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采購員自曝黑幕:各有門道年賺四五十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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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8日 16:00 新民晚報 | ||||||||||
某外資企業總經理的司機最近提出辭職,說打算到一家超市去做采購員。總經理大惑不解:為什么司機愿意放棄高薪,去做一個既辛苦、工資又不高的采購員? 昨天,本市某超市采購員小艾(化名)向記者自曝內幕——超市采購賺大錢“高招”多多。某外資連鎖超市門店的負責人聲稱:一年賺不到四五十萬元,這一年就白做了。
少拿回扣 另有門道 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采購員小艾透露,目前大家的做法有3種: 一是進場費 比如,公司的指標是每種商品5000元,但是采購員告訴供應商的價格,卻是1萬元。雙方談判,最終把價格“降”到7000元。因為這筆費用不需要開發票,采購員不但明撈進2000元,還從供應商那里拿到一筆好處費。 二是訂貨數量 市場上商品種類太多,每種該訂多少,都由采購員掌握。為了多做生意,供應商一般都會“心領神會”地表示感謝。 三是商品價格 一般說來,超市給采購員的任務是,需要保證公司有20%以上的毛利。就拿打火機來說,市場價格1元,采購員只要不高于0.8元就可以買來了。可事實上,廠家出售的價格,只有0.09元。于是,采購員有意增加一個環節,通過貿易公司“轉手”,超市的采購合同中,單價就成了0.6元。 “現在采購員直接拿回扣的很少。用這些流行的做法是公司帳上沒損失。”小艾說。 六個環節 人人“擺平” “門店的部門負責人,為整個門店采購,那種‘黑’法,更是不得了。”小艾透露。在轉行做采購前,他曾是廠商的談判代表,與超市門店有過多次接觸。 “一個商品從離開工廠到放上貨架,中間要經過6個人,采購助理、采購員、采購總監、店長、部門負責人、店員,每個人都要‘擺平’。‘擺平’費用是,平均每人1500元。”他說。這6人,前面3個人決定是否訂貨;后面3個人決定是否把貨放出來,放在什么位置。 某大型連鎖超市,合同上明確規定,供應商的進場費是一件商品放15天收1500元。這家超市有40家門店。小艾原先所在的公司,打算把10種商品打進這家超市。按合同計算,得花1500×40×10=60萬元。老板舍不得花60萬元,讓超市的部門負責人提供優惠。對方做了手腳,其中5種產品先偷偷輸入電腦;另5種就以“產品非常好,建議少收進場費”為由向超市匯報。最后,老板只付了30萬元,一半給個人,供負責人買輛轎車;另一半才是上交給超市的。 “現在供貨商太多,形成了買方市場。為了商品進超市,大家只好擠破頭。”小艾說。 企業管理 控制為先 “采購環節上的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發達國家也存在。不僅是超市、便利店,其他行業也有這方面的問題。”中國連鎖經營協會信息部主任楊青松告訴記者。 他分析,問題來源于兩方面:一個是企業層面的,即企業所收取的各種通道費用,讓腐敗有機可乘。另一個層面是采購員本身,中國的供應商不少是私營企業,經營“靈活”,采購員不自愛,就容易產生問題。楊青松認為,“管理企業需要激勵與控制。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控制更重要。” 本報記者 任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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