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董事長打贏名譽侵權案 學者被判賠1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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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8日 16:25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 郎朗 實習生 劉昊) 記者近日從珠海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備受關注的格力電器(資訊 行情 論壇)董事長朱江洪訴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軍侵犯名譽權一案二審已經審理終結,朱江洪再次勝訴。 據了解,2003年12月18日,仲大軍在廣東某報上刊登一篇標題為《格力再現褚石健式人物》的文章,經過傳播后給原告朱江洪的名譽權和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傷害,朱江洪遂于今 年初向珠海香洲人民法院起訴仲大軍侵犯名譽權。在今年5月31日,珠海市香洲區作出仲大軍敗訴的一審判決后,仲大軍不服,于6月中旬向珠海中院提起上訴。在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后,珠海中院于9月10日下達終審判決書,判決稱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原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適當”,駁回上訴人、原審被告仲大軍的上訴,并維持原判,即要求被告仲大軍在原刊登攻擊朱江洪文章的報紙上,以同樣的篇幅刊登消除失實評論影響、向原告朱江洪賠禮道歉的文章,并賠償給原告朱江洪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萬元。 對于此前仲大軍認為“學術和輿論的問題還需用學術和輿論的方法來解決,不能動不動就訴諸法律”的觀點,朱江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常的學術討論是必要的,這對推動社會進步和維護透明的社會環境是有利的,作為一個嚴肅的學者,不能動輒以學術討論為由,被個別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肆意對個人和企業進行污蔑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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