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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的市場導向改革不是泛市場化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6:10 中國改革報
顏鵬飛 中國特色的市場導向改革,就是有選擇的(公共品和準公共品應程度不一地退出純市場化改革)、有國家干預體系(即宏觀調控、微觀規制和中觀層次區域協調)予以配套的、并建立在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之上且在科學發展觀統領下的市場導向的改革,并且與旨在構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社會建設五位一體和諧社會的多元化綜合改革相匹配。 不可否認,對于傳統體制的破壞和新體制的構建,大規模的市場化和民營化改革扮演了“創造性破壞”(熊彼特語)的角色。但隨著市場化改革所釋放的制度能量的擴展,市場缺陷也在放大,現在到了這樣一個歷史拐點,中國不能走完全市場化或泛市場化的改革和發展道路,而是要著力打造和構建中國特色的市場導向的改革模式。尤應審時度勢,全面地準確地界定市場資源配置機制和政府干預機制各自的邊界和作用范圍。市場和政府都要各得其所,都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能“缺位”、“錯位”和“越位”,即很多應該由市場管的事情,政府在管,很多應該由政府管的事情,反而交市場去做。大力預防和糾正誘發市場缺陷的“泛市場化”以及導致政府缺陷的“泛行政化”傾向,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以及政府的調控、協調和公共服務職能。否則,就會產生市場發育不足和政府治理不足雙交織的壞的市場經濟,甚至轉向市場缺陷和政府缺陷雙凸現的權貴市場經濟。最典型的莫過于煤礦、房地產、公路修建和醫藥業這四大市場。 要破除與“泛市場化”或“市場決定論”相關的三個誤區。 第一個誤區:市場定價是天經地義,政府無權干預,這是市場化的核心。市場化包括商品(投資品、消費品)市場化以及要素(勞動、資本和土地等)市場化。是否靠供求機制定價而不是政府行政定價,是衡量市場化的第一重要標準。一種流行的觀點是:我國勞動者尤其農民工工資的定價長期偏低是市場化的合理產物,不必憂天憫人。而廉價勞動力之所以廉價是因為勞動力供大于求,這是西方市場經濟學的ABC。而染上“魁奈因素”綜合癥(托夫勒語)的中國某些經濟學家,刻意回避另一個西方市場經濟學ABC,即西方工資的定價機制也不是單獨訴諸于“看不見的手”即市場化運作,而是工人階級的斗爭和談判,非政府組織其中包括工會和行業協會、政府和議會以及各種利益集團的博弈和干預等“看得見的多主體的手”的綜合作用。西方工資粘性或剛性理論就是闡述這種因勞動后備軍長期存在而導致的工資“低水平陷阱”或低價剛性問題及其解決對策的定價經濟學。 發人深省的是,對于這種農民工價格長期遠遠背離其價值的狀況,許多學者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熟視無睹,以至于農民工自身要通過“民工荒”的形式來抵制,甚至要驚動共和國總理通過替農民工討債來啟動全國范圍尤其各種特區和開發區的農民工工資的合理化回歸運動。 第二種流行的觀點是:房地產行業不能直接定價,否則有違市場化改革,甚至以商業機密為由諱言建房成本;即使是公共品和自然壟斷這些經典的“市場失靈”,政府主導也往往不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案。他們的理由是以行政性決斷代替企業市場化的定價模式,根本無法保證價格調整的市場效率和社會效益,并為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化率已趕美超日而雀躍不已。 盡管房地產行業市場化改革推進中國房地產經濟的繁榮,但是,其市場缺陷也日益膨脹并勢必誘致社會的不和諧。因為僅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住房領域的社會不公平問題。任由市場力量主導房地產行業的所謂“不干預”的香港模式的教訓(香港房市價格高走并且社會財富高度集中于房地產商),以及政府房屋建設局提供微利房(占房屋總體供應量的80%)的新加坡模式的啟迪值得反思。我們的主要對策是: (1)公布房屋建設成本、嚴格標明上下界限的浮動價格和利潤邊界。本來世界上就沒有單一絕對的市場化定價模式,多數商品的定價機制仍然處于行政或政府機制與市場機制互相交集和博弈的狀態。同時,鑒于房屋既是商品、投資品;又具有資源非常稀缺、高度自然壟斷、非同一般商品的特性;并且,它也是準公共產品。同時,這一舉措又有憲法、反壟斷法,價格法和反暴利法所賦予的合法性權力。因此,應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揚棄單一的市場化定價模式,啟動行政性干預機制,尋找兼顧行政與市場機制本性、市場效率與社會效益,以及消費者和生產者利益的混合定價模式和最佳價格區域。 (2)建立凸現政府指導價的廉價房和廉租房制度。這種經濟適用房的大量推出和集中放量———應該足以使80%中低收入的城市居民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商品房———必將成為平抑和拉低房地產市場中低檔房價的重要調控力量。這是用兩種手段即市場定價和行政定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控,換而言之,其調控機制是“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多主體的手”的聯手,真正做到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 (3)管好稀缺性土地供給這個閘門。 