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無罪 海南華銀金融巨案中的夏鼎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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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8日 09:33 南方周末 | ||||||||||
兩年多來,夏鼎鈞家人上下奔走,為因涉嫌貪污和挪用公款罪而入獄的夏鼎鈞鳴冤。他們一再暗示,夏鼎鈞案的出現并非偶然 □本報記者 栗 源 在攝于1991年的一張舊照上,戴著眼鏡的夏鼎鈞顯得很憨厚,坐在他身邊的是后來
但在1990年代的中國金融市場上,他們是分外耀眼的人物。1992年10月9日,憑借著海南華銀信托的支撐,兩人合力將華晨汽車推上了美國紐約股票交易所,籌集資金8000萬美元。然而,正是這一舉動,為兩人日后關系的破裂埋下了禍根。 夏鼎鈞在2000年向中紀委舉報了仰融。此后,仰融遠走海外、海南華銀最后一位掌權者石雪身陷囹圄,從而牽出了不久前轟動全國的海南華銀金融系列案(詳情見本報6月17日C17版有關報道)。 但作為舉報者,夏鼎鈞并未能全身而退。使他進入監獄的是涉嫌貪污和挪用公款的罪名。從2003年10月到2004年2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此先后四次開庭,但此案至今未了。 從表面上來看,此案其實與整個華銀系列案件并無關聯。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等罪的石雪是這起系列案件中絕對的主角。 1963年出生的石雪,是夏鼎鈞帶入海南華銀并一手提拔起來的。1993年,石雪正式被任命為總經理助理,接替夏鼎鈞負責海南華銀北方業務,1994年4月,石升任副總經理,1998年接手朱熹豪成為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 但由于夏鼎鈞與華銀案惟一在押主犯石雪以及仰融曾經共事;同時,夏鼎鈞曾舉報了仰融,而石雪又舉報了夏鼎鈞:因此,夏鼎鈞案的出現應非偶然。 兩年多來,夏鼎鈞家人上下奔走,為夏鼎鈞鳴冤。他們一再暗示,夏鼎鈞是被人陷害的。 夏鼎鈞做了什么 夏鼎鈞今年58歲。家人對他的評價是:性格內向,平時說話不多,行事果斷,不喜拋頭露面,凡事都忍讓。 夏鼎鈞在1967年畢業于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現在的中央財經大學),第二年被分配到東北一個木材加工廠工作。 1979年,夏鼎鈞終于被調回北京,在首都經貿大學講授銀行信貸管理學。1986年,調往中國金融學院。1988年,籌辦華銀公司同時出任副總經理。在此期間,他通過一個同學認識了仰融。仰融時任河南省第四棉廠駐深圳辦事處的負責人,初中文化,三級廚師,但據說手可通天。 1990年代初,在夏鼎鈞、仰融及另一個搭檔宮浩的策劃下,華銀為了支持華晨把金杯運作上市,兩年多的時間里,支持資金12億多元。這些資金,多通過夏鼎鈞的運作進入華晨。 在華晨上市后,夏鼎鈞與仰融的關系開始緊張起來。數份材料都顯示,夏鼎鈞認為,仰融利用當年的資產歸屬不明確的時機,欲將國有資產據為己有。同時,仰融也把夏鼎鈞踢出了華晨。1994年的一次會議上,仰融對外聲稱夏鼎鈞不再擔任華晨的股東,也不再擔任公司副總裁。而夏鼎鈞原是華晨的副總裁,在名義上還擁有華晨10%的股權。 夏鼎鈞逐漸明白,經他手到了華晨的錢可能將被仰融占有。 于是,夏鼎鈞開始試圖從仰融處收回華銀對華晨的投資以及權益,了斷此事。然而,從1994年到2002年3月8日之間,夏鼎鈞多次找仰融,但仰融拒與夏鼎鈞接觸。其間,夏鼎鈞到中紀委舉報了仰融。 2002年3月8日,仰融突然主動約夏鼎鈞在上海見面。夏鼎鈞欣然而去。此前,華銀已被停業整頓。清理整頓小組正在清查華銀問題。 此次見面,仰融極為客氣,與夏鼎鈞談了幾個條件。其一,大華晨業務劃分為國內外兩塊。國內業務交由夏鼎鈞管理,國外業務交由仰融管理。其二,華晨愿意拿出十幾億元,幫助華銀填補虧損。 據說,當時雙方交談甚歡。仰融感慨,這么多年的恩恩怨怨,咱們就此了斷吧。 夏鼎鈞信以為真,帶著這兩個條件前往海南解決華銀問題。3月11日,夏鼎鈞在海南向整頓組匯報此事。結束后,整頓組的人讓夏鼎鈞第二天繼續來匯報。3月13日,夏鼎鈞被海口市公安局羈押。 或許是巧合,3月 11日,國家有關部門一紙公文把華晨所有資產劃歸遼寧省。