3%,沒有同步增長。因為國民收入是一個總量,一定是此消彼長的,原因是政府拿得太多,今年稅收增長30.6%,經濟增長11%,財政收入增長差不多是GDP增長的3倍,這顯然是不正常的。 過去我們講,“財政收入在分配收入中的比重要提高,中央財政收入在全國財政收入中比重要提高”,現在看這個形勢變了,這說法恐怕需要反思和調整。 政府可以做的,一是適當調低稅率,二是重新確定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比例。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