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則題詞看金融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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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3日 17:51 中評網 | |||||||||
張曙光 在Z省,有幾家辦得不錯的股份制民營城市信用社,它們以個體私營企業為服務對象,生意做得既靈活又是紅火,它們根據客戶的方便安排營業時間,隨到隨辦理各項業務;它們辦理的業務不論大小,只要客戶需要,三、五萬元的貸款生意也做;它們的客戶經理經常與客戶保持著密切的聯系,有效地解決了信貸市場上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一筆貸款從提出到
去年,政府和金融當局提出和批準其中的一家成立城市商業銀行,條件是并購當地凈資產為零的七家城市信用社。12月中旬,在籌建工作全面完成,即將掛牌慶祝的前夕,筆者前去考察。主人請我題詞,我思考再三,特意題寫了如下兩句話:“保持民營金融本色 辦成一流商業銀行”。 今年初,有一天,主人突然打電話給我,提出要我修改題詞,刪掉“民營”二字,理由是有官員對題詞中的民營二字有看法。我想,如果不是事關該銀行能否成立的大事,主人也不會打電話給我。于是,我做了如下的回答。 此事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你們可以與官員講道理,首先告訴他們,這是學者題詞,不是官方文件,寫什么不寫什么是學者的自由,難道我的題詞還要官員批準不成。其次,可以說明,民營金融既符合你們的實際,也代表了今后的方向,是你們的看家本領,過去靠它而發家,今后還要靠它才能辦成一流商業銀行,難道要丟掉民營金融本色,而去承繼國有金融的陋習和傳統嗎?二是如果道理講不通,我也無意放棄自己的觀點,更不會刪去民營二字而另題一聯,這是作為一個學者應有的人格和尊嚴,你們可以將我的題詞撤銷,權當沒有此事。 此事就此了斷,但卻引發了我對金融改革中某些議論的進一步思考。 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的民營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非國有經濟的規模早已超過了國有部門,在中央的文件上,甚至一些法律條文中,也承認了民營經濟的合法存在,但是在金融業,民營金融始終處于非法地位。盡管中國的資本市場發展很快,但直接融資所占的比重很小,去年企業從國內外股票市場上籌得的資金只有千多億元,不到銀行貸款增加額的10%。可見,目前的資金供給仍然主要依靠間接融資,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處于壟斷地位,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基本上是國家控股或者變相的國家控股,城市信用社被強制合并為城市商業銀行,實際上成為地方國有企業,農村合作基金全部關閉,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至今仍然沒有相應的融資渠道。難怪,占工業增加值30%以上的私營個體企業,只能得到信貸資金的1%。在農村中,銀行信用社提供的貸款約占農村資金的25%,70%左右的資金是由所謂非法的民間金融提供的。更有甚者,一些私人出資在農村搞的小額信貸扶貧和植樹造林之類的活動,最近也接到了官方和金融當局要求停辦的命令。由于國有金融滿足不了農村經濟活動的資金需求,于是高利貸乘虛而入,據有學者調查,農村私人借貸的發生率達成95%,高利借貸的發生率達63%,四分以上超高利借貸占25%。 特別是正式加入WTO以后,各部門都制定和公布了對外開放的時間表,金融業對外開放的速度明顯加快,外資銀行把目標對準中小金融機構,紛紛參股和合作,匯豐等已持有上海銀行18%的股份,國際金融公司也參股南京商業銀行,近日又傳出外資與民生銀行、北京市商業銀行等商談合作的消息,外資銀行經營外幣業務已經完全放開,在上海和深圳特區也可從事人民幣業務。但是,對內的金融開放遲遲未動,且管制有進一步強化之勢。這就顛倒了開放的次序。 最近,首都一家報紙發表了一種言論,有人將民間金融貶為“草根金融”。從一個方面反映了一些金融理論家和管理者的心態,也給這種情況提供了一個解釋。