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資支付規定將出臺 草案采納五大方面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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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28日 07:47 北京青年報 | |||||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制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將是在今年年內完成的一大重點立法項目。為規范工資支付行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北京市將制定關于工資支付的政府規章,建立欠薪保障機制。工資支付問題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和對用人單位行為的規范,社會關注度較高。為此,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制定過程中,采取了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并注意重點聽取了群眾、各類企 -意見涉及各類問題 據介紹,從提出的意見來看,總體上認為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比較全面,重點對當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易發生糾紛的問題作了明確規定。由于工資支付問題相關內容比較復雜,因此,各方面意見所涉及的內容和問題也比較多,大家關注度比較高的主要集中在有關工資的定義,崗位工資標準、加班工資基數、女工生育期間工資、病假工資、停工待崗工資標準等的確定,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基金,工資爭議糾紛的解決以及如何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行為、防止利用規章制度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如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等等方面。 -五大方面意見被采納 據悉,市政府法制辦對各類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分析和研究后,一些意見和建議被采納和充實到了即將出臺的規定中。 一、許多意見表達了立法的出發點和指導思想,包括1.立法應充分體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支付事項上的平等主體地位,并在此基礎上加強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2.要體現既要保障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也要對其工資支付行為加以嚴格規范,特別應通過立法強化集體協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3.應使工資支付的規定更加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變化,適應不同類型、不同性質、不同形式的用工制度和工時制度,使之更具有操作性。 市政府法制辦認為,這些意見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對于進一步確立立法的指導思想、明確立法的基本思路極具作用。 二、根據市建委、有關專家以及各方面人士提出的建立用于欠薪保障救濟的特別支付基金的意見,法制辦在規定中確立了欠薪保障制度,重點解決當前比較突出的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問題,明確了欠薪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則,以及拖欠工程款的工資墊付責任和違法發包的工資支付責任。 三、在聽取各級工會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注重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監督職能,發揮工會組織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積極作用。例如延期支付工資的條款,要求“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在規范管理工資支付行為時,規定了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糾正用人單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的權力等。 四、兼顧市場主體的不同特點以及科技手段的發展,采納多數企業意見,取消擬在工資支付規定中設立工資臺賬以及要求工資支付時必須由勞動者簽字等義務性規定,減輕工資支付行為的事前監管成本,加大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關于拖欠工程款的工資墊付責任以及違法發包的工資支付責任等問題,通過法律專家和學者就拖欠工資的法律關系以及其他民事責任等問題的專門論證,不但進行了法理分析,還提供了大量的司法解釋和國外可借鑒的信息。在此基礎上,法制辦還將進一步征求司法審判機關的意見,使這方面的規定更加科學、合理和更具有可操作性。 此外,還有一些具體意見也在修改時被采納,以使有關規定更合理、更具可操作性。如:對工資的概念,采取了既有概括又規定具體項目的方式,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加以定義;取消了崗位工資標準的概念,同時要求合同約定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并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基數的標準;取消了按照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支付女工生育期間工資的規定,采取按照本人正常勞動支付工資;采納了病假工資不與勞動者崗位工資掛鉤的意見,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病假工資的計發辦法,并規定了最低限額;根據群眾反映,并采納市人事局的意見,明確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工資支付方面的監督管理權限;根據所提意見,進一步完善了投訴舉報的制度,規定了公布舉報電話、處理舉報的程序和期限等。 由于目前《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草案)》還在研究修改過程中,對于各方面所提的意見和建議,市政府法制辦還將作進一步的研究、分析和論證,在充分考慮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規定,報市政府審議后再正式公布實施。(袁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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