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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劍:權錢交易是轉型時期最大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6:48 《法人》
在轉型時期,因為資源的配置方式正在發生變化,權錢交易的現象極容易發生,因此要特別警惕 ◎文/本刊記者 孔志國 在整個社會越來越關注財富積累、越來越把財富視為一個人成功、一個社會發展的重要標志的時候,我們怎樣來審視這個“暴富”時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先生一直致力于社會公正問題以及憲法學行政法學的研究,在接受《法人》專訪的時候,他坦率交換了自己對暴富這一問題的理解,并且指出了其中的癥結和解決之道。 暴富和資本相關 《法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總共有三次暴富浪潮,在這三次暴富浪潮中,有人靠著對新經濟的參與成為富豪榜的紅人,有人靠著對營銷渠道的控制成為市場權威,有人靠著在資本市場的摸爬滾打一夜身價漲至幾十倍、上百倍,還有的人則是游走在灰色地帶和黑色地帶靠著和行政權力的緊密關系傲視其他公路暴富諸侯。我們如何理解這種暴富現象? 蔡定劍:我想暴富是和資本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沒有資本難以成就暴富。從國際經驗來看,這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出現的現象。在市場經濟發展早期,資本的作用還不是很明顯,財富的積累主要依賴于生產性經營活動的利潤、對有形資源的控制以及新技術,因此,暴富出現的機率很低,都集中在對礦藏資源、技術以及類似販奴、販毒的非法交易方面。但是,等市場經濟發展成熟之后,由于資本已經成為最重要的價值衡量手段、市場流通手段和交易手段,它的重要性得以凸顯,資本不僅貢獻了更豐富的暴富手段,而且促使暴富以更讓人家驚訝的速度向前發展。現在我們熟知的很多大富豪,例如索羅斯、蓋茨,等等,之所以在有限的時間內迅速積累起富可敵國的財富和資本市場有很大的關系。 在選擇市場經濟的轉型國家,這種邏輯同樣適用,譬如,我國。不過,由于諸多轉型國家缺少市場經濟積累,所以可能集聚了市場經濟所有的暴富手段,也就是說,有資本的因素,也有以上提到的非資本因素。 《法人》:從您剛才的談話可以看出,和中國同屬轉型國家的東歐國家和原蘇聯的成員國存在的暴富現象和我國的暴富現象有很大的相似性,我們和他們之間有沒有不一樣的地方? 蔡定劍:我想重點講一下這些國家特別是俄羅斯轉型給中國的借鑒性。目前來看,我們國家和這些國家的暴富現象存在一個重大區別就是轉型大環境有所不同,我們到現在為止基本上還處于一種平穩、可控的狀態,屬于漸進性地轉型。不過,俄羅斯轉型期間一夜之間出現大量寡頭的事情值得深思。 權錢交易“暴富”都是違法的 《法人》:俄羅斯轉型有很多問題,為什么我們要關注這件事情呢? 蔡定劍:俄羅斯寡頭出現的背后是官員與商人之間的交易。國家要從社會主義國家轉變為資本主義國家,要從計劃經濟過渡到市場經濟,政府控制的大量資源要換由市場來進行配置,這也意味著這些資源要移交給市場主體。這時候,誰會來成為承接這些資源的主體呢?不會是官員,也不可能使所有的社會成員,而是那些和官員有著密切交情甚至利益往來的人。俄羅斯的很多寡頭和俄羅斯原來的政要有著各種各樣的淵源。 中國和俄羅斯不一樣,中國走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但是,應該看到,在我們選擇市場經濟之后,政府控制的很多資源,類似于土地、行政許可、政府工程、各種形式的指標和招標,都開始不同程度地要參與到市場交易中。權力和商人之間如果走得過近,就會產生和俄羅斯相近的情形。很多報道中也指出,有些商人,例如那些煤老板,之所以屢禁不止,就是依賴和官員之間形成的利益鏈條來迅速致富的。 《法人》:在中國暴富者所有的致富方式中,權錢交易處于一個什么樣的位置? 蔡定劍:我認為這是最致命的問題,也是最大的問題。 暴富有非法、合法之分,有正當、不正當之分。 由于中國處于轉型期,相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往往顯得滯后的法律可能無法規制所有的財富積累。當一些致富方式處于法律無規定的狀態的時候,我們不好說它們是違法還是合法,只好根據法律精神、法律原則以正當、不正當來評價它們。 權錢交易,也就是商人通過賄賂官員的方式或者官員與商人互相勾結各取所需,即使法律沒有規定,也都是違法的。在轉型時期,因為資源的配置方式正在發生變化,權錢交易的現象極容易發生,因此我們要特別警惕。 違法判定要講情理 《法人》: 但是,也存在這種情況,雖然一些致富方式“違法”,但是并不違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則,例如孫大午案件,這種情況下,用非法、合法來衡量這種財富積累現象,似乎并不能讓人信服。 蔡定劍:我曾經關注過這個案件。在我國的轉型時期,尤其是在經濟領域,會出現法律規定過時的問題。有些行為可能違反當時的法律規定,但是卻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趨勢相吻合。這時候,可以對這些法律進行擴張性解釋。譬如孫大午案,雖然有規定非法集資罪的法律條文,在解釋非法集資罪的時候,我們卻可以看當事人是否處于正當的動機,是否對金融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了不利的后果。像孫大午這樣勤勞致富的人,我個人如果是一個法官,會對非法集資罪進行擴張性解釋判他無罪。 除非法律嚴格規定了非此即彼,否則,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擴張性法律解釋來解決經濟領域一些法律規定過時的問題。 《法人》: 也就是說,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其實也是講究情理的。 蔡定劍:是的。作為一個研究法律的人,雖然我認為有法律就要遵守,例如,我很反對前兩年河北省委出的不追究“原罪”的所謂1號文件,有些企業或者商人實施某些行為時就是違反了當時的法律規定,怎么能夠不追究責任?但是,我同樣認為,在很多時候,法律的執行層面還是為考慮情理留下了很大的空間,這也是法律精神、法律原則很重要的組成部分。類似傳銷、個人集資這樣的對社會、對他人沒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除非法律作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不能隨意認為違法。我們私下里尚可以存在借貸行為,一個人只不過借了許多個人的錢,又自愿多給一些利息,而且借來的錢都用來進行了合法的經營活動,借的錢也都本息如數按時奉還,你怎么能說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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