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關于股東股份轉讓的公告,2002年6月5日,公司第二大股東山東省沂濱水泥廠與第一大股東山東華盛江泉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沂濱水泥廠將所持公司法人股2550萬股(占總股本的10.03%)以每股3元的價格轉讓給華盛江泉。
本次股權轉讓后華盛江泉將持有公司法人股7480萬股,占總股本的29.42%,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沂濱水泥廠仍持有1517.2萬股,占總股本的5.97%,仍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點評:2000年3月,羅莊集團因對華盛集團負有2220萬元的到期債務未能償還,于是將其持有的1480萬股法人股以每股1.5元的價格抵償這筆債務。這樣就使得江泉實業的大股東重新排座,華盛集團、沂濱水泥廠和羅莊集團依次為前三大股東。
而在當年8月,沂濱水泥廠擬將其持有的公司4067.2萬股以每股4.54元的價格全部轉讓給華盛集團,轉讓價款為184650880元。而幾乎是在此同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公司向沂濱水泥廠出售沂濱水泥分公司資產的交聯交易協議,巧的是該項資產的轉讓總金額為185896743.23元,與華盛集團受讓沂濱水泥廠所持股權的價款幾乎相當,表明公司意在通過此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將效益不好的沂濱水泥分公司整體剝離出去,畢竟沂濱水泥廠作為江泉實業的主要發起人之一,上市前將水泥資產裝進上市公司,如今卻要花近2個億買回這一堆垃圾,它肯定不樂意,那么同時將所持股權以一個比較好的價格脫手,這才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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