這正是仰融約夏鼎鈞談的前3天。華晨即將被收為國有,仰融不可能不知道。但令人生疑的是,為何仰融還要約見夏鼎鈞談華晨的問題? 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夏鼎鈞非常清楚華晨的資產來源。同時,從多份材料顯示,夏鼎鈞一直在向有關各部門反映仰融侵吞國有資產的情況。 在此背景之下,如果華晨和遼寧叫板產權問題,夏鼎鈞勢必會幫遼寧。以仰融的精明,不會不明白此事。 不能讓夏鼎鈞說話,這恐怕是仰融之急需。而這個急需,也恰恰是石雪的急需。 石雪其實與夏鼎鈞并無深怨。甚至一度,石雪還稱夏鼎鈞為“恩師”。盡管夏鼎鈞對石雪所為有了解,但夏鼎鈞一直沒有舉報石雪。 2000年,夏鼎鈞舉報仰融。夏鼎鈞剛從中紀委門口出來,為了隱蔽,夏鼎鈞沒有坐車,而是打車。在出租車上,夏就接到石雪打的電話,問夏鼎鈞是否舉報了他。夏鼎鈞否認。 2001年12月30日,石雪約夏鼎鈞吃飯。夏鼎鈞婉拒。據說,夏鼎鈞不愿和石雪太接近,但也不愿公開翻臉。 在此情況之下,石雪卻收集材料,舉報夏鼎鈞。這一舉動顯示出,石雪試圖和仰融合作,搭上仰融的大船逃生。 但即便如此,要證明夏鼎鈞的清白,關鍵還是取決于其所獲罪名是否成立。 罪與無罪的辯論 2003年9月15日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市檢刑(2003)第94號”起訴書稱,夏鼎鈞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海南華銀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之便,與被告張杏元勾結,侵吞海南華銀公司已支付人民幣18766643.20元的東芳山莊(位于廈門市)10棟別墅。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侵吞的過程大致如下: 1992年4月,時任海南華銀副總經理的夏鼎鈞和華銀公司總經理助理石雪經人介紹,決定購買廈門市的10棟別墅。此后,購買行為發生。 1992年8月,夏鼎鈞和張杏元成立了香港裕泰公司。夏鼎鈞和張杏元是該公司股東。1993年,夏鼎鈞和張杏元把10棟別墅變更為香港裕泰公司名下,達到了非法占有。 夏鼎鈞辯護方則反駁此說法: 首先,在香港裕泰公司注冊登記材料中,只有“東主”而沒有股東。該公司沒有出資證明,更無出資額。該公司只是一個交納登記費而無經營能力的“空殼公司”。夏鼎鈞沒有對該公司投資,也沒有享受權益。因此,夏鼎鈞不存在利用“股東”地位實現貪污的主體要件。 其次,華銀和裕泰的關系屬于合作,屬于借用房產使用權,是正常的經濟關系。夏鼎鈞的辯護方的證據表明,華銀和裕泰的合作是公司行為,而非夏鼎鈞的個人行為。 此外,在開庭時,雙方曾就大量的細節進行辯論。知情人士透露,華銀對那些房產一直有控制權。 夏鼎鈞被起訴的另外一樁罪名是挪用公款。2003年12月3日,海口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稱,夏鼎鈞利用擔任海南華銀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挪用公款的事實大致如下:挪用2000萬元投資蘇州凱華物業開發有限公司;挪用2.0599億元投資安徽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挪用2600萬元投資山西大同水泥廠;挪用500萬元投資浙江三獅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挪用415萬元投資浙江嘉興海德三塔建材有限公司。被挪用的資金屬于華銀公司。 海口市檢察院的起訴書稱,1993年10月以及1995年,夏鼎鈞和他人在美國登記注冊了貝斯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海德國際資本有限公司,從事個人經營活動。夏鼎鈞從華銀挪用資金至貝斯通和海德公司從事個人盈利活動。 夏鼎鈞辯護方出具材料顯示,1992下半年后,夏鼎鈞事實已經離開華銀,大權隨即由石雪執掌。據此,夏鼎鈞辯護方認為,夏鼎鈞沒有能力從華銀挪用資金。 其次,夏鼎鈞辯護方出具的材料顯示,貝斯通和海德公司均非夏鼎鈞的個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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