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煒
前不久,中國入世后發生在我國的第一起跨國知識產權糾紛案,以中方勝訴而告一段落。澳大利亞化工企業集團Orica公司提起的有關WWW.chemnet.com(化工網)域名所有權的訴訟案,最終因該公司在裁決前數小時提出撤訴,此域名也歸杭州中化網絡公司所有。不少媒體對此進行了大量的報道,一些尚對入世心存不安的企業老總們,心底也長出一口氣。
從本案的最終結果看,入世后中國企業具有一定的把握游戲規則的能力,并有望通過游戲規則獲勝。但因此認定入世后的競爭不過如此,則未免自我估計過高。細究此案的整個過程,不能不承認其中有太多的偶然因素。這些偶然因素背后暴露出的是一些必然性因素的缺失。
一是人才問題。杭州中化公司最后在“請誰出面打這場官司”上犯了難,“幸虧”兩名員工一個正在研究《國際法》,另一個在美國工作了7年,才得以組成一個應訴小組。這說明我國在這方面人才的極其短缺。據了解,我國熟悉世貿規則的談判人才寥寥無幾,而熟悉市場的注冊金融分析師幾乎為零。用這樣的人才儲備去參與全球性競爭,縱然能贏得一兩次小仗,又怎能保證全局不失?
二是政策環境問題。在此案中,工商部門給予了“多方協調”,這說明我們的企業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保護。但政府能保證事事都可以“多方協調”嗎?能給予每一個企業支持和保護嗎?不可能!世貿規則也不允許。我們的企業不能繼續依賴政府,政府也要一碗水端平,最大限度地為企業提供自我發展壯大的空間。
三是法律環境問題。在本案中,按照有關規則中國企業不許使用英文商標名稱,這差點成了被人家抓住的要害。因此,我國應盡快完善法律,盡快培訓熟練運用法律的人才。
因此,官司雖勝,我們仍要檢討。檢討企業自身的實力,檢討政府所起的作用,檢討法律存在的漏洞,去粗取精,拾遺補闕,以期鑄造出一批批內功深厚的中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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