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營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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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11:21 中評網 | |||||||||
天則經濟研究所 茅于軾 我國當前最重要的問題是什么?我認為是社會安定。只要大局能保持安定,再有二十年的增長和發展,中國人百多年來現代化和工業化的夢想有可能實現。為什么擔心安定會成為問題?從經濟的角度看是因為有失業和過大的貧富差距;從政治的角度看是因為政府濫用權力,包括腐敗和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同的角度看到的問題不完全相同,但是實質上
舉一個例子。一個民營企業家問附近的村民集資幾千萬,辦了幾個工廠,解決了上千人的就業,工廠有了盈利,出資人得到了回報,所有的人都得到了利益,沒有任何人受損,但是據說犯了非法集資罪,擾亂了金融秩序,當地政府動用專政手段把他抓起來投入監獄,他的律師要去見他也被阻擋(這是非法的),F在他的企業面臨嚴重的危機,好端端的一個企業眼看就要倒塌。為什么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做出對一切人不利的決定? 再舉一個例子。某地地下藏有石油,但是多年勘探沒有多大結果。主辦的國營企業決定放棄,讓民間去試試看。民間企業投入幾百億資金,終于有了結果。政府看到有利可圖,就動用專政手段,執行“先收回后談判”的政策,派出軍警武裝占領油田,造成上萬人上訪,甚至發生沖突,生產半停頓。 類似的大小例子舉不勝舉。辦好一個企業要處處精打細算,要付出千辛萬苦。但是毀掉一個企業易如反掌。大部分的政府官員并不懂得,輕舉妄動,把人家多年艱苦經營的企業在幾天之內拆得希里劃拉。再要恢復,即使可能也因為元氣大傷,絕非易事。企業家面對這飛來橫禍,往往失聲痛哭,多年心血毀于一旦,怎不令人痛心。事后努力爭取合理解決,但是大多數都很難成功,因為權力掌握在政府手中,他有最后決定權。名義上司法是獨立的,然而現實世界中我們的社會還沒有發展到這樣理性化的程度。書記打一個電話,不讓法院受理,企業家的訴權就被剝奪了。有些人走上漫漫上訪之路,還要提防不要被專政機關抓回去。除此之外要麼求助于黑社會或者上山打游擊,再也沒有別的辦法。 無風不起浪,是什么原因導致這樣的風波?當然原因是各式各樣的,但是大多數和利益有關,各說各的理,外人一時也搞不清。其實判斷的標準很簡單,一是有利于社會安定,二是有利于發展生產。不論從個人的角度或者從社會的角度這兩條標準都不矛盾。對個人有利的同時對社會也有利。拿上面這兩個例子來看,發生的變化既不利于社會安定,又不利于發展生產。而且只有受害人,沒有得益人,是一個幾敗俱傷的結果。可是事情就是這樣發生著。個人或者小團體只看見自己的利益,忘記了社會的整體利益,做出損人利己的事來。尤其可悲的是這種事情發展的結果,十之八九是自利的目的并沒有達到,甚至于想出口氣的目的都沒有達到,倒是惹出許多氣惱。如果時光能夠倒流,還不如當初讓這些民營企業自由發展,順其自然倒好了。 其實,地方政府對民營企業實施專政,對政府一點好處都沒有。生產下降,就業問題就更難解決,政府稅收也跟著下降,社會糾紛增多,政府的日子也很不好過。我們的一些地方政府還沒有從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中擺脫出來,更沒有建立依法行政的觀念,任意侵犯企業的所有權,以為只要有了權,什么事都能干。出了事就用階級斗爭的理論來分析,認為是“階級斗爭的新動向”,解決的辦法是進一步加強專政。確實企業也有犯錯誤的時候,比如破壞了環境,生產事故多,食品衛生差等等。這些問題當然要由政府來管理,問題是要依法行政。有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破壞環境有環境保護法,食品衛生有食品衛生法,不能隨便為所欲為。前幾年政府關閉十多萬家小企業,留下一大堆遺留問題,至今訴訟不斷。問題就出在違法行政。政府也要守法,這就是法治。這一條已經寫進了憲法,但是實施還差得遠。 這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矛盾,地方政府一方面希望吸收資本(特別是外資),繁榮本地經濟,可是另一方面又用專政手段侵犯民營企業的權利。請問,這樣一種專政的投資環境有誰敢來嘗試?本來政府的第一功能并不是發展經濟,那是計劃經濟時政府的功能,在市場經濟下政府首先是提供公共服務,包括治安,公正的司法,也就是保護公民的基本人權;其次是提供基礎設施,如公路,電力,通訊等;再就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環境。至于有多少企業家來投資本不是政府應該負責的事。當地法治環境好,做企業很安全,百姓和政府(尤其是政府)都講信用,尊紀守法,何愁經濟發展不了!可是我們的一些地方政府把力量用錯了地方。按理說,是非是很簡單的,有利于社會安定,生產上升就是對的,群眾上訪,生產倒退就是錯的。只要不是像文化革命那樣鬼迷心竅,看一看政策好不好容易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