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國內首部有關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法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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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7日 18:26 新華網 | |||||||||
新華網濟南4月27日電 (記者 趙仁偉) 新近出臺的《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悉,這是全國第一部有關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地方性法規。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矯學柏介紹,《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對就業對象、用人單位、政府及社會各界在就業促進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都作了明確規定,其中政府責任和勞動者權益是兩個重點。政府的職責包括制定就業規劃、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健全人力市
《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借鑒了國內外的經驗,并在制度上有所創新。一是建立就業聯席會議制度,各級政府“一把手”親自負責,由相關部門協調處理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二是建立失業預警制度;三是建立再就業援助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應采取措施,開發就業崗位,對難以通過市場就業的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提供再就業援助;四是建立使用實習生備案制度,用人單位使用實習生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實習生數量不得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30%,同一批實習生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山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邢來田說:“這個條例的出臺,使促進就業工作從政府部門的道義責任變為法律責任,將對促進就業、保障人民群眾的就業權益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