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工資保障不分“內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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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05日 07:09 中國青年報 | |||||||||
據新華社上海3月4日電(徐運 姜微)上海一家建筑公司以包吃包住、年底發紅包為由,每月只給外來務工者發放400元工資,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上海勞動監察部門接到舉報后,勒令這家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按最低工資規定增加外來工的工資。 目前,上海的外來務工人員已達300多萬,主要分散在規模較小的民營、私企就業。為長期占用廉價勞動力,有些個體老板以包吃包住、允諾年底發紅包、視工作表現另行發獎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有關人士指出,《最低工資規定》不僅適用于本地職工,同樣也適用于外來務工者。用人單位使用的各類勞動者都是最低工資保障的對象,外地勞動力及個體工商戶使用的外地幫工,只要在法定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其勞動報酬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而且工資必須是貨幣,不能因為提供了食宿、或年底會一次性發獎,就少發工資;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下的津貼,用人單位應另外支付。否則,外來務工者可理直氣壯地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 上海市自1993年開始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11年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了12次,月最低工資已由210元提高到570元。從2001年起,上海根據小時工等靈活用工形式增多的趨勢,還開始發布小時最低工資,目前為每小時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