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理改革是如何推進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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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3日 16:57 中評網 | |||||||||
張曙光 8月2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宣布,調整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政策,從2003年9月1日起,統一居民和非居民個人出入境攜帶外幣現鈔標準,從目前的2000美元提高到5000美元。政策調整后,攜帶外幣現鈔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無須向海關申報;攜帶外幣現鈔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申領《攜帶外匯
緊接著,9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購匯政策的通知》,從2003年10月1日起,提高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指導性限額,由原來的等值2000美元(港澳地區等值1000美元)調整為,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5000美元。對于繳納境外國際組織會費、境外郵購和境外直系親屬救助等沒有實際出境行為的用匯,其購匯指導性限額統一提高到等值3000美元。同時擴大了境內居民個人的供匯范圍,將自費出國(境)學習人員的供匯范圍由原來的大學預科以上人員擴大到所有自費出國(境)學習人員。在此基礎上,修訂了有關管理規定,對于居民個人出境后超出購匯金額的經常項目消費或支出,在居民個人能夠證明其確屬經常項下用匯的前提下,允許其回國入境后辦理補購外匯手續。凡持有境內銀行發行的外幣信用卡的居民個人,在境外持卡消費后形成的外匯墊款,允許其購匯償還;對于居民在申領信用卡時,無法提供外匯保證金的,允許其在出境前以自有人民幣存款作為保證金開立外幣信用卡。對于居民個人在境外因特殊原因需超出購匯金額進行的消費或支出,如交納自費出國(境)學習學費、境外就醫醫療費的,在外匯局審核其確屬經常項下用匯后,允許其持相應證明材料到銀行補辦購匯手續。 這是我國調整外匯政策、放松外匯管制的最新信息。 事實上,從去年年末,特別是今年年初以來,外匯管理方面的制度改革和政策調整不斷,舉其要者,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8月19日,外管局發布了新的《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變原來的逐筆核銷為,根據出口單位出口核銷考核、國際收支申報等情況以及不同的貿易方式,分別實施自動核銷、批次核銷和逐筆核銷。該辦法從2003年10月1日起實施,其推出是建立在“出口收匯核報系統”和利用“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系統”的基礎之上的,這對于簡化核銷手續、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企業管理成本、由逐筆核銷向總量核銷過渡有重要意義。 ——8月18日,外管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國際承包工程等項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國際承包工程及國際勞務項下、國際海運及船務運輸代理和貨物運輸代理項下、國際招標項下、從境外收入外匯后需向其他境內機構或個人劃轉的暫收暫付項下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納入有特殊來源和指定用途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進行管理,其賬戶限額的核定標準由目前按照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20%核定提高到按照其外匯收入的100%核定,即允許其外匯收入全額保留在外匯賬戶內。 ——7月17日,外管局取消了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制度,對境外投資不再收取保證金。在此之前,7月8日,發布了《關于退還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將已經收取的保證金退還給相應的投資主體。這對于鼓勵對外投資有重要作用。 ——7月3日,外管局和保監會聯合發出《關于境外再保險分出業務售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境內保險公司(包括中資、中外合資和外資公司國內分公司)經外匯局核準具有外匯再保險經營資格后,可以辦理境內保險的境外再保險分出業務(包括境內人民幣保險和外匯保險的境外分出)。一般再保險分出業務應從其外匯經營賬戶中支付對外分保款項,超賠再保險和境內的企業財產險、貨運險、船舶險、航空險、航天險、石油險、能源險、建安工程險、責任險、核電站險等人民幣保險,如果單筆合同最大保險責任超過人民幣5000萬美元,或者單一險種累積的人民幣保費收入超過該公司資本金加公積金之和,可按照分保需要購買外匯支付分保款項。 ——4月1日,外管局發布了《關于取消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行政審批后過渡政策措施的通知》和《關于取消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行政審批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同時取消了26項行政審批項目。 ——3月3日,外管局發布了《關于境內機構在對外貿易中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有關問題的通知》,使境內機構在對外貿易中可以采取更加靈活的結算方式。 ——2002年12月26日,外管局發布了《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從2003年1月1日起,將原來的國內外匯貸款由債務人到外管局逐筆登記改為由債權人集中登記,由原來的外匯局審核債務人開立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和還本付息,改為由債權人自行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外匯局將通過對債權銀行貸款登記及賬戶管理、還本付息操作的監控,實現對外匯貸款運作情況的管理。