什么是金融,它是怎樣產生的?簡言之,信用一旦可以轉讓和交易,就產生了金融,它是人類合作秩序跨越親血緣紐帶的局限擴展的結果,而未經人工雕做自然生發的“草根金融”正是市場經濟在人類發韌之初的當代翻版,既無卑濺之處,也無蠻荒之態。一些人滿腦子的建構主義,認為一個社會經濟形態要靠車鉗銑刨鍛鑄打磨才能有效運行,不僅有點數典忘祖的味道,而且也許連什么是金融都沒有搞懂。如果說民間金融是“草根金融”,那么,由政府精心培育、百般呵護的國有金融,就其生存和競爭能力而言,豈不是“盆景金融”。一個經濟社會的綠蔭福祉全部托付給幾個“盆景”,這是相當危險的。傳統中國農村發展起來的商業文明承載過高風險的金融業,當年晉商票號在發展之初也可以說是“草根”,但它的銀票可以廣泛流通,西至圣彼得堡,東達神戶,其信用之好,效率之高,并沒有國家的庇護和照顧,今天爛帳成堆的國有金融系統怎能望其項背。 很多人一提到民營金融,馬上就與金融風險聯系起來,政府及金融監管當局對民營金融總不放心。實際上,在民間的商業往來中,很多人是講信用的,是有道德約束的,除了那些撈一把就走的人。當然,這不是說民營金融沒有問題和風險,有的負債率過高,有的呆壞帳過多,最近,一些地方也發生了擠兌風潮,但是與國有金融積累的巨大壞帳相比,則是小巫見大巫,可見,中國金融業目前的主要問題和風險不在民營金融,而在國有金融。這是懸在中國人頭上的一柄“達摩克利之劍”。也不是說民營沒有不講信用的問題,沒有金融欺詐,但這絕不能構成取締民營金融的理由,就像不能因為市場出了問題就不要市場經濟一樣。其實,即使在發達和正常的金融市場中,這種情況也無法幸免。不僅如此,民營金融中出現的問題,恰恰是政府監管當局視為非法,圍追堵截和取締的結果。因為,在一個天天面臨制裁的市場中,信息不對稱比正常情況下要嚴重得多,由此而引起的道德風險,特別是逆向選擇問題更加嚴重。這是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的理論已經證明了的(Rothschild M. and J. Stiglitz,1976)。其實,政府及其官員不講信用的問題更嚴重,危害更大,我們的市場秩序和金融秩序其所以如此混亂,坑蒙拐騙如此猖獗,其根源也在這里。比如,農村合作基金會是在人民公社解體以后為運營集體財產而建立和發展起來的,現在,當局以防范金融風險為由隨意將其關閉,本身就是一種侵權和不講信用的行為。不僅如此,政府管制的結果,一方面扭曲了市場供求關系,加劇了供給短缺,另一方面,偏離了均衡價格,導致了供給高價,實際上是造成了一個獲利的空間,管制越嚴,獲利空間越大,地下金融就越活躍,假冒偽劣越盛行,市場秩序越混亂。現實情況就是如此。 在國內金融部門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在對外開放的情況下,國有大金融尚未且不行,何況中小民營金融。其實,競爭力雖與規模有某些關系,但主要不在于規模大小。國有銀行的規模雖大,但資產質量和競爭力很差,在現有的體制安排下,很難得到改善。充實資本金和債轉股的結果,一方面,現有的資本充足率又從1998年充實時的8%下降到5.7%,不良資產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其實,金融市場也有個細分的問題,不同規模的企業可以而且應當在不同的市場上競爭。我們現在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國有金融上,以為依靠國有金融就可以與外資金融競爭,以為通過允許民間資本參股國有銀行就可以實現金融改革。這不僅是危險的,而且很可能是一廂情愿。雖有國家信用擔保,但在國家控股的情況下,讓民間資本參股既不可能,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這也許是現在外資進入把目標對準中小銀行的原因。更為嚴重的是,如果現在還不讓民間資本進入,不讓民間資本借助資本市場而發展壯大,到頭來,國有金融在競爭中敗北,民營金融又沒有發展的空間,其結局可想而知。如果在對外開放以前先對內開放,讓外資進入以前先讓內資進入,一方面,在民營金融的競爭壓力下,可以加快國有金融的改革,同時也給予民營金融一個成長的時機和空間,一旦對外完全開放,究竟鹿死誰手,還有一拚,至少在一些領域內我們會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搞得好一些,就有可能做到利大于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