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經部研究員 張承惠/文
第一次經濟結構調整:1979—1984年
由于從1958年起到1978年,中國經濟建設除了1961—1965年的調整時期以外,許多年份都犯了盲目追求“生產高速度、建設大規模”的錯誤。同時在建設過程中,片面強調發展
重工業、忽視農業和輕工業;在重工業的建設上,片面強調“以鋼為綱”,忽視能源和交通運輸業,在重工業內部,則片面強調自給自足,忽視協作配套和服務體系的建設。如此日久天長就形成了畸形發展的經濟結構,某些重工業部門過分突出,而農業、輕工業、能源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相當落后。國民經濟比例嚴重失調、效率低下、浪費嚴重、投資成本大而效益低成為這種畸形經濟結構的特征。此外,城鎮大量失業人員的問題日益突出,城鄉居民收入難以提高,生活水平長期未能得到改善。
針對這一問題,中國政府于1979年提出了調整國民經濟的方針。通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結構和價格、財政等政策,調整了積累和消費的比例,加快了農業和輕工業的發展。使得農業的基礎地位開始明確,輕工業與重工業之間比例得到調整,能源供應得到較好的改善。但是在這一時期,又出現了加工業發展過快的新問題。由于基礎設施、原材料工業跟不上加工工業的發展速度,供求矛盾開始突出,加上農副產品的供應增速跟不上城鄉居民購買力的增長,通貨膨脹開始出現并越發嚴重,為此,自1988年起,中國政府開始了第二次結構調整。
第二次經濟結構調整:1988—1991年
1988年9月,中國政府提出了治理整頓、全面深入改革的方針,在大力治理通貨膨脹的基礎上,著力調整經濟結構。此次調整主要是通過調整投資結構和貸款結構,在消除經濟過熱的同時,實行向部分產業和企業“傾斜”的政策,把其他方面壓縮下來的資金、原材料、能源和運力集中支持重點產業和重點企業,使得農業、能源工業、原材料工業、交通運輸業等產業增加了有效供給。這次調整盡管有效地增加了短缺商品的供給,抑制了通貨膨脹,但只是緩和了部分經濟結構方面的突出矛盾,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結構失衡的問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仍然是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特別是1992年出現的新一輪經濟過熱使結構性矛盾更為突出,地區結構、企業組織結構不僅沒有得到優化反而有劣化趨勢,最終成為1994年惡性通貨膨脹的主要誘因之一。
從前兩次結構調整的情況來看,由于經濟體制上缺乏對部門、地區結構調整的機制,調整手段基本上是依靠對投資規模、投資項目和對國有銀行信貸規模的行政性控制,其實際效果十分有限。加之這兩次調整只是一種增量式的調整,對巨大經濟存量的問題則基本沒有觸動,因而中央政府的調整目標最終往往難以實現,致使結構性矛盾反復出現。1991年以后,盡管結構調整的工作仍在陸續進行,但基于同樣的原因,經濟結構并未出現明顯的改善。
第三次經濟結構調整:1997年以后
1993年下半年以后,為了治理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中國政府加強了宏觀調控,利用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抑制需求膨脹,同時繼續推進了價格體制、流通體制和財政體制、金融體制的改革。至1996年,宏觀調控已經收到明顯成效。但是,在經濟總量平衡狀況明顯改善的情況下,結構性矛盾再次突出。原來存在的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落后的局面不僅沒有改變,某些方面的“瓶頸”狀況更為尖銳。此外,“大而全、小而全”和盲目重復建設問題還很嚴重,制約著國民經濟整體素質和效益的提高。為此,1997年以后中國政府再次加大了調整經濟結構的力度。此次調整的主要內容是:
加大產業政策執行力度
1994年3月,中國政府頒布了《90年代國家產業政策綱要》。從《綱要》出臺后的實際情況看,產業政策并未對經濟結構產生明顯影響。其原因主要是重點支持的行業范圍較大(占GDP的比重超過50%),政府能夠提供的支持能力卻明顯不足。同時政府缺乏推行產業政策的有效手段,各個部門和環節之間的協調相當困難。
針對這一問題,1998年中國政府選擇了紡織、煤炭、建材、鋼鐵、汽車和石化6個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的工業行業,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工作重點。結構調整工作首先從紡織行業取得突破。鑒于生產能力過剩是該行業長期虧損的主要原因,中央政府制定了紡織行業壓錠計劃,要求在3年內壓縮1000萬紗錠,占原有生產能力的1/4。2000年,又要求紡織行業淘汰30萬落后的毛紡錠。由于中央政府強有力的監控和鼓勵政策具體到位,更由于紡織品市場長期不景氣,企業無法繼續維持,因而此項政策執行較好,壓縮任務得以完成,整個紡織行業率先完成脫困任務。煤炭行業則兼并破產了一批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關閉了一批資源枯竭的礦山,壓縮產量2億多噸,減少了虧損源。至2000年末,石油化工行業清理整頓小煉油廠的任務已基本完成,全國共取締了6000座土煉油場點,列入名單的188戶小煉油廠已關閉111戶。
