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為公務員的加薪拿出各種各樣的理由。有的說是“為了避免公務員因工資太低而跳槽”,但現狀是,關于公務員跳槽的消息我們很少聽到。有的說是“為了拉動消費”,那么我們要問,全國還有數千萬在溫飽線下掙扎的人,如果把這加薪的錢給他們,他們就不能拉動消費嗎?有的說是“為了高薪養廉”,這更是離譜,認為薪水低你完全可以不干,“薪水低”永遠不能是腐敗的理由。
像分析其他的人類行為一樣,分析公務員加薪的依據時,我們也可以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就投入與產出而言,人力與土地、機器等任何其他物品一樣,都是生產所需要的其中一種生產要素。人們要生產任何物品都有其所必需的生產要素,而對生產的貢獻而言,任何一項生產要素都一樣重要———是的,在這些生產所必需的要素當中,我們無法證明哪一項比哪一項更重要。例如汽車,我們就無法證明對其正常運行而言發動機和輪子哪一個更重要。
對生產的貢獻一樣重要的生產要素,在價格上可以有天壤之別。決定這些生產要素價格的,不是它對生產的貢獻有多大,而是它的缺乏程度。例如一輛在公路上跑著的汽車,汽油和空氣對它的動力貢獻都一樣重要一樣缺一不可,但油價高昂而空氣卻可以免費,油價高昂并不是因為它比空氣重要,而僅僅是因為其是稀缺的;空氣可以免費得到不是因為它不重要,僅僅是因為它的供應是充足的、不稀缺的。
同理,在“人才”這種生產要素中,各種人才也會僅僅因為他們的缺乏程度不同而價格(工資)不同。記者的收入比農民的高,不是因為為我們提供糧食的農民沒有為我們提供新聞的記者重要,而是因為在我們這個社會中,記者的缺乏程度比農民高。
對為人民提供服務的政府而言,公務員就是他們“為人民服務”的一種生產要素了。和得到任何其他生產要素一樣,政府也希望聘請公務員的費用越低越好。在政府所需公務員的人才結構中,他們都可能缺一不可,而哪一個更重要,對政府機關的運作貢獻更大也很難說。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這些人才的稀缺程度是不同的,所以有的人才只需較低的薪水就能請到,而有的就必須要付較高的薪水才能請到。
因此,當我們在爭論是否要為公務員加薪時,真正需要考慮的問題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現在我們所需要的人才,是不是我們不為之加薪他就不會來或留下。
結論是,只有為了吸引人才———為了吸引那些政府確實需要,而又不加薪他就不會來或留下的人才時,才應該、也才能是政府為公務員加薪的真正依據。例如,如果500元能請到一位煮飯的阿姨,我們就無謂浪費納稅人的錢,一定要把工資給她加到600元;如果一定要花費過萬元才能聘到一位我們真正需要的法律專才的話,我們就不妨欣然而為。
□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