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時評:質疑“老板”上學財政“埋單”現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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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24日 07:07 中國青年報 | ||
蔡紅東 11月20日,《西安日報》刊登了一篇題為《高新區巨資打造管理精英隊伍——“老板”上學財政“埋單”》的報道。西安市高新區剛剛出臺的《鼓勵創業者和高級管理人員參加EMBA培訓扶持政策》規定,從今年到2006年,凡符合條件(創業者所在企業的銷售收入已經達到3000萬元,并持有本企業的股份達到10%以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在企業上年度的納稅 這一“重要舉措”———動用財政資金支付“老板”的學費,恐怕是全國首創。筆者在敬佩高新區管委會有如此膽識的同時,難免生出一些疑惑。 其一,高新區管委會決定動用財政資金支付“老板”的學費,經過了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嗎?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我國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賦予了“預算調整方案的審批權”,且“有權撤銷本級人民政府和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決定”。也就是說,高新區動用財政資金支付“老板”的學費,須經過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如果未經批準,《鼓勵創業者和高級管理人員參加EMBA培訓扶持政策》將沒有法律效力。 其二,參加EMBA培訓純屬個人投資行為,動用財政資金———所有納稅人的血汗錢有必要嗎?參加EMBA培訓不同于一般的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它是一種國際公認的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項目,是一種職業的專門教育。這種純屬個人職業投資的培訓,憑什么要百姓出錢?如果企業愿意自己“埋單”培養人才,那另當別論,可動用財政資金給個人付學費,顯然不合理。 在招商引資或在鼓勵本土企業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高新區已經出臺了相關的優惠政策,如果還一味地把心偏向“老板”,則是對眾多中小企業經營者的不公。10萬元的學費對于每一個“老板”來說,也許不算什么,但如果把這一筆錢集中起來,用于地方財政更應該支付的地方,比如義務教育投資等,一定會起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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