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時制度新規 企業加班每月禁超三十六小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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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30日 07:38 北京青年報 | ||
本報訊 從明年1月1日起,我市工時制又將實行新規定:企業延長工作時間,每月將不得超過36小時。這是記者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的。 已經制定完成將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辦法》規定: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生產經營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受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因職工家庭距工作地點較遠,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說,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可以分別以周、月、季、年為周期,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天或某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超過8小時和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規定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勞動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職工工資300%的報酬。企業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另外,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應與工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勞動者協商。 奚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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