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國外投資者眼里,中國的不良資產是金山,隨便挖挖也能發財;在另一些投資者看來,中國的不良資產是垃圾,諸多的不確定系統性風險會使金山隨時有變成垃圾的可能性
當前,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者對中國不良資產所蘊藏的商機垂涎欲滴,如高盛、美林、摩根斯坦利等大型投行對這些資產感興趣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原因很簡單:是因為他們覺
得中國巨額不良資產猶如一座具有開采價值的金礦,值得深挖。
在這部分不良資產中,有些資產質量并不差,只是債務負擔重,拖了企業后腿;有些資產是在資金或管理方面出了問題,造成公司盈利困難;有些資產是由于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不當。因此,如果對這些配置不當的資產按市場規律、價值規律重新整合,對相關資源進行重新優化配置,就可以提升原有資產的價值,能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回報。這也是老外們擅長的。
這還只是表面文章,其實這些不良資產之所以被“金融禿鷲”的老外們看中重要是因為以下幾點:
一是可以借此機會進入中國A股市場。
目前中國資產管理公司所持不良資產的債權人大多為國有企業,其中有不少國有企業是A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本身就是上市企業。外國投資者如能參與這些不良資產的處置或購買這部分不良資產,就有可能成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債權人。這就意味著外國投資者完全有可能通過參與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率先進入中國的A股市場,其中的機遇與前景是不言而喻的。
二是包括企業投資者在內的外國投資機構,可以通過購買中國的不良資產進入中國某些對外資不開放的行業和市場。
這些行業既有國家壟斷性行業,也有信息、電子等有發展前景的高技術企業。而購買了這部分企業的資產后無疑給進入這些相關行業和市場搭好了“跳板”。
可見,中國的不良資產在國外“金融禿鷲們”的眼中是一塊巨大的肥肉。但同時他們也看到了“風險”兩個字。因為,問題就像和尚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一些不良資產連中國本土銀行這樣的“土八路”自己都要不回來,外國投資者去討債談何容易。中國現行法規框架、有關不良資產的定價、信息及金融市場不夠完善等,都是他們參與處置中國不良資產的重重障礙。
無法可依是最大的障礙
這方面表現最明顯的是企業破產法的不健全。當前國內地方政府最頭痛的就是企業破產,要死掉一個國有企業簡直是比登天還難。因破產而引起失業人員安置、債務等一系列問題無不是剪不斷理還亂,無法可依,有法不依,權比法大的現象比比皆是。如果讓外國投資者購買中國不良資產的企業,沒有強大的相關法律作后盾是難以消除他們的顧慮的。如果想讓外國投資者大規模參與處置中國的不良資產,我們就有必要對保護外國投資者利益、所有權轉讓、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法及投資本息自由匯出等方面的法律,進行必要的修改。比如,要考慮制定頒布允許國外公司直接從中國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資產債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因為外國公司在收購中國債權時需要有一個法律的保障和依據。還要考慮修改中國現行有關外商投資導向的規定,改變原先禁止外商直接投資通訊服務、媒體等行業的規定,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資產管理公司所持有的通訊服務、媒體等行業的不良資產。在外國人眼里,沒有法律保障是最大的障礙。
不良資產難定價困擾買賣雙方
買賣買賣,自然是有買有賣。最后能不能成交,全看價格適合與否。目前,買賣雙方就怎樣如實客觀地對不良資產進行分類和價值評估,如何以公開的市場原則確定交易價格,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外國投資者預期的折扣價格只有為原資產面值的10%左右。在我們眼里,這一折扣太低了。畢竟,我們手中持有一些質量較高的不良資產,如一些能夠產生收入的房地產資產或經營較好的企業資產,這一類不良資產的折扣價可為原面值的30%到40%。如果按過低折扣比例成交完全有可能背上賤賣國有資產的罪名。
但客觀問題是,中國目前對貸款的等級分類比較模糊,資產評估與國際標準也不接軌,再加上這部分不良資產沒有經過正式審計師審定,大多數信息都是來自于公司內部,真正有用的信息少得可憐,因此,也就很難確定這部分不良資產可以回收的比例及其價格。可見,沒有一套既適合中國國情又能與國際接軌的議價操作程序和制度是不行的。
外匯管制還要等多久?
目前,中國實行的外匯管制限制資本項目下的外匯自由匯出,因此外國投資者購買中國不良資產所能獲得的利潤及本金,就很難自由匯出國外,有的即使能獲準匯出,也需要經過一個漫長而又復雜的審批程序。賺了錢拿不走,這樣的買賣誰也不愿做。而能否松動現行的外匯管制制度,允許投資于中國不良資產的外國投資者,能夠較為自由地匯出投資所得以及本金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
另外,還有兩點值得一提的是,一是要建立一個適合不良資產交易的市場,使外國投資者比較容易地進出。二是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做法,對購買不良資產的外國投資者,給予減稅等優惠政策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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