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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1年03月16日 07:00 中國青年報
據近日完成的《2000年廣東省消費者投訴情況分析》,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披露:“2000年,廣東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6103件,解決24239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上千萬元。”在這樣多的消費者投訴中,有三個熱點:第一是“房地產和物業管理存在問題較突出”;第二是“對郵購投訴居多不下”;第三是“手機總是成為新的投訴熱點”。 有人希望我能從這三大投訴熱點中發現一根貫穿其中的“黑線”。我想了想,覺得深層的“黑線”暫時不能說,說了也無用,但有條表面的黑線還是可以指明,并且有可能解決———這就是媒體廣告成為了誤導消費者和不法商家的幫兇。 在分析“房地產和物業管理存在問題較突出”時,廣東省消委會指出:“消委會建議……新聞媒體一方面要加強對售樓廣告的審核,避免發布虛假廣告,另一方面對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房地產經營者要堅決曝光,嚴厲查處。” 據我所知,以本地一家權威報紙為例,房地產廣告收入已占其總收入的70%以上,報社上下也形成共識:房地產商是報社的衣食父母、再生父母。由此,報社制定明確的紀律(雖不行文,但人人皆知):凡是涉及到房地產商的批評與投訴,一律要謹慎又謹慎,必須報報社領導,而到了報社領導那里,幾乎百分之百被壓下不發。這種全力保護房地產商的意識形態,當然使房地產商感激涕零,于是更多地向該報投入廣告,而報社明知其廣告宣傳水分多多,也依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其刊登廣告的手續齊全就什么都不管了(可當今刊登廣告的手續根本就制止不了虛假廣告)。如此一來,便只見報紙整版“我的房子如何好似天堂”的虛假廣告,而不見消費者批評投訴。 有人曾天真地以為,這種現象的產生,只是某些報人向錢看的腐敗現象,應該向政府部門去投訴他們。可是實際情況讓他們大吃一驚:政府部門對房地產發展商的保護意識比報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有關領導曾給各媒體下令:房地產是一個城市的經濟棟梁,對房地產商要愛護、保護,不要輕易發表批評———原來,房地產業虛假廣告的根源還在于某些黨政要員片面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在分析“對郵購的投訴居多不下”時,廣東省消委會建議:“各大眾傳播媒體要加強對郵購廣告的審核,避免發布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特別是某些全國著名的雜志、報紙,更要珍惜自己在消費者心中的良好信譽,因為相當部分消費者在對郵購公司不了解的情況下,出于對刊播廣告的媒體的信任,而加入到郵購行業中去。” 這一分析,是正確但無用的。因為這些話,媒體早已知道,而且他們更知道,將這些話當成耳邊風,沒有關系。 由此我想,現在的問題已經很清楚,一些媒體大膽放行虛假廣告,是有某些地方政府有意無意地支持,這個背景我們暫時奈何不得,也并不是揪出幾個腐敗分子后就能解決的。對經濟利益的投降已成為一些領導干部的通病,非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現在我們若要找一個可以立竿見影的速療法,我想,是否可以迅速專立一新消費者保護法:今后凡是發現媒體所刊廣告與實際不符,上當的消費者可據其廣告找該廣告刊登媒體索賠。也就是說,今后的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的主要方法,是幫助消費者向相關廣告媒體索回損失。至于媒體和廣告商家之間誰負多少責任的官司,則可在先行賠償消費者損失后,再任其自行訴訟。 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 一可方便消費者。現在假公司假廠商多得很,一旦出現假貨風波,往往很難找到責任商家,而現有的媒體卻是政府部門所辦,純國有,既跑不了,也不敢跑,消費者找媒體算賬是最好找的。 二是有利于迫使媒體慎重對待廣告的真實性問題。媒體亂登廣告是為了錢財,那么讓他們為虛假廣告損失錢財,才有助于及時清醒他們;亦可改變有問題只要商家承擔,無良媒體依然大發假廣告財的不公平狀況。 既然不法商家離開了在媒體上刊登虛假廣告,就很難騙倒消費者,我們何不圍楚救趙,通過強制媒體因虛假廣告賠償消費者的新途徑,而“曲線救國”呢?這一方法可能在腐敗暫時無法根除的情形下,也能迅速制止虛假廣告。(朱健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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