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鄧瑞燕) 昨日有消息說,個人所得稅法正在悄悄修改之中。廣州人多高收入要繳所得稅?記者就此訪問了有關專家。
專家認為,針對目前廣州的情況,廣州市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可提高到1600-1800元,對高收入者的界定標準至少在6萬元以上。同時,專家對個稅法的修改也提出了一些意見。
免征額1500元左右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財稅系主任楊衛華教授認為,廣東省工薪階層交納的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的70%左右,廣州市占80%左右,而高收入者交納的所得稅只占“小頭”,這種現象是不合理的。所以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對高收入者進行調節”,也就是說,免征額標準相對要高一些,按照廣州居民收入來看,應該在1600-1800元的幅度,若再加上住房公積金和養老金等,可確定在2000元。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收管理二處潘仲其副處長指出,按照物價局的統計,廣州市去年職工月人均收入在1200-1300元,照此估算,廣州市的免征額可定在1500元左右。
高收入標準超6萬元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在8月8日規定把高收入者納入重點監控的范圍,高收入者的界定標準由各市根據各市情況自行決定。潘仲其透露,目前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正在加緊對高收入者的界定范圍,使個人所得稅真正起到調節高收入者的作用。
楊衛華認為,要對高收入者進行重點監控,建立對重點稅源的登記制度。廣東高收入者的標準在6萬-12萬的幅度比較合適,根據廣州的物價水平和收入狀況看,廣州至少在6萬元以上。
按年征收分五級稅率
對于目前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收入實行按月征收的方法,楊衛華認為這種做法不是很科學,如一些年終加薪、年終分紅不可能算作12月里的收入,所以,可考慮借鑒國外的做法,改為按次代扣,按年結算的征繳辦法。即采取按月預繳、按年征收的方法,到年終時,多繳的部分給予退回,少繳的部分予以補交。
同時,楊衛華和潘仲其都認為,可將分類征收制改為分類綜合征收制。對于稅率問題,楊衛華認為,現行的九級累進稅率密度太高,體現不出對高收入者的征稅調節。可將其改為五級累進稅率,分別為5%、10%、20%、30%和40%,對于數額特別巨大的,可以加乘征收,幅度由國家確定,這種適當降低稅率的做法,可以加強征管。
此外,在稅收管理方面,楊衛華還提出可建立納稅人納稅號登記制度,實行雙向申報制度,推行信用卡制度,實現銀行聯網制度,做到不管在哪里,都可通過銀行來追查出有否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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