加快國有企業改革
1997年以后,中央政府明確了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的方針。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革。改革的具體措施,一是集中力量抓好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推進和規范企業的股份制改革。二是進一步放活國有小企業,以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出售等多種方式,對全國24萬多戶國有小企業進行改制。三是規范破產,鼓勵兼并,推進再就業,進行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1998年以后,中國政府提出了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的具體目標,進一步加大了國企改革力度。
大力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技產業化
1998年8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科技大會,發布了《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1999年8月,中央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兩項重要決定提出,要加強對技術創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方向和重點的宏觀引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技術創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為實現這一目標,中國政府確立了推進科技進步的基本方針:一是有所為、有所不為,選擇重點領域和主攻方向,確定發展目標的優先順序;二是在總體上要跟蹤世界科技發展的步伐,在重點領域力爭突破;三是提高可是持續創新的能力,包括科技基礎設施水平、基礎研究水平和整體科技能力建設等;四是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把握當今世界經濟走勢和未來市場需求,集中力量攻克難關。
根據上述基本方針,中央政府出臺和實施了科技體制改革重大方案。對10個國家局所屬的242家科研機構進行改革,通過轉成企業、進入企業和轉為中介機構等方式全部實行了企業運行機制。同時頒布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政策,鼓勵科研人員積極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以財政經費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采用投資、貸款貼息?t設立風險投資基金、補助資金等形式為創新活動提供支持。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1997年、1998年、1999年三年中,中央政府共增發了2600億國債用于加快基礎設施建設。2000年,在預算1000億元國債基礎上又增發了500億元長期建設國債,主要用于國家確定的重點投資領域,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據估計,財政投資直接帶動地方、部門、企業投入配套資金和銀行安排貸款合計約7500億元。向基礎設施領域的大量投入,使得長期以來的經濟結構的“瓶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并對相應投資品生產行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制定西部大開發戰略
1999年6月,中央政府開始要將西部開發作為國家重大戰略任務,擺上了重要地位。為加快西部地區的發展,中央政府制定了有關開發戰略并于2000年3月設立了西部大開發辦公室。
與上兩次調整不同,此次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具有一些新的特點。首先,此次經濟結構調整是首次在市場機制條件下進行的調整,調整方式正在由單純的政府導向向發揮市場作用方向轉變,調控手段則正在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經濟、法律手段結合必要行政手段的方向轉變。其次,中國即將加入WTO,國際市場環境和游戲規則對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的影響越來越大,這與過去封閉、半封閉條件下進行的結構調整有著明顯的不同。第三,與短缺時代不同,此次結構調整的目標,已由過去的增加短缺商品產量和品種,轉變到產品升級和產業結構升級;由國內企業與行業的發展,轉變為參與國際范圍內競爭。第四,此次經濟結構調整是從增量和存量兩個角度推進的調整。這與過去僅從增量角度進行的調整有著明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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