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6600多萬 穗開發區國投原董事長受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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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20:25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7月27日電(記者 吳俊)涉嫌挪用公款6602萬元的原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下稱國投公司)董事長、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區公司)董事長陳楚原27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他在庭上推翻了檢查機關的所有指控,但在回答法官的提問時卻顯得有些底氣不足。 陳楚原1996年開始擔任國投公司董事長,后調任東區公司董事長。2003年6月27日因
2001年春節后,國投公司副總經理陳某民(另案處理)向陳楚原提出成立一家私人企業宏理公司,要求資金支持,并說這樣他“可以安置一些國投公司下崗分流人員”。同年4月,陳楚原將國投公司公款542萬元挪用給陳某民,作為陳某民等人成立公司所用。 2003年4月,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私有企業,下稱駿鵬公司)董事長范某業(另案處理)向陳楚原求救,要求陳幫他解決4000萬元的資金缺口,陳楚原慷慨答應。為規避風險,他并沒有把錢直接借給范某業,而是途經另外兩家公司將錢轉入駿鵬公司。據指控,2003年5月23日,陳楚原以東區公司的名義從銀行貸款4000萬元;4天后又以“借款”名義把這筆資金轉入廣州保稅區宏欣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同日,由宏欣公司再以“購樓款”的名義劃到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隨后,又被劃到駿鵬公司。范某業還清了貸款,東區公司則代之背上了債務。 陳楚原在庭上辯稱:所有借款都是通過董事會全體討論決定的;涉案的幾個公司都是法人企業,借出的款項都用于公司,而非個人;他根本沒有通過這些借款為個人牟利。 但是,面對法官提問,陳楚原還是顯得有些底氣不足。法官問到542萬元借款的流向時,陳楚原開始說這筆錢是從國投公司途經兩個公司流向宏理公司,后又改口說這筆錢不是來自國投公司,而是來自另一家與國投公司無關的“正達”公司。當法官問:既然錢是“正達”的,那么應該還給“正達”,為何最后“平賬”的時候卻算在國投公司名下?陳楚原不置可否。 庭審從17日9時開始,直到16時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當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