此外,建設部門和房地產市場是商業賄賂和腐敗的高發區,利益集團聯盟(例如某些不法地產商、奉行GDP業績至上的地方政府、銀行和主管部門)形成根深蒂固的利益鏈,需嚴格加以整頓。地方政府不能搞土地財政,土地出讓金應該用于廉租房建設。 各地摸索出的“雙供給雙定價”模式(中高端房地產的供給交給市場,這種商品房的開發、定價、分配和調節由市場決定;適合中低收入者居住的低端房地產的供給交給政府,這種保障性住房即經濟廉價房和廉租房,建造、定價、分配和管理由政府組建或委托的企業負責),以及“雙限雙競”定價模式(限制套型面積,限制控制性價位;競爭房價,競爭地價)值得推廣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例如使價格聽證會不流于形式,房價和地價的競標如何杜絕黑箱操作,等等。 由此引發一個重大的新思考:應該弄清楚哪些行業可以市場化,哪些行業不能市場化,哪些是處在市場和政府接合部的行業,從而如何確定其產品的性質(公共品還是非公共品)及其定價機制(究竟是市場機制、行政機制或數量機制還是混合機制定價)。 第二個誤區:公共品和公共服務領域也應該搞市場化改革。諸如從事公共品服務的人員“下海”乃至全民經商、部隊經商;風景區、博物館、檔案館等紛紛收費;公路收費站關卡林立,高速公路甚至收費長期化,這些破壞了社會分工和物暢其流的法則。而完全市場經濟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這些關系民生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品的支出,一般達到GDP的30%,這也是對20世紀下半期各國發展狀況進行反思和總結的,并在《里約熱內盧宣言》(1992年)和《哥本哈根社會發展宣言》(1995年)中所制定的各簽約國需遵守的底線。 一般而言,社會產品可劃分為三大類,即私人產品、公共產品(包括基礎教育、環境保護、科學研究等)和準公共產品(包括高等教育、文化衛生、基礎設施等社會公益事業)。其中私人產品市場能有效提供。而公共產品則不能通過市場有效提供,必須由政府通過稅收和公共財政來提供。而其供給和服務涉及住、行、信息對稱、司法公正、社會治安、環境保護,尤其醫療保險、義務教育、社會保障都屬于廣義的公共品范疇。 實踐證明:醫療衛生領域的市場化改革是不成功的,教育領域的市場化和產業化試驗問題叢生,社會保障覆蓋面有限,因此成為破壞社會和諧的重災區即“新三座大山”。毫無疑問,市場化改革并不適用于普通民眾的基本醫療保障和義務教育的。而這些正是以提供公共產品服務為己任的政府大有作為的領域。 第三個誤區:過份推崇比較優勢和木桶效應理論。這是泛市場化改革思路的邏輯延伸:完全市場化———發揮廉價勞動力的比較優勢———融入全球化國際分工和交換體系。 西方學者波特對一直被奉為金科玉律的淵源于李嘉圖的國際貿易比較優勢理論作了溫和的批評,強調應該從低級階段的比較優勢轉向高級階段的競爭優勢。拉美依附學派尤其是激進經濟學家早就警告這種曾經把拉美國家拖進依附型發展道路的“比較優勢陷阱”;而在伊曼紐爾看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交換是形式上的等價交換而實際上的不等價交換。但是,八億件襯衫與一架空客的交換,被有些人稱為“雙贏”或者“發揮比較優勢”的典型。這種交換的代價無疑是中國資源的耗竭和環境的破壞,并最終將被發達國家鎖定在提供原材料和低端加工產業的位置上。這只能是一種依附型“雙贏”。根據中國的國情,在早期階段,偏重于廉價勞動力和原材料的比較優勢貿易,發揮比較優勢、參加國際分工是十分必要的,但不能使之凝固化和極致化。現在應該從比較優勢階段轉向競爭優勢階段或者轉向兩者并存階段。 至于木桶效應理論則是市場配置理論和比較優勢理論的衍生品,是美國學者斯蒂格里茲所批判的“市場神話”的新翻版。“造不如買,買不如租”,或者“用市場換技術”則是用中國式話語對這一理論的詮釋。事實證明,這種理念使民族工業(如國產大飛機、國產轎車和國產核電設備產業)被“邊緣化”了,民族創新能力凍結了。由此可見,單純依賴市場化,用市場交換核心技術不行,而自主創新與引進技術相結合是目前可行的現實的理性選擇。應該用競爭優勢及自主創新理論取代比較優勢和木桶效應理論。 總之,其一,市場經濟制度是一國經濟崛起的必要條件之一。政府則是一國經濟崛起的又一個必要條件。其二,要弄清楚哪些行業可以市場化,哪些是處在市場和政府接合部的行業,哪些是要通過國家產業政策扶持乃至需要運用國家力量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戰略產業。其三,中國特色的市場化改革并未窮盡。尤其要素市場化改革滯后。據統計,中國的經濟自由度為54%,低于平均標準,美國則為82%,而產權自由度、金融自由和投資自由也僅為20%~30%。其四,政府自身的治理嚴重滯后,政府還掌管大量本來應該交由市場配置的資源。此外,還要正確處理具有發散型、開放型及風險型特征的市場改革與帶有集中及凝聚型傾向的政府改革之間的關系。因此,改革決不是單維度的市場化、民營化和開放化。 中國的市場經濟改革行程已經逼近到這樣一個歷史拐點:從由數量建設為主轉向有選擇的(公共品和準公共品應程度不一地退出純市場化改革)、以市場質量建設為主即以提升市場競爭的公平與有效性為主;從泛市場化改革轉向有選擇的、有國家干預體系予以配套的、并建立在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之上且在科學發展觀統領下的市場導向的改革,轉向涵蓋非經濟領域的多元化的綜合改革。 (作者系武漢大學經濟思想史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中國改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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