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曾暴出白酒企業酒精勾兌、買斷經營、偷稅漏稅和信用危機等眾多黑幕而一舉成名的青年學者李青再次驚暴白酒業內一個存在多時但大家都心照不宣的逃稅內幕。
李青說:自2001年國家有關部門調整白酒消費稅納稅政策之后,在我國白酒業內引起了強烈反響,幾乎眾口一詞稱消費稅調整將明顯增加企業負擔并導致全行業虧損。其實,對于大多數生產中高檔白酒的企業來說,多增加的每公斤一元消費稅根本無足輕重,真正引起
白酒企業恐慌的是新政策不容許企業通過外購酒來避稅。
但在整個白酒行業中,如何通過各種看似合理避稅,實際上是惡性逃稅的方法實現企業利潤是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其中最為常用的逃稅方法就是白酒生產企業實行兩種價格面對稅務機關和市場。
具體作法為:白酒企業將自己的銷售部門單獨注冊成銷售公司,再將自己的產品以略微高于成本甚至是用成本價賣給銷售公司,俗稱為內部結算價,然后用結算價去稅務機關納稅,而銷售公司再以遠遠高于結算價的出廠價格賣給經銷商。通過這種方法,內部結算價與出廠價之間25%的消費稅就可以逃掉,僅此一項,白酒企業就要逃掉30%以上應納消費稅。眾所周知,白酒是一種文化意味重于實際成本的精神產品,其釀酒成本不過幾元線,所以出廠價與內部結算價的差距非常大,有的甚至高出好幾倍。
李青還說:作為我國最具民族特色與文化意味的傳統產業,白酒是我國加入WTO后受到沖擊較小但機會很多的產業之一,可惜的是我國的白酒企業不是通過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法來降低成本和實現利潤,而是通過偷逃漏稅來實現企業利潤或者賴于生存。為此,李青建議國家稅務總局能對現有白酒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調查并以法規范,尤其是對國家骨干加強監管,使白酒企業在守法經營的前提下向市場要利潤,而不是國家財政。
《中國酒》雜志 記者段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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