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壟斷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凸現的一種經濟壟斷形式。盡管對行政性壟斷如何界定及我國反壟斷法如何規制行政性壟斷行為的爭議還在繼續,但是二十多年來,我國根除行政性壟斷的決心卻一直沒有停止過。國家工商總局政策研究室前主任吳炯教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隨著入世的臨近和我國打破行政性壟斷的力度日益加大,行政性壟斷最終將成為歷史。
修改部門法,對壟斷性事業進行改革和重組
吳炯認為,我國基礎產業原有體制框架,基本屬于行政性壟斷。它們的共同問題是:一、政企不分。政府主管機構,既是行業的管理者,又是企業的經營者。二者功能結合,有極強的壟斷勢力。
原因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適用的法律,主要是為了保證國家基礎設施的安全,而不是為規范產業中各主體行為。吳炯說,如1990年《鐵路法》,它規定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鐵路工作,對國家鐵路實行高度集中、統一指揮的運輸管理體制,包括鐵路運營、鐵路建設,鐵路安全與保護;1995年《電力法》規定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包括電力建設,電力生產與電網管理、電力供應的使用、電價電費、電力設施保護等;
二、一體化垂直壟斷。即自然壟斷性質環節與可競爭環節,沒有分拆,都為壟斷部門擁有。她認為,近期個別可競爭環節雖有了新的進入者,仍處于不公平競爭態勢。如電信產業,原只中國電信一家,1993年聯通成立,但1999年只占移動通信市場份額的2%,對這些部門或行業的改革,開始國家也是漸進的,從轉換經營機制,正確處理政府、企業和市場三者之間關系入手。但部門或行業壟斷越演越烈,幾乎到了“民怨沸騰”的地步。
吳炯說,部門或行業在轉換機制、政企分離方面步履遲緩,而經濟全球化的步伐又在加快、高科技發展也一日千里,中國基礎性產業必需直面市場競爭,并走向世界;必須動大手術,先脫鉤,再重組。所以,1998年5月國務院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提出把政府職能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把生產經營權真正交給企業。此后,又將九個職能局撤銷,讓它們不再直接管理企業。因而從根本上消除了部門再搞行政性壟斷的基礎。
目前,一些基礎產業的經營機制已經開始變化。如中國電信,已一分為四,即有中國電信、中國移動通信、中國衛星通信四個公司,目前雖都是單一業務,將來可各自進入對方業務,成為綜合性公司;同時另有三個電信運營公司,即網通、吉通和鐵通,將可開展競爭。
她說,政企脫鉤,像一個小孩子跨上戰馬,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走。真正的政企分開,牽涉到方方面面。改革中要做的事又千千萬萬,都很急。以致有人大聲疾呼“打破電力壟斷為什么這么難”?“民航又在拉郎配”!“中國電信業壟斷依然嚴重”等等,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破除地方封鎖,反對地方保護主義,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市場
地方封鎖和地方保護主義,是一道由地方政府設置的、用以保護轄區內劣勢企業免遭外來沖擊的屏障,如同地區經濟割據等,這也是行政壟斷的一種形式。
吳炯說,早在1990年國務院《關于打破地區間市場封鎖,進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就明確指出地區間市場封鎖的危害,具體規定包括:“根據經濟合理的原則,企業有權在全國范圍內選購所需商品,不得設置障礙,不得硬性搭配本地產品,或將本地質次價高的產品,強行壓給對方”、“不得在道路、車站、碼頭,省區邊界擅自設關卡,阻礙商品的正常運輸”;“不得對外地產品,擅自增加稅費或變動稅率”等等,但屢禁不止。
她說,近年人們反應比較強烈的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問題。由于涉及到地方利益,有些地區不能正確對待。以致于打假的規格不斷升級,而制假售假的范圍和手段也不斷升級。
國家對此是什么態度呢?很明顯,照樣是打擊。她說,1998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8部門就發出《關于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違法行為》的通知;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商標卷煙、非法生產卷煙的行為》,并告誡各地:措施不得力,制假售假沒有明顯轉好的地區,嚴重的要追究當地政府主要領導責任;2000年索性由國務院作出《關于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聯合行動》的通知,指出“有些地方區域性、集團性、大規模地制假售假問題越來越突出;有些地區拒絕、阻礙或者以暴力手段抗拒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打假任務的事件時有發生”。指出“打擊不力,敷衍塞責,不能在限期內扭轉局面的,由監察部門依法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2001年4月初,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把打破地區封鎖和反對地方保護主義提到了關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成敗高度來抓,足見政府的決心。相信行政性壟斷,在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將不斷地被打破,以致于根除。杜登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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