這是對改革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方式進行的一種探索。 ——2002年10月15日起,外管局開始實施《關于進一步調整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放寬了中資企業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標準,統一了中外資企業開戶條件,即凡經有關管理部門核準或備案具有涉外經營權或者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境內機構,均可以向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這就為從強制結售匯向意愿結售匯創造了條件。同時,將現有經常項目結算賬戶和專用賬戶兩大類共二十多種賬戶歸并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實行統一的限額管理。與之相適應,外匯局還將在全國組織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推廣使用,以提高外匯賬戶管理的電子化水平。 以上所舉,不論是大是小,也不論重要程度如何,都是向放松外匯管制的方向前進。盡管在經常賬戶方面的改革步子要大一些,有些改革是實質性,而在資本賬戶方面的改革相對慢了一些,也沒有太大的實質性的突破,但都是外匯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應當說,這也許是今年以來體制改革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績。 現在的問題是,這些成績是如何取得的?如果與銀行體制方面的改革作一比較,這一問題也許會更加清楚和更加重要。 25年來的改革歷史證明,任何一項改革,既不是什么人的高明之舉,也不是什么人的善意所為,而是面對危機的挑戰和壓力做出的應戰和回應,帶有明顯的不得已而為之的被動性質。1979年為什么要進行改革開放,是因為在世界經濟競賽中我們已經明顯落后,特別是“文革”的破壞使國民經濟走到了崩潰的邊緣,如不實行改革開放,就有發生全面危機的可能。為什么農村改革首先發動,是因為人民公社制度已經造成了農民和農村的生存危機,再不改弦易轍,農民就有可能鋌而走險,現行政權的根基就有可能動搖。為什么要放開和發展民營經濟,是因為國有經濟已經喪失了生機和活力,沒有非國有經濟的競爭壓力和破產失業的威脅,國有經濟就不可能復活。最近一個時期,匯率體制和政策方面的改革和調整,再一次證明了這個道理。 自從亞洲金融危機暴發和911恐怖襲擊以來,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先后陷入衰退之中,美、歐、日三大經濟體復蘇乏力,比較而言,中國經濟卻風光無限。中國已經成為次于美國、日本和德國的第四大經濟體,對世界GDP(以PPP計算)增長率的貢獻率達到14%,居第二位,低于美國的20.7%,而高于日本的7%。中國生產了全球照相機的50%、空調和電視的30%、洗衣機的25%、冰箱的20%,移 動電話、DVD光驅、筆記本電腦和彩電的生產也是世界之冠。中國的對外貿易高速增長,在世界貿易中的地位超過英國居第五位,對世界貿易增量的貢獻超過了20%,中國吸收的外國直接投資去年超過了美國,名列世界前茅,中國已經成為一個世界貿易大國,并開始向貿易強國的方向前進。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威脅論”的喧囂再起。去年末,日本財相鹽川正十郎首先發難,指責中國出口通貨緊縮,要求人民幣升值,甚至提出要把人民幣匯率問題提交七國首腦會議討論,通過一個類似于1985年“廣場協議”之類的東西。接著IMF和美國的一些人隨之附議,形成了人民幣匯率升值的預期。今年以來,隨著美元走貶,美國新財政部長諾斯和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也加入了迫使人民幣升值的行列,使得升值預期進一步加劇,大批熱錢也流入中國準備套利,僅上半年外匯儲備增加額(601億美元)超過貿易賬戶順差(45億美元)和資本賬戶順差(303億美元)之和200多億美元。 面對國際社會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強大壓力,中國只有兩種選擇:或者順應這種要求,讓人民幣升值,使壓力得以釋放,或者采取措施緩解升值壓力,然后圖之。中國政府選擇了后者。在筆者看來,這種選擇是正確的。根據多恩布什的匯率“超調”模型,要改變人們的匯率預期,只有超調(超升或者超貶)才有可能,而在目前的情況下,由于沒有外匯市場和無法逼近均衡匯率,無論是漸升或者一次性超升,都沒有依據和底線。被動操作,被迫升值所潛藏的風險則是明顯而巨大的。 暫不升值,就得緩解升值壓力,改變外匯供給大于需求的狀況,而能夠減少供給、擴大需求、緩解升值壓力的辦法,都與放松外匯管制和改革外匯管理體制有關。事實上,前面列舉的各種改革措施的出臺,都是在匯率升值壓力下不得不采取的放松管制的安排和辦法。而且,據來自有關方面的信息,為了緩解升值壓力,外管局還在研究和準備出臺進一步的改革措施。如果財政和金融方面能夠與此相配合,也推出一些相應的改革措施,如,取消對外資的優惠,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就能緩解和改變資本流入和流出不對稱的情況。如果說年初出臺尚有疑慮,那么,現在出臺,正當其時,據說方案早已擬就,只等通過稅法修改,人大常委會完全可以先行議決通過實施。由此看來,外界的升值壓力不是壞事,而是好事,是推進匯率體制和整個體制改革的巨大動力。順便指出,目前其所以能夠沖破禁區,在報刊上公開而廣泛地討論對匯率問題,也是這種壓力產生的積極結果。 有人認為,既然人民幣匯率低估,偏離了均衡匯率,就應當升值。從抽象的理論來看,這種觀點沒有錯。但從實踐來看,則有可質疑之處。且不說前述強烈升值預期下的巨大風險,單就改革匯率體制,發展外匯市場來講,就是有問題的。一是既然沒有市場,不知道均衡匯率在何處,如何據以調升。二是既然升值壓力能夠促進外匯管制的放松和外匯市場的發育,為什么不利用這種形勢來改革匯率制度,而要采取升值措施來釋放改革壓力。三是既然人民幣升值壓力不僅是短期有,而且長期也存在,那么,現在不升值,一旦預期改變,就不會再升值了的擔心,也就是不必要的。四是如果我們能夠很好地利用升值壓力,推進匯率體制改革和外匯市場發育,就有可能逐漸形成均衡匯率,到那時,現在的問題也許就解決了。 總之,筆者一直認為,匯率問題需要穩中求變,主動操作。而借外部壓力,興內部改革,也許是中國改革的必由之路。這也再一次證明,擴大對外開放以及加入WTO在中國改革和發展中的意義所在。發展和改善我國的金融結構和金融市場,包括外匯體制和外匯市場,也不能例外。 2003/09/01,初稿,于北京方莊芳城園寓所 2003/09/05,修改定稿,于浙江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