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是個古老而又年輕的話題,說它古老,是因為它幾乎與人類的分工交換活動同步產生。春秋戰國時期的《孟子·公孫丑下》就有記載:“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意謂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控制和支配貿易,獲取厚利;說它年輕,是因為它作為競爭的孿生姐妹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只不過是近100年來的事情,在中國時間就更短。自斯密以來的大多數西方經濟學家都崇尚競爭,認為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靈魂。而壟斷則遠沒有這么幸運,它一直是人們口誅筆伐的對象。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逐步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在這過程中,競爭思想也逐漸深入人心,而壟斷日益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經濟壟斷是競爭的產物,它沒有也不可能消滅競爭
壟斷按其形成途徑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在一般競爭領域里通過市場自發形成的經濟壟斷;另一類則是由于行政權力的介入而形成的行政壟斷。
由市場競爭自發形成的經濟壟斷有其內在的合理性。經濟壟斷產生的前提條件是自由競爭,其產生的物質基礎是規模經濟,其主要表現為某一產業中前幾位企業的市場份額不斷地提高,以致控制和獨占一個或幾個部門的生產和市場。列寧早就指出,自由競爭必然引起資本和生產的集中,而生產集中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壟斷。資本主義從自由競爭階段發展到私人壟斷階段再發展到國家壟斷階段,是歷史的進步。經濟壟斷是競爭的產物,它沒有也不可能消滅競爭,只要在市場上有競爭者提供相同或類似的產品和服務,就一定會有相互競爭。像微軟[微博]公司,它在操作系統處于絕對優勢地位,也還受到潛在的進入者和替代產品的威脅。此外還有政府的監管。諸多限制使得企業無法像一個真正的壟斷者一樣。競爭的生存壓力以及規模經濟優勢會帶來生產效率的提高、交易成本的降低、技術進步的加速。伴隨著產量的提高和價格的下降,增大了生產者剩余和消費者剩余,提高了社會經濟效率。關于產業集中度和經濟績效的實證經驗分析也顯示出兩者的正相關性。因此,近年來在市場經濟比較成熟的西方國家,政府也在放松對某些行業壟斷的管制,大企業兼并、重組風起云涌,如戴姆勒·奔馳吃了克萊斯勒,美國在線吞掉時代華納。西方發達國家主要產業的產業集中度都有所提高。美國的400個行業的平均集中度(行業前4家企業所占市場份額)從1972年的38·65%上升到現在的40%以上。但是,壟斷又有限制市場機制作用、壓制中小企業發展、阻礙技術進步的作用。因此西方發達國家一般都制定了反壟斷法,建立了反托拉斯機構和中小企業局,以限制過度壟斷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行政壟斷的必然結果是使得享有壟斷地位的企業缺乏競爭所帶來的生存壓力,缺乏競爭所造成的低效會遠遠超過規模經濟可得的收益
行政壟斷形成于行政權力的介入,是政府運用其掌握的公共權力限制競爭。行政壟斷的表現形式有多種,如行政部門濫用市場準入手段、吊銷準銷證來限制外地商品進入以保護本地的廠商;又如在公用事業領域國家壟斷經營,禁止民間資本進入,形成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的格局。行政壟斷的必然結果是使得享有壟斷地位的企業缺乏競爭所帶來的生存壓力,也就沒有足夠的動力去降低成本、創新產品和提高服務質量。缺乏競爭所造成的低效會遠遠超過規模經濟可得的收益,其結果最終只能是價格高企、供給不足、企業經營效率低下和服務質量低下。由于在市場上居于絕對優勢地位,消費者和其他相關企業都缺乏足夠的議價能力,壟斷企業得以施行價格歧視,侵蝕消費者剩余。
正確地區分和認識兩種不同的壟斷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踐意義,這直接關系到有關壟斷的政策取向。基于上述認識,我們對壟斷應從整體效率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不同的行業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
我們不必在意在競爭中形成的壟斷結構,只須通過健全法律,加強對壟斷行為的監管
對于經濟壟斷,我們必須區分壟斷結構和壟斷行為兩個不同的概念,壟斷結構是指一個市場的產業集中度比較高的市場狀況;壟斷行為則是企業為獲取壟斷利潤而實行壟斷價格或捆綁性銷售等限制市場的行為。我們不必在意在競爭中形成的壟斷結構,也沒有理由打擊競爭中脫穎而出的佼佼者,只須通過健全法律,加強對壟斷行為的監管,便有可能防止和避免壟斷的低效。非但如此,從推進技術革新、獲得規模收益的角度,以及應對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大跨國公司的競爭角度考慮,還應支持和鼓勵一些企業通過市場,采取重組、兼并等方式擴大經濟規模,形成一批在本行業占有較大市場份額又具有相當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日本就在五六十年代針對其分散、落后的產業狀況,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促進產業集中的財稅、金融政策和法律,迅速培育起了一批產業巨人,為日本在世界經濟舞臺的崛起奠定了基礎。我國“十五”計劃綱要指出:“按照專業化分工協作和規模經濟原則,依靠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和宏觀調控,形成產業內適度集中、企業間充分競爭,大企業為主導、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格局。通過上市、兼并、聯合、重組等形式,形成一批擁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產品開發能力。”對于那些企圖壟斷原料來源、組織價格聯盟、瓜分銷售市場等壟斷行為,則必須堅決反對,當務之急就是加快制定我國的反壟斷法和建立有權威的反壟斷機構。此外,還要成立統一的中小企業局,實行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提高與大企業的配套能力。
除少數涉及國家安全、某些特殊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外,其他仍處于壟斷狀態的行業和部門都應打破壟斷。要突破自然壟斷行業無須競爭的觀念
至于行政壟斷,由于公共權力的不當介入,使得壟斷企業幾乎可以肆無忌憚地實施壟斷行為,其對統一、公平的市場競爭損害是極為明顯的,它也是權力“尋租”、公眾不滿的重要根源。尤其是百姓反應強烈的公用事業領域的壟斷理應成為目前反壟斷的重中之重。首先,政府必須轉變職能,改變直接參與公用事業經營的傳統做法,不把壟斷行業作為獲取高額利稅的源泉;除少數涉及國家安全、某些特殊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外,其他仍處于壟斷狀態的行業和部門都應打破壟斷,向社會放開。其次,要突破自然壟斷行業無須競爭的觀念,借鑒國外成功經驗,進行公司制改造,并逐漸引入社會資本,以打破壟斷,形成多元競爭的新格局。近幾年來對原來獨家壟斷的電信行業的觸動已取得了市場、政府、企業“三贏”的良好效果。最近國務院體改辦主任王岐山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發言表示:一切不宜由國家壟斷的行業都要打破壟斷,一切不利于市場競爭和企業效率最大化的行業結構和企業結構都要重組。我們相信,在新世紀,我國反壟斷將會取得新的成效。(張長生 王青云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