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滬記者楊海鵬
“別人出問題,板子卻落在我們屁股上。”9月19日,全國使用“冠生園”字號的商企中的老大、年銷售額60億元的上海的冠生園(集團)怨聲連天:因為南京這家與他們毫不相關的“冠生園”,他們造成的直接損失已高達數千萬元。冠生園(集團)是“冠生園”這一中國馳名商標的惟一擁有者,品牌損失無法估量。
冠生園的血緣譜系
冠生園品牌的創始人是1918年到上海經商的廣東人冼冠生,最早經營粵式茶食、蜜餞、糖果。1934年,其生產的月餅,即聘影后胡蝶為形象代言人,廣告辭“唯中國有此明星,唯冠生園有此月餅”,傾動大江南北。
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園在天津、漢口、杭州、南京、重慶、昆明、貴陽、成都開設分店,在武漢、重慶投資設廠。其南京分店即是現“南京冠生園”的前身。
1956年,冠生園進行公私合營。冼氏控股的冠生園股份有限公司解體,上海的總部“一分為三”,各地的分店企業都隸屬地方,與上海冠生園再無關系。
冠生園(集團)的發言人說,現使用“冠生園”字號的企業數以百計,具體數目,他們也沒掌握,而其中與冼氏有關的,僅10家左右,各自為政,互不隸屬。
對設在成都新都的“冠生園”,他們此前一無所知,冠生園(集團)對新都冠生園糾集全國數十家同字號企業會攻南京,斥之為“新聞炒作”。
統一名號難敵經濟割據
90年代后,為使國企“做大做強”,上海的三家冠生園廠商,圍繞這一著名品牌,形成冠生園(集團)有限公司。冠生園(集團)稱,他們現擁有“大白兔”、“冠生園”兩大中國馳名商標,是中國食品行業最多的。
自1996年集團成立起,他們即開始統一品牌和名號的努力,但這種努力僅在上海地區實現,在上海以外的地區,則嚴重受挫。該集團發言人王女士說,現存的與冼氏有關的“冠生園”,相比上海的,規模小,經營情況比較差,“想統一名號,地方阻力很大”;而與冼氏毫無關系、利用“冠生園”名氣搭車經營的至少近百家。
“我們前幾年,曾在浙江海寧打‘李鬼’,氣力花了不少。”“海寧僅是一個縣級市,就克隆了幾個冠生園”。因為這方面的投入產出嚴重不成比例,冠生園(集團)只好知難而退。數年發展,該企業已躍入上海工業營收的第10位,但這條軟肋卻時時隱隱作痛————“冠生園”及其知名產品一直被大量假冒,沖擊其國內、國際市場。
“今年是月餅大年,我們的銷量下跌了50%。連累了我們的‘生字牌’蜂產品,跌了10%,調味品、休閑食品、冷凍食品也受波及。”
2000年是月餅銷售小年,冠生園(集團)月餅銷售尚增長20%,“本來想多占些份額,現在只有面對大量退貨。”
對這次事件,上海一位公關界人士評述,“冠生園”(集團)的危機公關不成功,反應太慢。王女士解釋說,其時,集團領導尚在國外考察。“我們是猝不及防。”
據行內人士估計,全國使用“冠生園”名號的企業,產值相加,未必有冠生園(集團)一家大。“冠生園月餅事件”,受累最大的,當屬該集團。
由于無法統一名號,冠生園(集團)巨大的廣告投入,只好多集中于產品宣傳。企業宣傳、“冠生園”品牌宣傳,惟恐同名者利益均沾。
歷史遺留問題怎么辦?
如此眾多的“冠生園”,消費者無法辨識,甚至連新聞記者也搞不清究竟。《中國商報》9月17日被冠生園(集團)訴至法院,索賠高達300萬元,原告的理由是:該報報道僅籠統寫了冠生園月餅有“陳餡問題”,而未注明系南京冠生園,使消費者以訛傳訛,讓原告產銷深受其害。
“冠生園”(集團)的新聞稿說,他們是“民族品牌冠生園最正統、最有資歷、最有資格的代表”。其屬下企業,多通過了國際質量認證。
就此,他們要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快統一冠生園品牌、企業名號的步伐,否則,這一民族優秀食品品牌和老字號,今后就有可能再次受玷污、踐踏和蹂躪”。
其發言人說,他們在這一事件發生后,并未與國內其他“冠生園”聯系。照他們看來,其中許多企業都是利用法律漏洞,借“冠生園”之名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而且,“還要借南京事件之機炒作自己”。
南京冠生園使用陳餡事件,株連了國內以“冠生園”冠名的企業,上海的冠生園(集團)認為是傳統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產物,因為冠生園在建國后被收歸國有,此后各地的國有冠生園企業的所有權,又被劃歸當地政府,冠生園從而被拆成分散于各地的數家沒有任何資產聯系的冠生園企業。這一局面一直延續至今。這有悖于市場經濟。
“僅在國內食品行業,老品牌存在這樣問題的不在少數,如不解決這些問題,類似南京冠生園事件的悲劇會反復上演。”
知易行難,問題是國家工商部門是否能拆除這個“引信”,是否能突破地方保護的瓶頸。若有先例,則類似“龍井茶”、“金華火腿”、“老正興”等老品牌、老字號,都要援引此例,涉及資產上千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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