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億元金融詐騙案:太原一銀行行長一審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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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5日 14:33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4月5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日前,被稱作“山西金融票據詐騙第—案”的億元詐騙大案經太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太原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太原市商業銀行南內環支行原行長張原清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涉案四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經查,太原市商業銀行南內環支行原行長張原清、太原市東方之珠餐飲有限公司原
2001年至2002年,在與太原市財政局社會保障處原出納薛文杰共同參與密謀后,張原清和銀行內勤董晉華提供開戶資料復印件,崔樹川與王紅私刻印章購買并偽造銀行票據,先后詐騙該行存款1.33億余元,除1000萬元未遂與部分歸還款外,尚有5141萬元未追回。 2002年7月中旬,崔樹川與王紅將記錄非法手段詐騙巨額資金流向的賬本、單據、私刻的印章轉移到山西省二輕工業供銷公司退休職工梁世純家,梁明知對方是犯罪嫌疑人仍將這些罪證藏匿。另外,太原市財政局社會保障處原出納薛文杰先后多次挪用社保基金總計7659萬元歸王紅使用。(丁毅、寧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