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不指定用途綜合消費貸款問世剛近一年,就遭遇中國人民銀行指令停止這項消費貸款業務。那么,人行究竟為什么要停止這項貸款?這項貸款在上海市的發展情況如何?
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的解釋,筆者以為,不指定用途消費貸款之所以遭遇停牌,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借款人向銀行貸到了現金之后,不是用于生活消費,而是投入了股市,尤其是風險度較大的股票二級市場,甚至還有人用借來的錢炒起了期貨。
在探討不指定用途綜合消費貸款業務的時候,我們有必要認識這項金融創新商品的概念與特點。其概念是:商業銀行向符合該行條件的個人發放的,通過抵押、質押、擔保、信用等其中一種方式取得資金,并必須用于滿足借款人本人或家庭生活性消費的個人信貸。
該項貸款的基本特點有兩個:一是它打破了原來個人貸款品種對貸款用途的明確指定。而按原來的銀行個貸條件規定,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個人消費貸款之前,貸款銀行必須與借款人借款所要購買商品的供應商,建立起一種相互信任的合作關系。
而不指定用途就“省略”了“第三者”,信貸關系只是建立在銀行與借款人兩者之間。這種關系對銀行來說,既有利也有弊。利者,銀行在市場競爭中將會爭取到較多的新客源,更廣闊地開創了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領域;弊者,由于少了一道保險,銀行個人貸款業務由雙保險變成了單保險,無形中銀行承擔的貸款風險增大了。這就要求銀行必須通過加大防范措施,設定一定的借款標準與資格,用限制貸款大規模發放的辦法來控制資金風險。據筆者在上海市商業銀行了解到,各大商業銀行一般都開辦了此項個貸業務,在為期一年的實際發展中,上海市商業銀行雖然是一群率先的開路先鋒,但在業務經營中卻不約而同地表現了小心翼翼的形態。這種“大膽創新,小心經營”的經營現狀,說到底,其實是對貸款風險的控制相對其它個人消費貸款品種來說更為嚴厲。從業務規模對比也可看出端倪:上海市各行的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業務在2000年一年中發放金額超過300億元,貸款客戶近10萬戶,而不指定用途消費貸款,據不完全統計,貸款額在2000年一年中充其量也只有近2億,貸款個人也只是千余人左右而已。
二是銀行的貸款資金不是劃給商品供應商,而是直接給了借款人。這一點對借款人來說,似乎是最為看重的一點。正因為少了“第三者”,因此,銀行的借款資金也就不可能劃到他人的帳戶上,而只能給借款人。這項特點,雖然看起來是我國銀行個人貸款業務操作上的一大創新,但今天看來,卻成為遭遇停牌的主要因素。筆者記得去年3月底滬上某銀行第一次開辦不指定用途綜合消費貸款業務,翌日上海某大經濟類報刊出新聞,標題就是“阿拉炒股有錢了”。這代表了相當一部分人的想法以及做法。由于在不指定用途貸款的操作上,銀行是將資金直接劃到借款人提供的個人帳戶上,而后往往由借款人在銀行網點取走這筆錢,只有較少部分人是通過銀行卡進行消費。因此,銀行方面很難掌握自己貸款去向,被借款人派了什么用場。銀行方面也只能粗略地估計,大約貸出去的資金有25%左右進入了股市。據不完全統計,有90%以上者是將借來的貸款資金用作股市申購新股的本金,最多一成左右的人才“膽敢”傾貸入二級市場進行炒股。事實上,對上海來說,筆者估計進入股市二級市場的個人貸款大約在1000萬元左右。在其他一些城市,大量銀行個貸資金通過這種方式流入股市的情況則更為嚴重。
綜上所述,從借款人借走現金投入股市二級市場的情況來看,人行停牌不指定用途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的積極意義不僅僅只是為銀行資金安全考慮。筆者認為,保護那些借款入市炒股者的財產安全,是人行停牌舉措的另一項積極意義。(歐陽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